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日记”局长花15万删帖 日记系情妇丈夫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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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日记”局长花15万删帖 日记系情妇丈夫外泄
2010年09月04日15:17羊城晚报我要评论(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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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来宾烟草专卖局原局长韩峰(资料图片)“日记局长”承认日记多属实
由情妇的丈夫外泄上网;韩峰涉嫌受贿101万,其中15万是他为删网帖堵舆论之口而索取
广西消息 据广西新闻网报道,前日上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原销售处处长韩峰涉嫌受贿一案(见昨日本报a7版报道)。因日记被人泄露上网,韩峰被人称为“日记局长”。检察机关指控韩峰共索取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01万多元。
为删网帖堵舆论之口索贿15万
今年53岁的韩峰曾任钦州市烟草专卖局局长兼钦州烟草公司经理。当时,该局里有一名科长的丈夫叫陈某,是个建筑包工头。为取得烟草专卖局的建筑工程,先后送给韩峰42万元现金和位于南宁市东方园小区的一套160平方米房子。
在陈某向韩峰行贿的42万元现金里,有15万元是韩在惶恐之下匆忙索贿的。
今年2月,互联网上出现了很多性爱日记,被称是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韩峰自己写的日记,内容是他如何受贿及与多名女性发生性关系的描述。韩峰也因此被网络称之为“日记局长”。
被推到风口浪尖的韩峰,当时已调离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在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先后担任法规处处长、销售处处长职务。网络铺天盖地转载据称是韩峰自己写的日记时,韩峰否认性爱日记是自己所写。可在暗地里,韩峰却想将网络传言抹掉。
今年2月13日下午,韩峰知道网上有关他的日记流传的事,就想通过别人把帖子删除。他电话联系了在广东省某单位任职的一女子,让她帮忙删帖。2月14日上午,韩峰打电话给陈某,称急需15万元。陈某当晚即送给他15万元现金。韩峰从自己银行卡里取出5万元,凑够20万元现金,交给了广东的那名女子。
让韩峰没有想到的是,花了20万元后,虽然有部分网帖被删除了,可全国掀起的“日记门”事件和互联网信息的快捷,让他根本无法封堵舆论之口。全国甚至国外的网站,都纷纷转贴了这些日记。
今年3月9日,他因涉嫌受贿罪被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3月13日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发后,韩峰退出赃款59万多元,反贪部门追缴了20万元。
网上流传的日记大部分真实
在韩峰落网之前,疯狂转贴的日记,也引来不少人的质疑声音:这些日记是不是韩峰本人所写?日记有没有被人篡改过?日记是怎么泄露出去的?泄露日记的人该不该承担法律责任?
针对这些问题,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这些网上流传的日记,绝大部分是韩峰本人所写。据悉,被关押后,韩峰认罪态度比较诚恳,在提到“日记门”事件时,韩峰面对那些被泄露的隐私,承认网上的日记大部分是他所写,但有的内容被篡改过。对于他的隐私日记是如何被泄露出去的,韩峰也一直不知道原因。
据记者从其他渠道获悉,日记泄露的原因,也确实像网上流传的那样,韩峰将他已删除日记内容的手提电脑送给情妇谭某后,日记内容被谭某的丈夫恢复。
隐私日记泄密的事情,已由南宁市警方立案侦查,相关人员已被抓获。 (骆南华 任超)
日记门进程
2009年11月韩峰“香艳日记”在百度首现后被删除
2010年2月初韩峰“香艳日记”在小范围传播
2010年2月22日韩峰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停职调查
2010年2月28日韩峰“香艳日记”在网络上发酵
2010年3月1日官方宣布纪检部门对韩峰立案调查
2010年3月2日多名记者在来宾市烟草局采访受阻
2010年3月9日韩峰被移交南宁市检察院立案调查
2010年3月13日广西自治区检察院批准对韩峰进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