“董存瑞”保卫战——六十年后英雄形象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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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存瑞”保卫战——六十年后英雄形象遭质疑

引用通告分类: 新闻旧闻
法制日报4月21日关于董存瑞报道的节选:
董存瑞生前所在部队的官兵认为,此等不良炒作,是对英雄和先烈的极大不尊重。在中国革命史中,产生过无数个像董存瑞这样的英雄,至今受到我们全社会的尊崇。他们身上具有的献身精神,体现的是我们民族的道德传统。对他们的不尊重,应被看作是对我们民族精神的亵渎。不论从历史角度歪曲还是用娱乐形式丑化,损害的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道德传统,伤害的是人民群众的感情。娱乐从来都是有"底线"的,不是什么都可以调侃,什么都可以戏说。真善美、假恶丑,历来泾渭分明。颠倒黑白,指鹿为马,在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都是不允许的。
董存瑞生前所在部队的肖泽泉、宋兆田、程抟九等退休老英雄们认为,中国当前需要制定一部中华英杰保护法。这里的中华英杰有五个内涵:历史英杰、民族英雄、革命领袖、革命英烈和英雄模范。这样,一旦再发生对中华英杰进行侮辱、诽谤、歪曲、否定、诋毁的事件,就可以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英烈们的合法权益,追究"恶搞"者的法律责任。
我不知道红色标注部分有无矛盾。伤害了哪些人民群众的感情?
以下为凤凰周刊3月关于此事的报道。
“董存瑞”保卫战——六十年后英雄形象遭质疑
整个事件混杂了对红色经典的解读、网络言论的问题。解构红色史实,不能为解构而解构,如果确实是有充分的证据对过去的说法有所补订,也没有问题。
特约撰稿员 屠明星(发自北京)
2007年3月8日,北京朝阳区法院开审中国电影家协会诉北京铁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血”)侵犯名誉权一案。这场官司之所以备受关注,却是因为一个家喻户晓的英雄形象——董存瑞。
这一官司可以追溯至去年4月。其时,关于“董存瑞是否手托炸药包炸碉堡”这一命题引发了诸多争论,并在9月酿成电影界广泛关注的“董存瑞事件”。
而经营着著名军事论坛“铁血社区”的铁血公司,则因为转贴的一篇文章,在无意之中被牵连进来,成为第一个被告。
争论的双方据理力争,争论的关键在于“董存瑞是否手托炸药包炸碉堡”这样一个细节问题。维护英雄形象的一方大量举证,“董存瑞形象保卫战”由是而起。
(小标题)“极有可能”举着炸药包
许多人心目的董存瑞形象多是根据小学课文及电影《董存瑞》而来。这一故事在大陆妇孺皆知。但在去年4月,中国电影家协会主办的《大众电影》杂志,却给了人们另外一个想象的空间。
该刊2006年第8期刊登了一篇题为《〈董存瑞〉:“真实”创造的经典》(以下简称《真实》)的文章。该文采访了电影《董存瑞》的导演郭维关于当年影片的拍摄情况,却因文章的内容引发争议。
文中提到,“在真实中……谁也没有亲眼看见他(编者注:即董存瑞)托起炸药包的情景,这完全是事后根据一些蛛丝马迹推测出来的。当时董存瑞没有带架子,桥肚上也不能放炸药。战斗结束后,从地下挖出了董存瑞媳妇为他做的袜底来,于是军事专家就认为董存瑞极有可能是举着炸药包炸桥的。”
沈阳军区政治部《前进报》特约记者、去年曾采访多位当年历史见证者的刘国彬认为,郭维并没有否认董存瑞是炸了碉堡,“但是不是把炸药放在地下;或是一拉导火索他就跑,不小心被炸了,都不知道,因为他的前提是‘谁也没有亲眼看见’。”
此外,刘国彬认为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郭维把董存瑞当作是自己创造的艺术形象,“我承认郭导的这部《董存瑞》是经典,他也为片子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我采访的那么多人的确见证了董存瑞的壮举。而且他的言论让人们对董存瑞这个英雄人物产生了怀疑,这是对英雄形象的亵渎。”
刘国彬是去年“董存瑞事件”的主要发起人之一,专职从事电影宣传工作已有30年。由于他所在的部队1985年和董存瑞的部队合并,那时便认识了掩护董存瑞的战友郅顺义。因此当去年5月看到《真实》一文时,刘国彬被“激怒”了。
(小标题)昔年战友捍卫董存瑞
2006年5月20日,刘国彬与《解放军报》取得联系。该报编辑要求他寻找董存瑞的战友或知情者,写一篇更全面的文章。6月6日,刘国彬前往大连采访当年的历史见证者、时任董存瑞营教导员的宋兆田,以及当时在董存瑞连帮助工作的师宣传干事程抟久。他还采访了《董存瑞》的编剧赵寰,及更多老战友。
尽管这些老人们关于董存瑞牺牲前后细节陈述不甚相同,但对董存瑞拉炸药包的情节,说法却基本一致,即董存瑞在试着往桥墩上放炸药包失败后,来到桥中央,左手托起炸药包,右手拉了导火索。
在郅顺义的记忆中,董存瑞拉下炸药包导火索后最后冲着他喊:“卧倒!卧倒!快趴下”;而程抟久则记得董存瑞最后朝指挥区大喊:“连长,冲啊!”程认为,郅顺义离董存瑞比较近,他应该是最有力的见证,“但我也清晰地记得,董存瑞曾朝我们喊叫,他一定是希望我们能快点冲锋,尽快拿下战役!”
