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目惊心:中国人看看,外资就是这样渔利中国房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8 09:14:09
外资就是这样渔利中国房市!
发表于:2010-09-04 12:05:30 作者:大汉勇士更多作品
级别:都司积分:20895
主题推广:雾头山铁观音茶特价优惠中
低价充话费,在返5元,秒充
新茶上市铁观音直销大公开
近来报道美国私募股权投资巨头黑石集团(Blackstone)同香港大型地产商鹰君集团达成协议,黑石集团同意向香港鹰君提供资金支持以合作开发鹰君2009年在大连所取得的土地,来建造豪华酒店和高档公寓。经不完全统计,包括摩根斯坦利、高盛、麦格理、瑞银、美林、华平投资、软银亚洲、凯雷投资、凯德置地等众多国际投资公司均以不同形式进入国内房地产业。
/来自中华网社区 club.china.com/
 
外资借调控抄底中国房市,给中国的房市泡沫论和房市调控带来了新的课题与思考,对于有泡沫的房市和政策要打压降价的房市,似乎是明显是要损失的领域,追求利益的海外基金还要投资的原因在哪里呢?
/来自中华网社区 club.china.com/
 
这里我们首先要认清的是投资的性质,是直接持有房产还是投资房地产行业,然后是真投资还是假投资真放贷。据本人的从业经验,海外的热钱到中国除了汇率上的渔利以外,更多的是在实体经济取得稳定的利益而不是参与经营,所有补参与经营的投资如果不是上市公司可以股市套现的话,更多的是以各种合法形式进行的放贷活动,因为要是真的投资非上市的企业,企业没有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不参与经营是不可能的,而且这样的企业产权难以迅速变现对于外资热钱来说改变其热钱的属性也是不干的。
由于我们的房地产调控,使得房地产的民间融资利率不断的攀升,已经超过月息5%的状态,这样的月息复利驴打滚的方式下年息将超过100%,给各种高利贷资金莫大的诱惑,尤其是房地产本身有房有地,企业的资产很多,更给放贷者高利贷带来保障。
对于外资来华放高利贷,很多人说高利贷在中国违法,违法的事情对于法制观念特别强的外资是不干的,但是这样的放贷也是同样有所变通的,他们是合法的形式放贷,一种方式是以假购房来实现的,也就是低价购买房屋但是合同中有可以高价退房或者开发商回购的条款;
另外就是以股权质押或者投资承包回购的方式进行,这样我们的监管部门在宏观监管上所能够看到的就是外资买房或者投资开发企业,对于这样的方式如果是假购房则外资由于是以买房人的身份出现,其资金安全性高,在开发商破产清盘的时候可以最先得到保护资金的安全性比银行贷款还要有保障;而如果是股权质押或者投资回购,由于质押的价值很低真的出现风险则可以变假为真极其廉价的控制占有开发企业,外商这样操作的结果就是采取假购房使得我们调控所希望的让老百姓买到便宜房的设想落空,而采取股权质押或者回购的方式,则使得中国经济的支柱产业被外资所控制。
对于我们的调控开发商为什么不低价卖房而是借高利贷忍受被盘剥呢?这是我们要考虑的第一个关键问题,我们采取的调控政策的一个手段就是收紧开发商资金让他们低价售房,但是在这里直线条的思维在市场的博弈下显得极其幼稚和苍白。在我们不断提高房屋销售条件下,大量的开发土地根本没有达到销售的条件,因此他们只有忍受高利贷的盘剥;
近来报道美国私募股权投资巨头黑石集团(Blackstone)同香港大型地产商鹰君集团达成协议,黑石集团同意向香港鹰君提供资金支持以合作开发鹰君2009年在大连所取得的土地,来建造豪华酒店和高档公寓。经不完全统计,包括摩根斯坦利、高盛、麦格理、瑞银、美林、华平投资、软银亚洲、凯雷投资、凯德置地等众多国际投资公司均以不同形式进入国内房地产业。
外资借调控抄底中国房市,给中国的房市泡沫论和房市调控带来了新的课题与思考,对于有泡沫的房市和政策要打压降价的房市,似乎是明显是要损失的领域,追求利益的海外基金还要投资的原因在哪里呢?
