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看签约一周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5:08:55
去年10月,我公司法人代表和28名员工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加之以前签订的7人在内,再加上今年新入职经试用已转正的的数人,公司目前在岗的员工,基本上都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而当时未签订合同的5人和之后不愿签订的2人,先后都办理了离职手续。
我们公司在新招聘人员时,都让他们认真阅读了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合订本,阅读了公司共性的《劳动合同》;若同意入职,应在保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转正后按时签订合同的《承诺书》上签字。一年来,一些新来的员工,多数都做到了此承诺,但也有些人是公司在其试用期内不满意而解聘的,也有个别人到转正期不遵守自己承诺的;好在未签合同还没有法律效力,公司也同意这个别人的反悔。
可喜的是,一年来和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员工,没有一人提出解除合同,他们都在各自不同的岗位上辛勤的工作着。这一是说明了员工们日益增强的法律意识,即签约就要遵约;二是说明公司能保证大家的待遇稳定并有所增加;三是说明了公司上下的人文环境基本良好,没有人在三木很受气或不让人说话。有一批稳定的员工队伍也是我们可以在省内同行崭露头角的主要本钱之一。
当然,签订了合同并不等于在合同期内少数员工就可以混上几年。近日公司领导班子开会时,针对一些部门反映某某出错不断,某某纪律很差,某某能力不行,公司会议也做出了员工应优胜劣汰的决议。试想,国有企业的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制员工,国家还规定了有14种情况可以解除合同,何况我们民企呢。当然,努力工作的,不断有成效的,服从安排遵守纪律的员工,即使企业施工量不足,公司也不会轻易解聘员工。对于那些不求上进浑天度日的,工作粗心错误不断的,能力较差难以胜任的,自觉性差督促费劲的,在任何企业,都不可能让他们混过一天又一天的。
员工签订合同一周年,可喜,可思,可虑,可做。                                                                                                                       文/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