在时任冀察热辽军区司令员兼热核前线指挥部总指挥程子华的回忆中,董存瑞留有一只鞋、半只袜子,但程抟久表示,他和营教导员宋兆田亲自勘察过现场,没有发现任何东西,之后他们连撤离现场,几天内都没有回来。即使有人回到当时的战场也应该是后勤部队作善后工作,他们又怎么会认识董存瑞呢?
刘国彬说,他在上世纪70年代听郅顺义做报告时,老人一讲到董存瑞举炸药包时,眼泪就下来了,喊着“为了新中国,冲啊!”
“这句话的确不是原话,但当时小说、电影中都这么刻画,为了宣传烈士形象的高大、完美,就在报告中把这句话留下了。
郅在报告中提到冲锋号响了,眼看着战士们就要受伤,董存瑞才义无反顾地拉下导火索,电影里也是这么拍的。但后来刘国彬采访后认为,当时能吹冲锋号的只有团里的人,但没有人会在碉堡没炸完前就吹号,电影中的场景是为了增加紧张气氛,因此后来郅顺义也就这么说了。
尽管掺杂着个人、别人的回忆,或电影、小说的情节,每个人对于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叙述是确定的。“如果董存瑞并没有这样的英雄壮举,那么战场上牺牲的战士有无数,为何要把他树立成典型呢?”程抟久说。
众多见证者的叙述和郭维在文中所说的“谁也没有亲眼看见他托起炸药包的情景”存在着矛盾。
(小标题)一石激起千层浪
自2006年6月起,保卫董存瑞英雄形象的“战役”打响。多数是针对郭维那篇文章而发。《解放军报》在7月曾刊发专版文章,十分关注此事。
同年8月11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都发表了关于如何看待“红色经典”的文章。8月22日,央视新闻频道《新闻会客厅》播出《程抟九:保卫董存瑞》。8月31日,《新华每日电讯》刊发了题为《董存瑞炸桥堡有多人目睹,老战士寻到铁证》的文章。
董存瑞英雄事迹历史见证者、与董存瑞共同参加解放隆化战斗的老战士,以及董存瑞生前部队老战士则于8月15日,写出《请严肃处理媒体颠覆董存瑞事件》,上书中央军委和有关部门。
在此期间,8月19日央视《东方时空》和9月16日央视新闻频道再次播出《电影传奇——董存瑞》。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相关人士表示,该片属正常重播,并非刻意安排,因为同期还放映了其他很多老片。
同年9月26日,发生了一件为将来官司埋下伏笔的小事。来自江苏徐州的网友“文存”在新华网上发表了《进一步玷污董存瑞的人是不自量力的最后挣扎》(以下简称《挣扎》)一文。
该文引用了此前网友发给他的文章,提及中国影协党组书记、影协副主席康健民在9月22日的一次中层干部大会上称,董存瑞舍身炸碉堡这件事就不是真的。“文存”对此进行评论,称“《大众电影》不得人心,导演郭维卑鄙”等。“文存”同时将此贴转发到铁血社区。
此后,似乎谁都以为“董存瑞风波”已经偃旗息鼓。直到2007年1月8日,《北京日报》刊发了一篇题为《质疑董存瑞炸碉堡遭网友起诉——中国电影家协会告网站侵权》的文章,文中称:
去年9月26日,铁血社区发布了网友“文存”的帖子《挣扎》,原告中国电影家协会认为,该帖恶意捏造了原告公开诋毁董存瑞烈士的事实,恶意攻击《大众电影》的文章,并引起了网民在评论中对原告及其党组书记康健民、《大众电影》负责人侯立军及导演郭维进行了恶意的人生攻击,严重诋毁了原告的名誉。
在后来的起诉书中,中国电影家协会指出,之所以起诉网站,是因为他们认为,“铁血”没有严格履行信息审查义务,导致会员“文存”发布的侵权信息能够进行技术控制而未控制,使原告名誉受到严重损害。
该网站负责人江泪表示,他们将积极应诉,已联合法易网成立“董存瑞案”专家顾问团,并有两位律师为其作免费代理辩护;网上也有众多声援者。双方已于3月8日进行了第一次开庭谈话。
《大众电影》执行主编侯立军表示,去年的“董存瑞风波”已经不让再提及,这次的官司完全是另外一回事,是很单纯的一件事,和原来的文章没有关系;关于此事件,他不方便发表评论。
