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六书”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9:18:28

        当人们对汉字的传统理论“六书”已经彻底地绝望的时候(参见拙文《汉字的传统理论“六书”真的山穷水尽了吗?》),我却看到了一线生机,因为我发现了已往人们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的破绽——他们犯了孤立看问题的一个非常低级的错误:头痛了医头,脚痛了医脚!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对于“六书”研究来说,别老只是盯着一“书”看。当你用非常孤立的眼光去察看某个问题的时候,你很可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饶你看花了眼、愁白了头,也不见得能看出个子丑卯寅来。此时此刻,我们为何不来个急流勇退,暂时先从这些小圈子的绝境中跳脱出来,站到更高一层的位置上,从不同的角度、从更多的方面,比较详细、比较全面地来审视审视,看看这“六书”到底会是些什么呢?

        我们应当使体系和系统保持开放,换言之,我们应当对体系和系统的局限性相当敏感(怀特海《思维方式》)。搞学术研究、理论探索,首先得培养自己的思维敏感性!掌握思维的原则!就好象在学开汽车之前,首先必须得学习且熟练掌握《交通规则》一样。当然,你更不能是植物人,你得有痛苦或欢快等等这些正常人的感觉。假如说你开车撞墙了,还直乐呵;翻到沟里了,仍不觉得,那你还配开车吗?!恐怕只有坐车的份了吧!时至今日,人们掌握的“六书”理论仍然还是一个有着明显缺陷的比较混乱的体系,对于思维敏捷的人们来说,其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

        这世上从来就没有过绝对孤立的东西,它总是和它周围的一切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的。文字和语言也不可能例外!它们只是人类全部实践活动的一小部分,而人类的实践活动却总是有规可寻的。人类之所以有别于其它动物,其根本点就在于:他们总是以某些理智的一般性原则来审视这个世界。人类的实践活动首先是具有客观性的,不是说谁想怎么样谁就可以怎么样,它必然要受到外界客观条件的冷酷的现实的制约:一方面,人类的实践活动必然是建立在周围这些客观条件的基础之上;另一方面,客观存在又是人类实践活动的最直接的阻力或障碍!其次,人类的实践活动又具有主观能动性,就是说,它是具有强烈的明确的目的性的!当我们思考、探讨问题时所做出的有关各种猜测、假设有悖于此的话,无论是谁说的、谁讲的,我们都必须做到坚决放弃,来不得丝毫的留恋和可惜!无论是语言还是文字,从产生到现在,直至永远的将来,自始至终都有一条主线贯穿着,它就是语言文字的目的性。在我看来,这个目的性只有一个,它就是——“表达”!

        多年以来,人们认可并采用了的观点是: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并且想当然地把它当作了文字的确信无疑的定义!“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这句话若是作为文字问题的某个方面的补充说明还勉强,但把它当作文字的定义确定下来,那就大错特错了!下定义的原则是寻找“一般性”,具体方法就是亚里士多德的:属+种差。文字是一种符号,这个“符号”就是文字的“属”,这个“属”是找对了。但它的“种差”却没找对!“记录语言”并不是文字的本质,它不是文字所特有、仅有的,“记录语言”仅仅是文字的一个司空见惯的表面形式,这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我们在许多时候,讲话又是照着文稿一字一句地念出来的,那我们就可以把语言定义为:“语言是复述文字的符号”吗?这不成了循环解释了吗?就好象有人问你:啥是狗?你答:象狼!问你:啥是狼?你答:象狗!

        再者,语言能记录吗?怎样才算记录了语言?我们知道,语言是分两部分的,它的物质外壳是语音,而与语音连接着的另一端是人类基础思维的结果——概念,也就是语义了。那你说文字是记录语音的?还是记录语义的呢?它更不会是记录语音与语义的对应关系的吧?!因为语言和文字是处于同一个层次上的,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并列的关系,而不是从属的。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语言要比文字具有更大的模糊性、不确定性,语言的研究工作相对于文字来说要更难以琢磨、更难以下手。把“语言”一词硬塞到“文字”的定义里,这对于文字研究来说,无疑是伤口上撒盐、雪上加霜!用咱们的老俗话来说,就是故意添乱或搅局!

