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国美5:陈晓,何必遮遮掩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0:52:25
        最近,央视对国美之争的双方关键人物分别进行了采访,并播出了专访节目。在媒体上亲身面对大众的时候,各有关当事人回归了理性,试图给大众留下正义的印象,而博得大众的同情,试图掌握舆论的制高点,从而在928决战之时赢得有利地位。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应该说,邹晓春自面对大众以来都是一种讲述客观事实和大股东被不公平对待故事的姿态出现,而陈晓则是非常高调,以一个国美电器当权者的姿态高谈阔论。但是在此次的央视采访中却改变了以往的姿态,将原本的国美电器的控制权之争变成看黄光裕一个人的权利争夺。对此转变,觉得真是非常的搞笑。我们不禁要说:陈晓,你何必现在遮遮掩掩呢!

在国美电器之争的开始,陈晓的定位就是一场控制权的争夺战。我们可以回想,在国美电器爆发内部冲突而呈现在媒体和大众面前之时,首先是国美电器董事会以全体股东的名义状告黄光裕内部交易,其后是陈晓在实现未予通知召开的全体国美中层以上干部视频大会上要求黄光裕的旧部在大会上表态是否支持陈晓及其领导的管理层,紧接着是陈晓携全体国美电器管理层高度面对媒体造成了管理层都以全部归附陈晓的印象,随后则是陈晓提出了黄光裕想控制公司的言论,再之后则是陈晓高调在媒体上宣布已经获得了42%以上机构投资者的支持,直至今次在央视媒体采访改变口风,不再大谈什么控制权之争夺。凡此种种做法,难道不是一种控制权争夺的布局?如果不是控制权争夺,仅仅是大小股东之间关于公司发展思路、发展目标的讨论,怎么会发展到逼作为黄光裕故人的中层人员在大众面前表态是否支持陈晓呢?因此,陈晓,真的没有必要在实施了一系列的诡异行为之后而大谈非控制权之争。

如果仅仅是黄光裕争夺控制权,那么必然涉及到黄光裕与谁在争夺。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既然陈晓说黄光裕是在争夺国美的控制权,那么必然有争夺的对象存在,否则才不会有争夺。众所周知,黄光裕一直是,而且目前仍然是国美电器的第一大股东。虽然国美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了法人治理机构,由董事会按照委托代理关系行使股东授予的权利,而践行经营运营公司的责任,对全体股东有勤勉、尽职的责任,而更需要平等对待各个股东,无论股份持有的多少。从黄光裕作为第一大股东的角度言,其无须与谁争夺国美的控制权,而只需在股东大会行使自己股东的权利,提名董事人选、参与选举公司董事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如果大股东能够在公司治理的框架内有效行使自己股东的权利,发表自己的意见,并通过票选的方式决定最后决议,按照一般正常的逻辑,一个思维健全的自然人或法人股东,根本不会无事生非的提出什么为控制权斗争的事宜。在这一点上,黄光裕及其助手绝对不会是智力不健全的人,而与自己争夺控制权。恰恰倒是,因为陈晓控制了董事会,大股东的意见没有表达之处,而不得不进行股东维权。

陈晓否决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做法,导致了大股东坚决维权局面的出现。此次国美爆发冲突的引火索就在于以陈晓领导的董事局推翻了股东大会的决议,而执意将代表贝恩资本的三个董事选进董事会。陈晓的这一作为本身就是违违反了公司治理的规则,通过藐视股东大会的决议而进一步藐视和漠视股东的权利。代表贝恩资本的三个人选未能在股东大会被选入董事会(赞成票要超过50%,而黄光裕只持有约三分之一的股份)本身就说了这不仅仅是黄光裕作为大股东的意见,而有其他股东的意见。但是陈晓却通过董事会的自己程序任命董事会成员,这是对公司治理和法律的莫大挑战和敌视。这也恰恰说明了陈晓要控制国美电器董事会进而控制公司的意愿。当大股东表达与董事会不同意见的时候,必然被陈晓看做是一场公司控制权的战争。这也就很好理解本文第一部分所述及的陈晓的一系列做法了。他左右的作为都是着眼于一场与黄光裕的控制权战争。

既然是一场控制权的争夺,那么就必须有看上去势均力敌的双方。正如陈晓所言,其自身是一个小股东。因此,他也深知在股东大会上没有与大股东抗衡的资本。而要想保住自己的位置,与大股东全面抗衡,则必须要有人支持,也就是要成为某些股东的代言人。这样,贝恩资本顺理成章的成为陈晓的选择,而贝恩资本的逐利性也使其看到了选择陈晓的有利之处。由此,双方一拍即合,也就形成了国美控制权之争的双方力量集团。陈晓代表了国际资本集团,而黄光裕则代表了本土民营资本集团。箭在弦上,战争无可避免,一触即发。此时,陈晓也就成为了国际资本的“炮灰”。

 

因此,我们说,陈晓已经行了公司控制权争夺之实,而在舆论比较倾向于黄光裕的当口,开始转变口径,“摸白”自己,不再强调是一场控制权之争。这也暴露出了陈晓的虚伪一面。我们不得不再次说:陈晓,你是个男人,何必要对自己对权力的欲望遮遮掩掩呢!不要怕掉了你的“遮羞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