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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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者梁文道@ 2010/5/18 11:49阅读(91)无评论推荐值(9)引用通告分类: 未归类

据说读书是不应该读出声音的,就算嘴唇微动地默读也不好,这是种初学者的阅读方式,幼稚的习惯,不止减慢了阅读的速度,还会扰动那沉静安宁的气氛。然而我们都晓得,默读只不过是种晚近的历史现象,起码在没有标点符号的年代,读书是必须读出声音的,大人小孩都要在阅读的时候聆听自己的声音,否则你怎能随顺一句话的语气韵律去决定它该停断的位置呢?没有声音的读书是印刷术出现之后的事,是标点符号的伴生物。因为标点符号的主要作用就是代替实际的发声,代替之乎者也一类的助语词,代替你去安排语气的停顿和转折、疑惑与惊歎。既然符号已经把声音交给了书本,读者也就可以沉默了。

沉默的读者读书唯读一遍,朗读者则比他多读一遍。第一遍他用自己的眼睛,第二遍他用自己的耳朵;第一遍是视觉的,第二遍是听觉的。也许这就是古人读书的记性特别好的原因了,因为他每次读书起码都要读两遍。虽然在他看来,启目视字、诵吟发声,以及侧耳倾听根本就是同一组动作,密不可分,可是我们现代读者却能在这里面分解出不同的步骤不同的环节,原因在于我们砍断了这三个步骤之间的连接,让眼球孤独地转动。

在朗读的过程里面,最最关键的元素便是那联繫起视觉与听觉的声音了。朗读者先是看到,然后听到,所以他比任何人都更清楚声音次于形象、语言晚于文字,读出来的字是你看见的字体摹本,声音永远不可能比文字更快,有声的朗读也总是无声目视的延迟。在这看似同步的双重阅读里面,声音亦步亦趋地踏在视觉所留下的痕迹之上,儘管它紧追不放,但还是晚了半拍,就像是文字的影子。于是我想像,朗读者眼前的文本乌云密佈,仔细剖析,犹如一大群蜜蜂振翅,嗡嗡作响。

默读当然迅速,它取消了声音(你也可以说是杂音)。自此之后,书就乾淨了,明亮洁白。剩下的问题是,朗读为什麽叫作“朗”读呢?难道嘴巴可以开启只有耳朵才听得到的神秘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