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之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9:26:00
虽然高尚的道德可以减少官员腐败的冲动,完善的体制可以制约腐败的发生,但却无法根除腐败发生的可能。政府要想巩固政权之基,必须制约权力腐败。
设立预防腐败专门机构,实质上是以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为依托,变机构反腐为全民倡廉。预防腐败实质上是通过发动人民群众的力量,把一切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
设立预防腐败专门机构,从根本上来说是理顺权利与权力来源的关系,是公仆意识的回归,也是从体制上理顺权力监督和制约关系。(严文君/新闻出版总署监察局)一个新的部门的成立究竟有多少意义?
值得深思:
检察院有反贪局,
有渎职局,
还有各种各样相关的法规,
党内有党纪,
国家有国法,
各级公务人员有规章制度,
轻的有纪律制约,
重的有法律制约。
如果这些有用,
有约束力,
那根本不需要成立一个新的局。
如果上述这些没有约束力,
那么成立新局也没有太大意义。
再说,
成立一个新的机构,
国家财政又多了一项开支。
纳税人,
又要多养活一批公仆。
如果这些公仆真正为人民办事,
那还值得。
如果这些公仆最后也难以“清廉”,
那是更大的悲哀,
如同某城市的反贪局长也是花钱买来的一样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