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军区能否指挥华东野战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3 23:07:24
解放战争中的野战军,最早起源于抗战胜利后,中共中央1945年9月21日的一份指示电——《中央书记处关于扩兵与编组野战军的指示》。

 

    这份发给各中央局、各区党委的电报说:“适应今后斗争的需要(不是过去那样被分割为小块的分散游击战争),各个战略区域都应编整能够机动的突击力量。”

 

    中共中央指出,这个“机动的突击力量”,要“准备他们能够实行极大机动,即是说能调离本战略区域别其他区域作战的。”

 

    这就是野战军的最早起源。

 

    中共中央还初步规定了野战军与军区的指挥关系:“这类主力机动兵团须直接受中央军委及各中央局的指挥调动,不隶属于当地军区的建制。”

 

    也就是说,野战军不属于军区指挥,而是归中央军委和中央局。

 

    那么,军区能做什么呢?

 

    中共中央指出:野战军“主力的人员补充仍由原属区域军政机关负责,当该主力部队留驻该区域时的给养亦如此。”

 

    也就是说,军区负责野战军的后勤保障。

 

    但军区也并非光杆司令,还是有一定的实力。电报指出:“所有未编入机动兵团的地方部队均由军区、军分区指挥,区党委和地委书记仍应兼各军区及分区政委以保持一元化的领导(注释)。”

 

    就在这份电报中,中央明确指出华中军区和山东军区是平级的大战略单位。电报说:“各大战略单位(如晋察冀、山东、晋冀鲁豫、晋绥、华中)仍保存现有的一元化领导方式,即中局或分局书记兼政委,或政委兼书记的制度。”

 

    这说明,就军职而言,华中军区司令员张鼎丞(粟裕所让)与山东军区司令员陈毅平级。

 

    这两个军区分别组建了华中野战军(军区副司令员粟裕兼任)和山东野战军(军区司令员陈毅兼任)。

 

    但1946年9月23日,在粟裕、陈毅等人先后建议下,中央军委和毛泽东明令“山野、华野两军集中行动,两个指挥部亦应合一,提议陈毅为司令兼政委,粟裕为副司令,谭震林为副政委”。

 

    也就是华中野战军和山东野战军开始合并为华东野战军指挥部(10月15日,军委指令,在陈毅领导下,战役指挥交粟裕负责)。12月宿北战役中第一次使用“华东野战军”番号。

 

    1947年1月,华东野战军和华东军区正式成立。前者司令员兼政委为陈毅,副司令员为粟裕,后者司令员为陈毅,政委饶漱石,副司令员是张云逸。

 

    关于野战军和军区的关系,中共中央在这年12月3日给东北局的一份电报中给予了说明。

 

    电报说:“现时关内各解放区均分前后方,前方以野战军司令员、政委统率野战兵团,后方以甲级军区(又称大军区)司令员、政委统率地方兵团及乙级军区(又称小军区)及军分区并管理本区范围内的动员、训练、兵工生产与负责供给前方。两者的司令员或政委,依各区情形,有兼的有不兼的。”

 

    电报有三点内容:

 

    第一、野战军司令员、政委统率野战兵团在前方打仗。

 

    第二、大军区司令员、政委在后方统率地方兵团以及二级军区、军分区,同时还要管理本区范围内的动员、训练、兵工生产与负责供给前方。

 

    第三、野战军和军区的司令员和政委,有兼任的,也有不兼任的情况。

 

    当时兼任的比如:晋冀鲁豫军区司令员刘伯承、政委邓小平分别兼任野战军司令员和政委;华东军区的司令员陈毅兼任野战军司令员,但政委饶漱石不曾兼任野战军政委。

 

   电报再次明确指出了军区和野战军的关系:“两者隶属关系,一般的是野战军与军区,均直受军委指挥,但在行政上则野战军属于军区(注释)。”

 

    也就是说,军事行动上,野战军不归军区而是与军区一起直接受中央军委指挥,但行政上还是属于军区。

 

    这就比1945年9月规定的“直接受中央军委及各中央局的指挥”有变化,排除了中央局,只“直受军委指挥”。

 

    就华东战略区而言,华东野战军的作战行动也就既不归华东局指挥,也不归华东军区指挥(华东局书记与华东军区政委饶漱石无权指挥华东野战军的行动)。

 

    中共中央认为:“此制在自卫战中,行之颇称便利。”

 

    因为东北民主联军还没有分为野战军和军区,所以中共中央指出应该分开:“对于今后野战军愈向新区行动和发展,愈需要有此区分。东北野战军今后作战任务扩大,主力将逐步南进,东北甲级军区亦应及时成立。”

 

    在中央的督促下,1948年1月1日,东北民主联军改为东北军区与东北野战军,8月后两套指挥机关正式分开行动。

 

    1948年5月,因粟裕建议华野3个纵队暂不过江,留在江北打大仗。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成立了新的中原局和中原军区。邓小平为中原局第一书记和中原军区政委、陈毅为第二书记和中原军区副司令员,刘伯承为中原军区司令员。

 

