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名被拐婴儿获救的前前后后(中国青年报 200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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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铁路警方历时100天,成功侦破“5•25”特大贩卖婴儿案——
40名被拐婴儿获救的前前后后
2007-09-11
周振全 车恒武 本报记者 李润文
9月6日,南京铁路警方宣布,经过历时100天的侦查,南京铁路警方成功侦破“5·25”特大贩卖婴儿案。其间,铁路警方赴云南、山东,辗转行程达两万余公里,先后在云南抓获47名涉案人贩子,在山东郯城、济宁等地成功解救被贩婴幼儿40名,数量之众,全国罕见。     可疑“母亲”引出惊天贩婴案
2007年5月24日,昆明开往南京的K156次列车上,乘警巡视时发现,有4名中年妇女,每人怀抱一名刚刚出生不久的婴儿,这引起了乘警的警觉。
询问时,4名妇女坚称她们是外出打工的,婴儿是自己或亲戚家的。
乘警对周围旅客进行秘密调查,证实这4名中年妇女在长达3天2夜的旅途中,并未给婴儿哺乳过,只是每次在婴儿啼哭时,喂些奶粉。
25日上午,列车到达南京火车站时,乘警将这4名中年妇女交到南京火车站派出所作进一步审查。
民警们很快查明,4名中年妇女分别叫郎春燕、郎春花、郎世勤和丁桥芬,来自贵州盘县和云南红河,4名婴儿是她们在云南个旧和元阳买的,卖方是刀秀芬和丁发昌等人,准备再次贩卖,至于贩卖到哪里,4人均声称是第一次,还没有明确的买主。
南京铁路公安处接到南京站派出所汇报后断定,这起贩婴案件是一个有组织、有预谋、分工明确、网络宠大的专业贩婴团伙所为,决定成立“5·25”专案组,全力展开侦破工作。     跨省解救被卖婴儿
5月27日,民警赶赴云南元阳和个旧,顺利将刀秀芬、丁发昌等9名涉案人员抓获归案。
同时,警方对郎等4人的审查中也取得重大突破,郎等人交待出从云南购得婴儿,再通过郎春燕在山东省郯城县的丈夫沈玉州高价贩卖给郯城的人贩子,牟取暴利的犯罪事实。
6月14日,南京铁路公安处民警赶赴郯城,将沈玉州抓获归案。至此,“5·25”特大拐卖婴儿案基本真相大白。
这是一个集拐、卖、运、销一条龙的特大拐卖婴儿犯罪团伙,以沈玉州和郎春燕为首,自2005年以来,先后16次从云南个旧和元阳等地的人贩子郭强等人手中购得27名尚未满月的婴儿,由郎氏三姐妹负责从云南运到山东郯城,再由沈玉州通过戈振芳、王廷耀、苗希军等10名郯城当地人贩子将婴儿卖到需要的买主手中。
南京铁路公安处决定兵分两路,一路奔赴云南,抓捕郭强等犯罪嫌疑人,力争查清被拐婴儿的真实身份;另一路北上山东郯城,全力抓捕郯城的人贩子,最大可能地解救出被拐婴儿。
6月30日下午5时许,山东省郯城县红花乡马圩村。3辆警车在一农户家门口停下,十余名公安民警鱼贯而出,直扑家门。
房屋地上的凉席上,一名一岁左右的婴儿正在“父母”的陪同下玩耍。
“我们是公安局的,这孩子就是你们去年底买的吧?”
