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应该实现效用最大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0:13:44

解释一下,效用是一个经济学术语,比较宽泛,粗浅解释为满足程度,包括幸福。大概可以分为个人效用和社会总效用,而个人效用最大化必然意味着社会效用最大化。

先讲一个故事,最近我总坐地铁,一次我坐着,面前一位比我年轻的女士站着,然后我很不心安,站起来让她坐了。从那以后,只要地铁里还有人站着,我就一定不会坐下。并不是因为我多么高风亮节,而是我想明白了一个问题,我坐在位置上的个人效用很低,比很多人都低很多,尤其是那些抢着要坐下的人。只有让个体的效用最大化,这个社会的效用才会最大化,让更想坐的人坐下显然更能促进全社会效用最大化。有些人在公共交通上占了座但很不心安理得的原因,实际就是对效用最优化的悖逆。

同理,社会财富的分配也应该遵循这样的原则。当一个人多购买一辆宾利的效用,低于另一个人购买一辆QQ的时候,财富就没有实现个人效用的最大化,当然社会总效用也就没能实现最大化。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有人说你把这样的话讲给那些先富起来的人,让他们将既得利益拱手相让,恐怕是与虎谋皮。但我认为不然,除了我讲的是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道理之外,还有富人们的认识正在逐步提高。

越来越多的老板在和我聊天的时候坦言,企业做大了就不是自己的了,而是在给员工和社会打工。这说明他们的认识已经到了初级阶段了,至少已经部分脱离了炫富的蛮荒时代。如果再进一步,他们认识到应该实现自己能掌握资源的效用最大化,那他们就会更多去投资,解决更多人的就业,包括投入到更多公益事业中去。不再将自己多余的财富用于个人消费,这就是实现社会效用最大化的简单行为。

针对社会财富更公平分配可能带来富人的集体抗拒,我不想从更普世的价值观上来表述,之前我已经表达过观点——“财富和资源是全人类的,不是任何一个人的”。这回我试着从如何实现效用最大化的例子来啰嗦一下,希望能让更多的人理解尤其是富人。

 

效用理论中有一个著名的“踢猫效应”,某公司董事长在公路上超速驾驶,结果被警察开了罚单,愤怒的老董回到办公室,将销售经理训斥一番,销售经理气急败坏地将秘书挑剔一顿,秘书就故意找接线员的茬,接线员回到家对自己儿子大发雷霆,儿子也很恼火,便将自己家里的猫狠狠地踢了一脚。这是效用乘数理论的经典例证,反之一个人如果做了正效用的事情,最后也会无限放大出去,产生全社会的积极效果。

推论下来,与其让自己支配不了的财富产生低效用,或者负效用,不如让这些财富去产生高效用,比如投入实业,比如投入公益。当个人效用极大化,那么由此乘数倍增的社会效用必然也会最大化,这就是传说中的和谐社会。

最后还想说一句,财富不是任何人的目的,个人效用最大化才是我们的终极目标,社会效用最大化是人类的终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