    因为中央明确规定“渡江是坚定不移的方针”,华东野战军身份特殊,不隶属中原军区,而是来自华东战略区的“客人”,而且只是暂时留在中原,所以其代司令员兼代政委粟裕不曾在中原军区担任职务(刘邓曾有建议,但被毛泽东否决),只是挂名中原局15个委员之一。

 

    又因为华东野战军与中原野战军平级,都直属中央军委指挥,尽管华东野战军暂时在中原“做客”,他的军事行动也既不归属中原局,也不归属中原军区指挥。

 

   这就是1948年6月粟裕在中原发起豫东战役后,依然是中央军委和毛泽东在直接指挥的缘由,对于中原军区与中原野战军,毛泽东5月21日明令:“各方协助粟兵团(华东野战军主力)歼灭5军”。也就是说不是“指挥”,而是“协助”。

 

    也正因为此,淮海战役前夕的10月31日,粟裕还要特意致电毛泽东,建议“请陈军长、邓政委统一指挥”华东野战军和中原野战军作战。

 

 

附两份电报:

 

              (一)中央书记处关于扩兵与编组野战军的指示
          (一九四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各中央局、各区党委:
  抗战虽已完结,但敌伪还未解除武装,为着肃清敌伪力量,制止内战危机,保障战后真能实现和平民主。我八路军、新四军急需补充扩大。在日军宣布投降后我军解放百余城市,增加二千余万人口,缴枪十万余支。因此,军队的补充与扩大也还不致加重人民负担。因此中央特决定在十、十一、十二三个月内八路军、新四军应争取补充与扩大数十万人,各区应扩大多少,由各区决定报告中央。新兵的来源,主要是依靠于民兵中的动员(可先经过动员配合作战之阶段)。新解放区内的个别扩大以及争取伪军俘虏兵参加我军。扩大的新兵主要是补充现有之主力兵团,各地现有之小团都要争取充实为二千人以上的大团,或将原有大团分为两个团再充实成为两个或三个大团,不必多组织新的部队,这样使部队在补充后仍能保持都是有战斗力的。
  适应今后斗争的需要(不是过去那样被分割为小块的分散游击战争),各个战略区域都应编整能够机动的突击力量,其数量应占本区脱离生产兵力的五分之三到三分之二,把他们编组为旅和纵队,准备他们能够实行极大机动,即是说能调离本战略区域别其他区域作战的。
  这些机动兵团须配备军事上政治上坚强的干部,因为要准备能够调离本地区行动,因此必须改变过去各区党委、地委书记兼政委或由主力部队的政委兼区党委、地委书记的制度,同时也要改变主力部队首长和司政供卫机关兼军区、军分区这种机关的制度,而必须适应新的需要加以分开,即区党委、地委书记不再兼任机动兵团的政委或政委不再兼任书记,各战略区编好之机动兵团须组织自己的司政供卫机关(与军区、军分区的机关分开,在分开时须照顾到两方面)。
  以后这类主力机动兵团须直接受中央军委及各中央局的指挥调动,不隶属于当地军区的建制,但主力的人员补充仍由原属区域军政机关负责,当该主力部队留驻该区域时的给养亦如此。所有未编入机动兵团的地方部队均由军区、军分区指挥,区党委和地委书记仍应兼各军区及分区政委以保持一元化的领导。
  各大战略单位(如晋察冀、山东、晋冀鲁豫、晋绥、华中)仍保存现有的一元化领导方式,即中局或分局书记兼政委,或政委兼书记的制度。
  目前整编与扩大军队,是各根据地最重要的工作,各根据地必须抓紧并有计划地去完成之,并将结果电告中央。
                        书记处
                     二十一日
                     根据中央档案原件刊印

 

(二)东北野战军主力将逐步南进,东北军区应及时成立〔1〕(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三日)

                   

     东北局:
     戌艳电〔2〕悉。现时关内各解放区均分前后方,前方以野战军司令员、政委统率野战兵团,后方以甲级军区(又称大军区)司令员、政委统率地方兵团及乙级军区(又称小军区)及军分区,并管理本区范围内的动员、训练、兵工生产与负责供给前方。两者的司令员或政委,依各区情形,有兼的有不兼的。两者隶属关系,一般的是野战军与军区,均直受军委指挥,但在行政上则野战军属于军区。此制在自卫战中,行之颇称便利,对于今后野战军愈向新区行动和发展,愈需要有此区分。东北野战军今后作战任务扩大,主力将逐步南进,东北甲级军区亦应及时成立,同时并指挥冀察热辽甲级军区。林彪同志应为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委,同时兼东北人民解放军司令员兼政委,因为林在前方指挥作战的时候多,军区可设第一副司令员兼第一副政委主持常务,由罗荣桓、高岗〔3〕两同志中择一任之。
   又野战军及军区其他副司令员、副政委应如何安排,均由你们考虑提出,报告中央批准〔4〕。至军区及野战军司令部政治部亦应分开组织,以便野战军随时行动。
                                              中央

                                                军委
                                              亥江

                                      【出处】

                                     根据周恩来手稿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