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配套公布作息时间表——评北京警方的“五不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8:48:16
今天读了北京警方对于出租屋管理的新规定,竟哭笑不得,深深服膺于政府对于执法的踊跃热情,叹息对立法的愚昧无知乃至黔驴技穷。
以下是“五不租”具体内容:
●无合法有效证件的人员不租
●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人员不租
●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不租
●所租房屋用于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违禁物品的人员不租
●违背生活作息规律、有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人员不租
这对出租者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其中第四条最易执行,第一条合法证件如何验证,君不见办证广告都上了《碟中谍3》,房主如何确定证件的真实性。好在现在有了第二代身份证(内装RFID射频卡),那是不是还得给每个出租者配备一个读写器呀。第二条、第三条从事非法经营和非法宗教活动就更难确定了,倘使一个普通公民都能确定这样的事情,那相信这些事情也就基本无容身之地了,还用得着这样大张旗鼓。再说非法、合法谁说了算,法院还得有个司法程序才能认定,出租者仅凭感觉就能判断?笑话!
这样的政策不具备任何可操作性,其形式意义远大于实质意义。当然也可能是为了形成出租者与租房者“一帮一、一对红”的大好局面,政策制定者的初衷大概如此。可警方又称:如发现违反“五不租”规定的房主,民警将先告知后责令其改正。房主如拒不履行出租房治安责任,只租不管、知情不报,甚至纵容、参与房客的违法犯罪活动,将被处以罚款,罚款上限将达房屋月租金10倍,或处以5日拘留。真是以霹雳手段行菩萨心肠!租房本是一个正常的买卖行为,现在赋予了治安的职责。房主不但要出租房屋,还有进行治安管理,颇有点全民皆警的意思。
上述四条在国情之下尚能理解,第五条就有点令人发指了,尤其像我这样经历了多年租房生涯的人。“违背生活作息规律、有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人员不租”。
违背生活规律怎么就与违法犯罪嫌疑有关联呢?难道违法犯罪活动大都在别人休息的时候完成?请问有几个贪官污吏是在半夜收钱的?
请问公民有没有违背生活规律的权利?如果有,那么租房住的人是不是公民?  如果是,警方有什么权利要求出租者不得把房租给公民,这是违宪!
这项政策受到质疑后,警方解释称:“违背作息规律”禁租规定,是特指“违背作息规律且有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人员”。真是越抹越黑!“且”就是说前后两个条件都要符合才禁租,那仅有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人员难道就不禁租了吗?如果答案是禁租,那又何必狗尾续貂加上“违背作息规律呢”?
我只是一介普通的公民,如果一定要这样要求,我无能为力,仅为这项政策提一点完善的建议——建议配套公布作息时间表,以使得这项政策更具备可操作性,以帮助警察同志执法时不冤枉一个好人,当然更重要的是不放过一个坏人。
原文地址:http://www.bullog.cn/blogs/wait/archives/98426.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