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离开人类中心主义环保有没有出路(2006-1-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1:12:49
离开人类中心主义环保有没有出路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6-1-2 1:34:54· 来源:
元旦的《新京报》刊载了北鸣先生的评论文章《动物权与人权相互促进》。从北鸣先生的行文中,可以看出作者对动物福利(先生似乎更愿意用“权利”)的关注,从而进一步的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重视。可以推测先生无疑是个很有爱心并热衷于(至少支持)环保公益事业的人,基于此,无论如何都要表示一下敬意。
然而,想起孟子的话,“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还是有话要说。
一方面,北鸣看到了“从人权哲学论证推导出来的”
动物权理论来源,另一方面,又通过达尔文声称“动物在社会、智能和道德生活上都与人类非常相似”,从而试图很方便很轻巧很自然很合理地完成对动物权的论证;另一方面却说“有没有动物权和人权这些名词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建立一个符合人性、尊重生命的社会”。
读到这里,我不得不说,像对所有试图摈弃人类中心主义、离开人权来谈动物权、植物权、生态权的深层环保主义者说的那样,“我很担忧,此路不通”。
不论是可持续发展观,和谐社会观,还是传统的天人合一观等等,这些已经获得普遍认同的主流价值观,其核心都是一个大写的人字。北鸣在试图把动物权与人权联系起来的时候,似乎忘记了什么是根据,什么是说明;什么是源,什么是流;什么不可追问也不必追问,什么是可以权衡,可以变通。而是“另辟蹊径”,把它们不分主次,相安无事地并糅杂陈。
动物权利说的根据应当而且必须来自于人权。这是因为:人类理性对自身乃至宇宙的关照决定了人由自己出发来订立道德规则,契约式的伦理说明比“天赋人权”说更有说服力,“天赋动物权”
又有什么新意和力量?以人为中心的道德的外放,构成了对动物乃至生态的关心,构成了对其他物种和环境的尊重,这种尊重是以人的权利为依归的。中国传统伦理固然有所谓“天然地,并在行动上同情动物”,但是,并不否认人的中心地位。孟子见梁惠王,谈到为什么以羊易牛的根据,在于伤害了人的道德情感,中心还是在人———“见牛无罪而就死地,吾不忍也”。这里且不说以羊换牛是不是更道德,总比曾经风行一时的“人牲”要好吧。孔子一次见马厩失火,“不问马,问‘伤人乎?’”这里的人,只是作为一个与动物相区别的类的存在。
我们仍然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环保,就个人而言,“深层环保主义者”的行动要远比他们的理论有感召力,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如何获得民间的认同,如何获得最广泛的支持?没有理论上的体认与共鸣,环保事业就难免变成理想主义的志愿者们的孤军奋战。
环境伦理或生态伦理归根结底是一种代际伦理,是以人类权利为中心的,关于现实利益与长远利益,此代利益与后代利益之间的权重。我们所有环保的努力都是着眼于更持久,更长远,更大的人类利益。在人类利益满足的条件下,以人类利益为中心,对非人类的利益的关护。
说动物具有内在价值,当我们言说的时候,这个价值就外在成了人的价值,而无从“内在”。是人的价值观的推演或移植。人权入宪是进步,动物权入宪就是疯狂,甚至是对人权的背叛与反动。谈动物权与人权相互促进,容易造成混淆。谈非人类中心主义,不仅难以论证,实践上甚至不利于环保事业的发展。
尊重动物,不是要从绝对的平等观上进行论证才能达成。在狼群威胁到我们的孩子的时候,谁的生存权更为优先?我们不让病毒、细菌有充分的自由生长空间,甚至在诸如“禽流感”的威胁下,我们为了保护人类,连大量禽类的生存权也要无情剥夺,哪一种做法更符合人道主义?人的生存权、安全权、发展权是根据,是基本立足点,从这里出发,谈动物福利,保护环境,是可以形成共识,形成合力,更有利于生态和谐。
□李隼(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