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人的责任和操守(中国青年报 200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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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读往来
时评人的责任和操守
2007-11-15
编辑的日常工作是选稿、编稿,不过现在要花大量时间去核实新闻源,看看它有没有被误读;要搜索稿件是不是已经在别处刊发;是不是新瓶装旧酒;甚至是不是抄袭。
时评大约可以算作当今媒体上最热闹的文体,大大小小的报纸都在开设言论版,刊发各类评论稿件。编辑和作者的理想大约是一致的,不说推动社会民主进步这样的大话,最起码大家都想表达不同的见解和思想,创造众说纷纭但彼此尊重的舆论环境,培养良好的表达方式和习惯。这在我们的文化传统中,一向是欠缺的。
我们——编辑和作者,是在一起做一件事——尽可能好地为读者提供一个言论版。相互合作中,有一些基本规则,应该得到彼此认同和遵守。之所以说这话,是因为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和其他媒体的一些言论编辑,为一些事感到困惑甚至是愤怒。在这里说出来,和所有的作者、读者沟通交流。
首先是同城一稿多投。每个人,包括我们编辑在内,都希望自己的观点、自己所写的稿件,能够得到最有效最广泛的传播;可作为读者,在同一地方的几张报纸上看到相同的文章,会厌倦甚至不满。不少报纸设立“专栏”,就是希望稿件能够独家。
按说,同城不一稿多投,不是一个太难遵守的规矩。可在具体操作中,我们发现守规矩并不容易,专栏也并不专。比如前不久,北京的几家媒体,在同一天里出现同一作者的相同文章。而在决定使用这篇文章时,我们已经给作者发过用稿通知。再比如,有些稿件明明已经在别家媒体的专栏见报,作者依然会再次投稿——既然“青年话题”是中午前截稿,那就在当日上午,将昨晚发给别家报纸并且已经刊发的大作,发送过来。编辑和作者之间,竟然像是“捉迷藏”。如果让编辑处处防范作者,还会有良好的合作吗?
时评的时效性强,有些稿件过了那个“点儿”就不好用了。我们理解作者将稿件多发几家,以提高命中率的初衷。而编辑不能在第一时间通知作者稿件的采用情况,也是一稿多投的原因。我们能做的,是尽可能早地告知作者稿件使用情况。坦率讲,这一点我们做得不算好,正努力改进。同时,作者也需要规则意识。既然我们在文章里一次次对违规者提出这样那样的批评,那能不能从我做起不违规?
其次是旧稿重投。其实大道理就那么多,写文章免不了旧事重提、旧话重说。可对同样的思想和观点,有不同的表达方式,绝不是点点鼠标复制一下。我们有时候感觉,有些作者像是在考验编辑的记忆力,同一篇稿件换个新闻由头,看你看不看得出来。编辑不得不做搜索查询工作,一不小心就有了漏网之鱼。
第三是抄袭。不止一次接到投诉,说某个作者抄袭了别人的文章。这该是为人为文的最基本底线啊,若都能不以为然地突破,还谈什么文以载道?对于抄袭者,编辑只能从此慎重使用该人稿件,可当抄袭者不以为耻,这样的“惩罚”实在脆弱无力。
说这些话,可能有些“编辑本位”。目的无他,如果我们真的希望时评版能够长远发展,言论能够更多显现力量,那么每一个参与其中的人,编辑和作者,都该有基本的责任和操守。有彼此尊重,才有良好合作。“青年话题”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