        语言和文字虽然在实际上是很难分开的,但在理论上却是能够分开的,并且是必须得分开的。这正象化学试验上混和在一块儿的两种物质,第一步必须先将它们分离、提纯,然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工作。同样,尽管在现实中,语言和文字几乎是形影不离地纠缠在一起的,我们还是应该首先把它们在想象中理想化地分离开来。因为我们要对文字做一个科学的研究了,而分离、纯化,是任何一项科学研究的首要的、必要的步骤。没有这一步,所有的研究工作都将无法开展,更谈不上科学不科学的了!在这里我们主要是探讨汉字问题的,但语言和文字毕竟是紧密联系着的,为了解说方便,必要的时候,也涉及到一些有关汉语的问题。既然我们否定了文字现有的定义——“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那我们就需要重新给它下一个定义。要使咱们古老的汉字学达到现代科学的水准,那有关汉字学的各项命题或原理就必须得符合现代科学的严格要求。

        第一步,给文字下定义。下定义的科学标准是它必须达到公理化,即它应该是不证自明的,且无反例。按照这个标准,我给文字下了这样一个定义:文字是人类利用点、线等刻划痕迹来表达概念的符号。那相应地,语言的定义就是:语言是人类利用声音(主要指人的口音)来表达概念的符号。这两个定义分别是文字学和语言学建立学科的基础,它们是作为公理而不可动摇的。有了语言、文字的定义,那汉语、汉字的定义自然也就有了:汉语是汉人利用声音(主要指人的口音)来表达概念的符号;汉字是汉人利用点、线等刻划痕迹来表达概念的符号。我之所以在这里不厌其烦地先给语言、文字各自下了一个泛称定义,是因为我认为人类的所有不同种类的语言或文字都应该有一个相似的底部结构,有一个共同的基础。(中西语言文字特征比较将另撰文探讨,此不赘述)

        第二步,界定“六书”的特征、属性。给汉字下定义,相当于“浑言之”;那“六书”就是“析言之”。它们所描述的对象是同一体,都是针对汉字而言的,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先概括一下,再分别叙述。因此,“六书”就是汉字的六种表达方式。“表达”的概念,一般是指语句与意义之间的描述关系,我把这种表达关系界定为“高级表达”。而文字与概念之间的表达关系,我把它界定为“基础表达”。在本文中不特别注明的话,“表达”就是指“基础表达”。“六书”作为一个汉字表达系统,就必然符合系统原理的各个特征:1、纵向的一致性、层次性;2、横向的完整性、相关性。另外,根据刘歆《七略》:“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等文献资料,可以初步断定“六书”又具有简单性。

        总上所述,我把“六书”做出以下假设——

        一、象形, 例如:日、月、山、水、火、木等;

        二、指事, 例如:上、下、本、末、刃等;

        三、会意, 例如:休、伍、保、打、冰、挡等;

        四、形声, 借某字之声,如:“坎坎伐檀兮”中的“坎坎”;

        五、转注, 借某字之义,如:“钱”本义指一种翻地的工具,借其“动态的金属”之义,转入商业领域,指货币、金钱(它们是商业领域流动的金属)。

        六、假借, 借某字之形,如:“蚤”读音同“早”,形中不见“日”,假借为“无日之早”。

        我的“六书”观就是——“三创三借”,前“三书”为“三创”,后“三书”为“三借”。“六书”虽然在此已被按照推理暂时地假设了出来,但是,我自己对此结果仍不十分满意。我们不仅要找出“六书”,还须更进一步地完善它!若有必要的话,还须突破它!敬请关注后续文章《汉字表达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