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挡腐败分子的前途和财路?--槟郎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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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挡腐败分子的前途和财路?
石心
已经有太多查处的案件证明,腐败分子是边腐败边升迁的。而且还有一个现象就是这些腐败分子的腐败与升迁,并不是没有“迹象表明”问题的存在。可是,为什么不能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呢?现实是许多地方和部门不是发现和揭露腐败,而是掩盖和包庇腐败问题。
先有河南省人大副主任王有杰因腐败问题落马,后有山西省省委副书记侯五杰因腐败而翻船。这样两个案子的当事人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边腐败边升迁。王是先后任洛阳市委常委、漯河、郑州市委书记,其后升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其腐败行为从漯河时期就已经发端了!关于侯的问题,媒体报道说,就在准备升任省委宣传部长的时候,针对侯伍杰不利的传闻开始盛传。据山西省高检一位官员介绍,侯伍杰在北京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嫖娼),被北京警方抓住把柄。虽然名声不佳,侯伍杰依然荣升省委宣传部长、省委常委。在担任太原市委书记的时候,关于其经济问题的举报信也纷至沓来,可并没有人理会,侯伍杰照样走上了省委副书记的宝座。
谁来挡腐败分子的前途和财路?谁又能提前挡的住腐败分子的前途和财路?往往一些案子查处之后,我们发现有很多的时候,应该是非常容易发现和解决问题的,可是却有往往事与愿违。一些腐败分子被查处后,也时常说出一些很“浅显”的原因,比如“没人管”,比如第一次干了“见不得人的勾当”之后,并没有什么处罚或者不利的影响,即便是有点小问题暴露或者被发现,也没有人找他们“认真谈心”。这是不是也反映出我们在干部管理方面存在着弊端和漏洞呢?
今天,我们提出这个谁来挡腐败分子的前途和财路?谁又能提前挡的住腐败分子的前途和财路的问题,也还是有一个大背景的。关于腐败“成串”、“成片”的说法,也已经被我们查处的案件证实不是虚妄的。侯五杰案件中,侯不是收受贿赂,要为邵建伟谋取太原市公安局长的职位嘛!其又意欲何为呢?腐败的“成串”与“成片”,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腐败分子的边腐败边升迁。使得任何的阻挡似乎都是“螳臂当车——不自量力!”
提出“谁来挡腐败分子的前途和财路?谁又能提前挡的住腐败分子的前途和财路?”问题,我想这个问题本身也就隐含着这样的意思:我们干部管理、干部监督的主体和责任是不够明确的!如果腐败发生了,查处了,除了当事人之外,该追究谁的责任?追究什么责任?干部管理和监督的有关部门是不是也该承担责任呢?如果要做一些工作,如果要负责任的监督管理了,有些情况是可以避免的!比如侯五杰案件中,如果把群众的举报和反映“当回事”,恐怕就不会有今天的结果了!我们的不少领导和部门,也包括我们自己,已经太习惯于“做好人”了!“做好人”反正不会有什么责任和麻烦找到自身!现实的官场哲学太多的是明哲保身,没有多少原则和责任意识。
我们总结查处的案件,不管是经验还是教训,我们都应该看到这样一点,腐败分子不是天生的,腐败分子是“人以群分”的。这就告诉我们要改革完善干部的监管体制,要强化监督责任和意识。我们鼓励与腐败行为和现象做斗争,我们需要有给腐败行为和现象做斗争的保障!否则,只能是腐败的“俘虏”越来越多!而且是边腐败边升迁!
200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