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论君子之本——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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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论君子之本——孝

贾 陆 英

胡锦涛同志号召全党“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彰显了中华文化关于做人贵在人品的理念,受到社会高度关注。“三鹿奶粉事件”等一系列问题的发生,则从反面告诫我们,在社会大变革大发展、人们价值观趋向多元的形势下,思想道德建设非但不能有丝毫放松,而且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人的品行,是衡量一个人道德面貌的客观标志。孔子学说的一大特色,就是他关于“人品”的论述。他竭力倡导和培养学生的目标,是做一个现实生活中的真君子,反对那种“巧言令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伪君子。

孔子学说被称为“人学”,他讲得主要是“人道”,其核心思想是“仁”,出发点和根本是“孝”。孔子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就是强调人类的仁爱精神始于父母和子女之间的真情实感,这是人与人关系中最切近、最根本的感情。因此,“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做一个君子,首先要专心致力于对父母的孝,只有把这个“本”立起来,人与人相处的“仁爱”之道才得以通行。

孔子论“孝”的要义和精华,一是“能养”。赡养父母是在物质层面对父母尽孝的基本要求。二是要“敬”,就是要尊敬父母。如果没有对父母发自内心的恭敬和爱护,就与养犬马没有区别。这是在精神层面对父母尽孝的基本要求。三是要和颜悦色。所谓“色难”,就是说对父母尽孝难在子女的态度上,如果总是给父母脸色看,即使让他们吃得再好,穿得再暖,他们心里也不会痛快,这就不能说是孝。四是要“几谏”。“几”是轻微、委婉之意。孔子并不主张子女对父母要绝对服从,他认为,假如父母有过错,子女要委婉地进行规劝。如果父母不听,仍要照常恭敬,不能对父母产生怨恨之心。五是要无违于礼,“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父母在世,如有违背礼的言行,子女不应当顺从,而要以合乎礼的方法去对待,这是对父母真正的爱护。父母去世后,要按照丧、祭之礼去安葬他(她)。六是要“尊亲”。《祭义》说:“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一个人能够以自己的所作所为而使父母受到尊敬,这是最大的孝;其次是不能因为自己的行为而使父母受到侮辱;再其次才是能养活父母。足见儒家所倡导的孝,最重要的是建功立业,光宗耀祖。

孔子强调的“孝”,是“父慈子孝”。他所说的“悌”,是“兄友弟恭”。双方的关系是相互的,对应的。这种充满人性色彩的伦理思想,值得继承和弘扬。然而自汉代“独尊儒术”以后,“孝悌”之道就被附加上许多维护专制统治的内容,甚至具有了法律的性质。所谓“不孝罪”,就属于“大逆不道”,可以动用各种刑罚直至死刑。子女、后辈对于父母、长辈必须绝对服从,甚而至于“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对于此类糟粕,则应予以剔除。如果不分青红皂白,把孝道一概斥之为“封建余孽”,就会在长幼关系上造成严重危害。这样的教训,必须深刻记取。

构建和谐社会,尤其是我国已进入老年社会的情况下,大力弘扬敬老爱老的社会新风尚,突出强调子女、晚辈要孝敬父母、长辈,让他们在身心两个方面都得到幸福和快乐,显得格外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