“是啊,是我们花了两万多块钱从朋友那买的。”望着突然进门的众多民警,一名中年男子怯怯地应道。
“这孩子是被人贩子拐卖的,现在我们要把孩子解救回去,交给他的亲生父母,请你们配合我们的工作……”
这是铁路公安警方首赴山东郯城解救行动中成功解救的第4名婴儿。至7月3日,在被抓获的6名郯城籍犯罪嫌疑人拐卖的27名婴儿中,已被查证的10名婴儿全部被成功解救。     贩婴案如同滚雪球般越滚越大
6月26日,就在民警奔赴郯城解救婴儿的同时,另一路民警在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刘金鸣带领下,再赴云南,抓捕丁发昌的“供货商”郭强等数名犯罪嫌疑人。
根据嫌疑人的轻重缓急,结合当地的地理位置,专家组决定从“黄老倌”入手。据了解,“黄老倌”今年4月狠心地将自己亲弟弟的两个双胞男婴卖给了丁发昌,给了弟弟1500元,自己“空手套白狼”得了赃款10500元。
“黄老倌”在蔓耗镇长年做一点小生意,长相又特别(一只眼睛残疾),认识他的人较多,摸排九小时后将其抓获。
抓捕郭强却颇费周折,丁发昌供述一个叫“郭强”(音译)的人曾卖过女婴给他,具体情况不清楚。
经过五天的昼夜工作,警方掌握到一个文山州的“郭强”在蔓耗镇某麻将馆出现,立即将其擒获。
经突审,郭强供出,是住在黄草坝叫李国壮的中年男子将女婴卖给他的,李国壮随后被警方在其家中抓获。
根据丁发昌的供述目前仅剩下“小白”,其分别在2006年8月、今年3月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和外孙女卖给丁发昌,共得赃款1.2万元。前段时间,他为了超生,从老家迁出来搬到深山坳里居住。
7月12日深夜,民警将“小白”抓获。至此,丁发昌的“供货商”全部肃清。
7月21日,南京铁路警方13名民警第三次奔赴云南,经过半个月追铺,将刀秀芬的10名“供货商”抓获归案。至此,“5·25”贩婴案涉案犯罪嫌疑人除个别嫌疑人外,基本全部被警方抓获。
在赴云南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同时,民警又先后3次带人北上山东郯城、济宁等地成功解救出20余名被贩婴儿,使解救的婴儿总数达到了40名。
经过不间断的突审,主要犯罪嫌疑人郎春燕和刀秀芬等人又陆继交待出30余名被贩婴儿的去向,使“5·25”贩婴案涉及的婴儿总数达到了至少70名以上。
9月8日,南京铁路警方解救的40名被拐婴儿已经全部被安置在江苏省的儿童福利院中,其中南京市儿童福利院接收了34名被拐卖婴儿。
云南省民政厅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处的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他们一旦接到南京民政部门的有关文件将会同有关部门,将获救的婴儿尽快送回其父母的怀抱中。     拐卖儿童为何屡打不绝
为什么拐卖儿童的犯罪活动屡打不绝?
公安人员分析,究其原因,一是养儿防老的封建思想为拐卖儿童提供了市场。改革开放数十年来,东部发达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有一些家庭重男轻女思想仍然十分严重。为达到继承“香火”和养儿防老的目的,一些人找到人贩子向他们提出收买儿童的要求,这就为人贩子拐卖幼童提供了市场。
二是高额利润诱使人贩子铤而走险。据犯罪嫌疑人的交待,他们拐卖一小孩可获利200到500元,再次转手倒卖可获利2000至3000元。这次解救回来的几名男婴中,最后一道转手的人贩子每名婴儿赚了1万多元。拐卖儿童虽然风险大,但“成本低”,获利大,这就使得一些见利忘义的人甘冒触犯法律的风险而为之。
第三,收买者成为打击拐卖人口犯罪的盲点。根据现行法律,对人贩子的处罚都比较严厉,但对收买者则处罚较轻或者处罚较少,只要收买者不妨碍司法机关执法,其被处罚的可能或程度都会相应的减轻。正是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才造成了“买方市场”需求旺盛。
另外,被拐儿童“合法化”成了儿童被拐的“助推器”。据调查,一个孩子买来后,这个孩子要在当地生活、上学和就业,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这名被买来的小孩要有户口。而完成这个环节的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通过购买假出生证明的方式,再从有关部门弄到一张独子身份证明,孩子就能顺利落户成为合法人口;二是通过民政部门以收养的名义办理户口。只要从当地医院开一张无生育能力的证明,然后到计生部门开一张符合收养条件的证明,再通过民政部门对外公示,最后以无主弃婴的方式办理领养手续。监管环节的缺失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收买者,而被拐儿童的户口一旦“合法化”,就给打拐和解救被拐儿童造成了很大的难度。
本报南京9月1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