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对中心城区个人住房建设实行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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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对中心城区个人住房建设实行分级管理 http://csgh.hbsjst.gov.cn  2010-9-21 0:00:00

    中心城区个人建房,历来是各地各政府城市建设中矛盾最突出、引发问题最多的领域,。如何加强管理、正确引导、改变村(居)民个人风俗、居住生活方式、达到集约、节约用地,加快城市化进程,为居民打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也是众多地区城市化进程中的一大难题。枣阳市在城市建设中对城区个人住房建设实行三级总体控制,较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取得了良好成效。具体做法是:
    一是中心城区建成区为一级控制区。在一级控制区内一律不再进行一户一宅的审批,严格控制个人建房(含新建、改、扩建住宅),强化规划引导,按照城中村改造规划、旧城改造规划、村(居)民公寓建设规划进行审批与建设。
    二是在总体规划确定的总规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含建成区)的地区为二级控制区。在二级控制区内的居民个人房屋建设一律采取村(居)民公寓式住宅或住宅小区建设,严格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规划,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分步实施”的原则,停止规划审批个人住房建设(含新建、改、扩建住宅),引导推进按规划进行公寓式住宅或住宅小区进行建设。
    三是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地区(不含上述两区)为三级控制区。在三级控制区范围内的村民住宅建设一律进入新农村点,按新农村规划进行审批和建设。
    四是实际工作中,采取疏堵想结合的方式,对少数局部上述规划没有覆盖,规划实施有困难或时机不够成熟的、居住者有确属危房的,采取分级控制的办法进行处理,即:1、有条件进行收购的进行收购。2、一级控制区只能维修,不能新建、扩建。3、控制区只能维修、扩建,不能新建。4、级控制区可以新建。
    三级总体控制制度和分级控制制度的实施,有效的解决了中心城区个人建房的问题,受到中心城区居民的热烈称赞和拥护。(枣阳市划局陈敏)


(资料来源:襄樊市城乡规划局网站201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