在互联网上,有篇题为《我作证:中国影协副主席兼党组书记康健民绝对没有诋毁董存瑞烈士》的博客文章。
文中称:9月22日下午确有各部门参加的中层干部全体大会,他也是与会者,不过根据他的会议记录,当天康健民没有说过网友指责的话,而表示董存瑞是人民英雄,历史就是历史。《大众电影》刊载郭维言论后,社会反响很大。我们要贯彻上级有关指示,认真总结教训,增强政治责任意识,避免发生类似问题等。
文章下的跟贴却提出了反面的看法,认为确有干部和职工听到康对董存瑞的不敬言论。
(小标题)“红色经典”不必苛责细节
对该事件表达不满的除了见证人,还有和董存瑞息息相关的人。董存瑞的妹妹董存梅在接受《凤凰周刊》采访时说,她在得知此事后的第一感觉是反感,“亲人为国壮烈牺牲,旁人还要说三道四,怎不让人感到气愤。”
哥哥参军那年,董存梅只有6岁,印象中的哥哥很勇敢,能舍身炸碉堡她一点也不感到惊讶。只是失去亲人的难受,让她50多年来,没有完整看过一遍影片《董存瑞》。每次看到影片中哥哥快要牺牲前,便不愿继续。
导演郭维的家人在表达了对关注的感谢之后,称老人年事已高、身体不适,婉拒了采访。但去年8月郭维的夫人接受媒体访问时说,“郭维并没有否认炸碉堡的事实,只不过在行为方式上作了分析。”
关于郭维和《真实》一文的议论从未停止。其中既有报纸、网络等媒体上频频出现人们对“董存瑞到底有没有炸碉堡”、“董存瑞的英雄形象是不是塑造出来”、“董存瑞和书本上的其他英雄是真的么”的质疑,也有对其本人的抨击。
曾与郭维合作《柳暗花明》的著名表演艺术家葛存壮对《凤凰周刊》表示,郭导是在革命队伍中成长起来的老同志、老艺术家,“他在拍戏的过程中,应该说带着革命的激情,用他真实的感受来拍摄影片,可谓‘影如其人’。”
葛老称,撇开争锋焦点,就他对影片的了解来看,《董存瑞》可以说是当时的经典,这个人物的形象后来也是深入人心。但像《董存瑞》这样以原型姓名命名的影片,人们容易去追究细节的真实性与否。
“艺术真实和生活真实,应该有所不同。当要把现实中的英雄人物拍成艺术形象时,大的情节不能乱编,细节则可以有所渲染,让人物更为生活化、人性化,只要是对英雄人物有利、只要不是严重脱离人物本身的行为,有一定的渲染也是可以的。如果仅仅照搬英雄的故事,它可能只是个纪录片。”而对于炸碉堡这个场景,葛老感觉,应属于大情节的范畴。
北京电影学院教授郝建则表示,影片《董存瑞》继承、发扬了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主义电影美学,这种美学受前苏联的杂耍蒙太奇影响非常大,它讲究强化、变形,讲究改变生活以宣传政治理念,在场面、镜头调度、人物的表演等方面也倾向于夸张和符号化。
如果郭维说他在创作时精心虚构、强化,以使得主要人物的动作更加突出,从一般电影史的角度来说符合当时的美学精神。“无论是真实还是推测,这个‘手托炸药 ‘的动作非常英雄化,代表着超出常人的自我牺牲的精神,是英雄人物性格的最高点、最亮点。而他高喊的那句台词就显然是拔高人物的口号,明显地脱离生活、脱离该片前面塑造的人物性格。”
“铁血”方面的张勇律师认为,问题似乎已由董存瑞的名誉权问题,转到“铁血网”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但“董存瑞事件”的真实性还是基石。
中国传媒大学文学院院长苗棣表示,如果确实有人发现了新史料,严肃地对历史进行进一步澄清,只要态度是严肃而有根据的,即使是一些原来公认的事实,也是很正常。但更多人可能并不是报有这种心态,他们出于后现代的心理,并不了解真实情况,却跟着瞎起哄,对传统的东西进行解构、否认。
“这种方式对弄清历史事实其实没有好处,对整个社会的文化发展也没有好处。解构红色史实,不能为解构而解构,如果确实是有充分的证据对过去的说法有所补订,也没有问题。”苗棣认为,整个事件混杂了对红色经典的解读、网络言论的问题,还涉及一个组织和一个机构的关系,因此较为复杂。
2007年4月24日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