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农革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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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农革命军

1927年8月下旬,中共中央根据8月7日汉口紧急会议精神,通过《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任务与策略的决议案》,决定创建新的军队,建立工农的革命军。此后,湖南、湖北、江西、广东、福建、河南、陕西等省中共组织领导起义组成的部队均称工农革命军。其中主要的有:毛泽东等领导湘赣  中国工农革命军军旗

边界秋收起义武装组成的中国工农革命军第1军第1师。潘忠汝、戴克敏、吴光浩等领导黄(安)麻(城)起义武装组成的工农革命军鄂东军(不久改称工农革命军第7军)。南昌起义部队第24师在董朗、颜昌颐等带领下进至海丰、陆丰地区与海陆丰起义组成的农军合编为工农革命军第2师。朱德、陈毅和中共湘南特委领导湘南起义,以南昌起义军保留下来的部队组成工农革命军第1师,以宜章、耒阳、郴县等地农军组成工农革命军第3、第4、第7师。毛泽东、朱德所率部队在井冈山会师后合编为工农革命军第4军。叶镛、袁裕(袁国平)率广州起义军余部向海陆丰地区转进时编为中国工农革命军第4师。湖北黄冈 回龙山地区农民起义武装称工农革命军第6军。唐澍、谢子长、刘志丹等领导清涧、渭华起义武装组成西北工农革命军。  

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为反抗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发动了一系列武装起义,但因为中央没有规定新的革命军队的统一称号,所以各地起义军的名称很不一致,但都未使用红军的称号。如1927年8月南昌起义的部队仍沿用着国民革命军的番号。“八七”会议后,毛泽东领导的湘赣边秋收起义的部队称工农革命军。同年11月爆发的黄麻起义的部队称为“农民自卫军”。   

最早使用红军称号的是广州起义的部队。1927年底,张太雷、叶挺、恽代英、叶剑英等领导了广州起义,仿效苏联革命,成立了工农兵苏维埃政府,第一次公开打出了“红军”的旗帜,叶挺和叶剑英被任命为“工农红军”正副总指挥。但起义军在反动军阀的疯狂进攻下很快失败,部队撤出广州,改编为工农革命军第四师,因而红军这一称号没有继续使用。  

1928年4月,朱德、陈毅率领的南昌起义余部和湖南农民军至井冈山与毛泽东领导的秋收起义的队伍胜利会师,合编为中国工农革命军第四军。与此同时,全国各地举行武装起义后成立的部队,一般统称为中国工农革命军。1928年5月25日,中共中央接受共产国际的意见,颁发《军事工作大纲》,就“军事运动的一般原则”、“扩大工农群众武装问题”、“建立红军问题”、“军队中党的组织及政治工作”等问题做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其中规定:“割据区域所建立之军队,可正式定名为红军,取消以前工农革命军的名义。”6月4日,中共中央在给井冈山前委的信中,又具体指示第四军:“关于你们军队可以正式改称红军。”从此,各革命根据地的工农革命军及其他工农武装,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开始陆续改称红军,中国工农红军这一名称正式成为党领导的革命武装的称号。1928年5月以后,根据中共中央《军事工作大纲》的规定各地工农革命军陆续改称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