这里我们首先要认清的是投资的性质,是直接持有房产还是投资房地产行业,然后是真投资还是假投资真放贷。据本人的从业经验,海外的热钱到中国除了汇率上的渔利以外,更多的是在实体经济取得稳定的利益而不是参与经营,所有补参与经营的投资如果不是上市公司可以股市套现的话,更多的是以各种合法形式进行的放贷活动,因为要是真的投资非上市的企业,企业没有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不参与经营是不可能的,而且这样的企业产权难以迅速变现对于外资热钱来说改变其热钱的属性也是不干的。
由于我们的房地产调控,使得房地产的民间融资利率不断的攀升,已经超过月息5%的状态,这样的月息复利驴打滚的方式下年息将超过100%,给各种高利贷资金莫大的诱惑,尤其是房地产本身有房有地,企业的资产很多,更给放贷者高利贷带来保 障。
对于外资来华放高利贷,很多人说高利贷在中国违法,违法的事情对于法制观念特别强的外资是不干的,但是这样的放贷也是同样有所变通的,他们是合法的形式放贷,一种方式是以假购房来实现的,也就是低价购买房屋但是合同中有可以高价退房或者开发商回购的条款;
另外就是以股权质押或者投资承包回购的方式进行,这样我们的监管部门在宏观监管上所能够看到的就是外资买房或者投资开发企业,对于这样的方式如果是假购房则外资由于是以买房人的身份出现,其资金安全性高,在开发商破产清盘的时候可以最先得到保护资金的安全性比银行贷款还要有保障;而如果是股权质押或者投资回购,由于质押的价值很低真的出现风险则可以变假为真极其廉价的控制占有开发企业,外商这样操作的结果就是采取假购房使得我们调控所希望的让老百姓买到便宜房的设想落空,而采取股权质押或者回购的方式,则使得中国经济的支柱产业被外资所控制。
对于我们的调控开发商为什么不低价卖房而是借高利贷忍受被盘剥呢?这是我们要考虑的第一个关键问题,我们采取的调控政策的一个手段就是收紧开发商资金让他们低价售房,但是在这里直线条的思维在市场的博弈下显得极其幼稚和苍白。在我们不断提高房屋销售条件下,大量的开发土地根本没有达到销售的条件,因此他们只有忍受高利贷的盘剥;
我国在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之前,央行再贷款一直是基础货币发行的主渠道,但在1994年之后,外汇占款开始逐渐成为基础货币投放的主流。
1994年汇率并轨当年,我国通过外汇占款渠道投放的货币就占了当年基础货币投放量的55.5%(此前外汇占款占基础货币投放的比例一直都是维持在10%以下的水平),并且此后连续数年,通过外汇占款渠道投放的基础货币都维持在较高的水平上(自1994至1997年,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外汇占款”分别增加3740.51亿元、2292.65亿元、2804.23亿元和3070.62亿元)。自2003年起,WTO协议签订之后中国出口大增,外汇占款成为我国基础货币发行的主渠道。
2009年底,我国33.54万亿元的GDP规模,是1978年3645.2亿元GDP规模的92倍;同期广义货币供应量M2从1978年的859.45亿元增长到2009年底的60.62万亿元,为705倍;狭义货币供应量M1从1978年的212.03亿元,增长到2009年底的22万亿元,达到1037倍,大幅高出同期GDP和物价CPI增长之和。
这样的外汇占款式的货币投放,与当年中国绑定英美的法币发放没有区别,中国的货币控制权在外流的同时中国取得了输入性的通胀,而我们可以看到的就是西方的通胀是老百姓增收的福利压力下的政府债务暴涨所导致的通胀,老百姓在通胀时最先得到货币最得利,而中国这样的输入性的通胀背后却是外资最早得到货币可以在通胀前购买东西,造成中国的财富外流。
与此同时我们应当看到的就是我们控制住了粮食价格就控制住了CPI,控制住了能源价格就控制住了PPI,但是我们的房价既不在CPI也不在PPI,结果就是土地房价的暴涨,房价成为通胀的主力军来再分配社会的财富,而这样的再分配使得老百姓的收入没有跟随房价同步的提高造成民怨沸腾,而西方的通胀以老百姓福利为输入口,老百姓的收入增加快于物价,这样的通胀再分配过程中老百姓是得利的,得利的来源就是那些通胀被输入的地方,这其中的财富传导中国的外流的而国内则是通过房价的暴涨拉大了财富差距和地区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