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经济学家”们为何失信于人? 张雪忠(上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0:50:46
在中国,著名经济学家们的观点频频受到人们的质疑甚至谴责。当这些经济学家与他人发生争论时,大多数人都站在后者的一边。著名经济学家们似乎已经失去了人们的信任。
本文将以吴敬琏先生“对拆迁房屋无需按市场价格补偿”及张维迎先生“正确的观点不用投票”为例,说明著名经济学家失信于人的原因:“著名的经济学家”们不但存在严重的思维缺陷(吴的观点),而且试图混淆经济理论研究和经济政策制定的区别(张的观点)。
对吴先生“拆迁房屋无需按市场价格补偿”的观点,不少人已经做了极有说服力的批评。笔者只想指出,吴敬琏先生最令人吃惊的地方是,他似乎并未意识到,他提出的规则无法适用于除拆迁以外的同类情形,因而必定会造成严重的社会不公。
假设两个人原本住在同一拆迁区域,一个人在拆迁计划出台之前便将房屋以市场价格卖出,另一人则只得到低于市场价格的拆迁补偿。正如吴先生所指出的那样,这两个人房屋的升值,是“由于城市发展的结果”。但人们不免要问:前者可以保有全部的增值部分,后者为何不可以?
再假设人们购买拆迁土地上的新建房屋后,政府规划在此新建小区附近建一公园和地铁站,房价因而大增。试问,我们是否具有一种特殊的机制,将这些房屋因“城市发展”而升值的部分从新业主手中收回?或从开发商手中(假设新建房屋尚未售出)将这些升值收回?如果对上述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人们当然有理由问问吴先生,为什么只有拆迁户不能保有城市发展的成果?
不幸的是,这种严重的思维缺陷,在一些有影响的法学家身上也曾得到过悲剧性的显现。在重庆的“钉子户事件”中,著名的民法(主要涉及私人权利的法律)学者江平先生“掷地有声”地质问著名的钉子户:“你说不是公共利益就不是?”可见,即使是的“著名的民法学家”也不一定明白,在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去拆除他人既存的私有房产时,应该由拆迁者证明公共利益的存在,而不应由被拆迁者证明公共利益的不存在。被弟子们誉为“民法学泰斗”江先生,似乎更应该去质问那些强制拆迁的人:你们说是公共利益就是公共利益?
一个毕生研究市场的人如此轻易地放弃了市场,另一个毕生研究权利的人又如此轻易的否定了权利,这不能不让人深感遗憾。在中国,确实有一些学者因为越来越有影响,便越来越不愿正视一个让人尴尬的事实:他们之所以有影响,是因为他们比别人更接近权力,而不是因为他们比别人更有智慧。这些人在受到质疑时,已经不屑于进行辩论,而只是高喊:正确的观点不用投票!
“正确的观点不用投票”其实只是一个似是而非的口号。人们当然不能通过投票来推翻一个“正确”的观点,但这个口号并未说明,应该由谁决定一个观点必定是正确的。笔者承认,在经济理论研究中,这个口号仍是有一定价值的。经济理论如果要保有一点科学属性,就必须致力于解决“什么是”,以及“如果怎样,就会怎样”之类的“价值无涉(value-free)”的问题。在经济理论研究中,“正确的观点的确不用投票”,人们甚至应该鼓励少数人敢于质疑多数人的观点,或坚持多数人所反对的观点。
但不幸的是,张维迎先生不是在其理论观点,而是在其政策建议受到质疑时喊出这一口号的。政策制定不但涉及“什么是”的问题,更涉及“应该怎样”的问题。理论尽量远离价值,政策则必然包含价值。政策不但包含科学因素,而且也包含伦理因素。一个经济学家不能一边主张“人们应该喜欢牛肉而不是土豆”,一边说自己这种“正确”的观点不用投票。
在中国的著名经济学家中有一个很可怕的倾向,那就是将理论的合理性与政策的合理性混为一谈。尽管政策往往离不开理论的指导,但两者仍有巨大的区别。任何理论都有其特定的阐述范围(Realm of a theory),一项理论上的结论必须建立在诸多假设性前提之上。而实行一项政策的实际环境则永远也无法假设,实际情况是否符合理论假设因而也是不确定的。就理论和政策的关系,人们完全可以说,理论的合理性并不能保证政策的合理性,而政策的失败也不一定能推翻理论的合理性。正因为如此,一名经济学家(不管他多么著名)并不应比一个普通人拥有更多的经济决策权,或者说公共决策过程对政策的正当化作用,是理论阐述所不能替代的。
实际上,中国的经济学家很少因为理论观点而受到质疑,也许他们值得质疑的理论观点实在太少了。丁学良先生曾说过,大陆真正算得上是经济学家的人不超过五个,大多数“经济学家”不及国外研究生的水平。丁先生的话只是其个人之见,但似乎却与许多人的经验感受相吻合。
中国经济学家理论建树的贫乏,并不影响他们频频在经济政策方面摆出一副舍我其谁、说一不二的姿态。这也许是著名经济学家们失信于人的根本原因。中国的经济学家若要重获人们的信任,似乎应该在经济理论研究方面更加专业一些,在经济政策建议方面更加谦逊一些。
作者任教于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