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试行办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1:46:52
 为了吸引和保证优秀研究生尽快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适应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需要,推进研究生培养方式的改革,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教学[2003]17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做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规范选拔程序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对象:

   同一级学科内当年所招收的全日制、非定向委培硕士研究生,英语必须通过国家六级或硕士生入学考试外语成绩(含其他小语种)在70分以上。除非必要的交叉学科,原则上不得跨单位或跨学科门类申请。

   二、申请时间:

   硕士生入学后第一学期末。

   三、申请程序:

   由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系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书》,经本专业两名专家(其中一名为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推荐及院(系)审批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核准申请资格。

   

   四、选拔考核:

   (1)凡获得申请资格的研究生,必须在第二学期开学一周内通过由一级学科所在院(系)组织的选拔考核。

   (2)院(系)要成立选拔考核小组(一般由五人组成),对申请者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学业成绩以及该专业公开招考入学考试相关内容等。考核结果要综合打分,并填写考核表。

   五、选拔人数:

   通过“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的研究生,一般不超过当年该一级学科博士生招生规模的20%(以2004年各专业招收博士生规模为基数),并占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的指标。

   六、审批程序:

   考核合格的研究生,由所在院系报研究生院和校招生办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候选人名单在校务公开栏公示一周。

   七、博士生资格认定: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入学的第四个学期结束前,还必须由各院(系)组织对硕博连读生是否具有博士生资格进行认定,通过博士生资格资格认定者,作为当年录取的博士生报国家教育部。资格认定的程序和办法由研究生院统一制定。

   八、学习年限和学籍管理:

   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5-6年。前两年按硕士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硕士生待遇;通过博士生资格认定后,从第三年开始转入按博士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博士生待遇。    研究生院200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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