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就是要坚持法不禁止即许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0:42:26
在连锁销售里,经常听到"法不禁即许可"这个概念,其实很多赚到钱的人都知道这个道理,意思就是法律没有直接说明禁止的东西就是可以从事的。下面转栽《中国财富》杂志评论员文章。
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辟道路的两次思想大解放,均以冲破“两个凡是”的传统思维模式展开,决非偶然。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下达行政指令推动和按照行政指令展开社会生产生活活动”,是人们的基本行为模式;“凡是没有明文规定允许做的事情,就不可以做;凡是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按照上级的指示办”,成为人们的主导思维模式。与此相应,“下达禁令”成为政府对待新事物的主要手段;“加强管制”成为政府遇到新问题的本能反应;“一放就乱、一统就死”成为社会运行发展过程中挥之不去的梦魇。
法不禁即许可
市场经济体制与此截然不同。“每个人去做自己最能做好的事”,即“各尽其能、各得其所”是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要求和生命线。然而,人的私欲不限而社会资源有限,要保证“每个人去做自己最能做好的事”,国家必须制定必要的行为规则。于是,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制定法律法规规范和依照法律法规开展社会活动”,逐步成为人们的基本活动模式;“凡是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事情都可以做”,即“法不禁止即许可”逐步成为人们的主导思维模式。
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法不禁止即许可”思维,与计划经济所要求的“两个凡是”思维完全不同。首先,“凡是没有明文规定允许做的事情,就不可以去做”乃是“画地为牢”,告诉人们只能做什么;而“凡是法律法规禁止的事情,任何人都不可以去做”乃是确定“底限”,告诉人们什么不能做。其次,只做明文规定许可的事情,是“规定动作”,要求人们“照葫芦画瓢”,不能越雷池半步;只做法律法规不禁止的事情,是“自选动作”,只要求人们遵守游戏规则,而不必“萧规曹随”。“法不禁止即许可”的思维模式与开放心态、创造精神相辅相成,它以“实践永不止境,创新永不止境”为思想前提,坚信客观世界是一个开放系统,现实性空间有限而可能性空间不限,已知的事物有限而未知的事物不限,“失败乃成功之母”,“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它在“法不禁止”的情况下,敢于“摸着石头过河”、“逆向思维、反弹琵琶”和“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创造性地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知不可为”的情况下,善于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划清“楚河汉界”,防止重蹈覆辙。没有“天高任鸟飞,海阔从鱼跃”的开放心态和创造精神,就不会有“法不禁止即许可”的思维;反之,只有遇事坚持“法不禁止即许可”,才能保持开放心态,激发创造精神。
只有在实践中坚持“法不禁止即许可”,才能真正树立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因为只有让“每一个人去做自己最能做好的事情”,才是真正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才能发挥人民的首创精神,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显而易见,如果坚持计划经济的“两个凡是”的思维模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不从谈起,更谈不上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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