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机构改革方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3:09:54
《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月16日正式公布。经调整,省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0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5个。此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8个。
(一)组成部门
保留省政府办公厅(挂省政府参事室文史馆牌子)、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省物价局牌子)、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挂省文物局牌子)、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审计厅、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组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不再保留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信息产业厅、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综合行业管理办公室、省有色金属行业管理办公室。
组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人事厅合署办公的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仍列党委机构序列,为省委工作部门,作为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不变。不再保留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组建省商务厅,不再保留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省国内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
组建省交通运输厅,不再保留省交通厅。
组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再保留省建设厅。
组建省环境保护厅,不再保留省环境保护局。
(二)直属特设机构
保留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直属机构
保留省地方税务局、省民族宗教事务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局(挂省版权局牌子)、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组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不再保留省广播电视局。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组建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挂省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移民办公室。
(四)部门管理机构
组建省公务员局、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保留省外国专家局,均为副厅级,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
组建省能源局,保留省重点工程办公室,均为副厅级,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保留省中小企业局,副厅级,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省政府的工作机构,由正厅级调整为副厅级,由省卫生厅管理。
省监狱管理局由正厅级调整为副厅级,仍由省司法厅管理。
(五)其他机构
保留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省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省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业务归口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由正厅级事业单位调整为副厅级事业单位,由省农业厅管理,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改革后,省政府现有行政机构5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厅级以上机构37个,合计89个。本次省政府机构改革,变动的部门和单位共13个,变动面占14.6%。改革后,减少了正厅级单位3个,副厅级单位1个,调整了3个单位的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