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伪科学”之争说到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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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伪科学”之争说到宽容
广州日报 2007年8月30日 第A17版:评论
作者: 蔡释虎
社会中的学霸、财霸大抵都十分善于先用“唾沫星子淹死你”,是应归类于“第三种不宽容”的帽子学家。未来无尽的可能都发端于现时代的创新,苛求与不宽容将泯灭这种希望。目前需要做的是在立法精神中将宽容少数、尊重权利置于首位。
——蔡释虎(媒体评论员)
曾经有过一场关于中医是不是“伪科学”的论争。论争陡然而起,旋即而灭。不过,其背后的话题并没有消失无踪。
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科学进步法修订草案,有委员提出:由于有很多事物是人类尚未认识的,关于“伪科学”的提法定义不清晰,应该删去。
中医到底是不是“伪科学”?几千年客观存在的治疗效果已经说明问题,不过,由于中医的基本理念涉及神秘而难以得到验证的阴阳五行学说,引发“伪科学”质疑也情有可原。
就当前科学发展而言,中医的基本逻辑确实缺乏可反复检验的实证手段。不过,这并不足以证明它就是“伪科学”。试图用“伪科学”的帽子贬低、打杀中医理论的一些学者很可能会造就世界医学史上最大的冤案。
但反过来,对于纯粹学术层面的质疑者,我们也敬重。因为作为一种探究知识的权利,质疑本身就应当受到尊重。
需要提醒的只有一点:当一个人认为自己绝对正确时,就陷入了谬误;当一种思潮不能容忍异端的出现时,就迈向了衰败。我们需要学会宽容与尊重,这种宽容与尊重不仅是反抗绝对的怀疑精神,也是维护少数派权利的自由理念。
遗憾的是,做到很难,做不到很“便利”——社会似乎需要一种作为工具力量的“权威”。
这在流布甚广的“帽子学”中就有完美体现。按照儒学明训,我们喜欢名正言顺。但这个爱好发展到后来就蜕变成了一门斗争哲学:学术领域,有人喜欢扣帽子、打棒子;经济领域,有人喜欢扣帽子、打棒子;社会领域,同样也有人喜欢扣帽子、打棒子。
这一“帽子+棒子”学说在古代搞得嵇康、李贽等著名的狂狷之士死于非命,在现代则令一些百姓的正当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护。比如,拆迁。房地产商遇到钉子户,一般的手段是先列举个城市建设理由,然后到法院申请强迁,最后拆完还告你个妨碍司法。
信笔写到这里,有人提出抗议:离题了!其实,没有离题。宽容与尊重是两位一体,只有尊重他人的权利,才能学会宽容,只有学会宽容,才能尊重他人的权利。这一点,不仅在学术领域如此,经济、社会领域同样如此。
著名的美国人房龙曾经将不宽容分为三种:出于懒惰的不宽容,出于无知的不宽容和出于自私自利的不宽容。在我们关于“帽子+棒子”学说中体现的不宽容,更多的是第三种。
中世纪的西方教会说“以圣父圣子的名义”,我们中的某些帽子学家说“以社会公利的名义”。两者表现形式极度相似,不同之处仅在于,一个是出于过度的信仰,一个却是“明知故犯”、口是心非。放眼望去,社会中的学霸、财霸大抵都十分善于先用“唾沫星子淹死你”,是应归类于“第三种不宽容”的帽子学家。他们,城府不可谓不深,心机也不可谓不重。
再回过头去谈科学进步法修订草案的审议。委员们在提出“伪科学”难定义之外,还高度评价了草案中有关科研工作应宽容失败等条款。其实,这些都没有什么需要深入细谈的。因为所有人在理论上都明白:未来无尽的可能都发端于现时代的创新,苛求与不宽容将泯灭这种希望。目前需要做的是在立法精神中将宽容少数、尊重权利置于首位。
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07-08/30/content_365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