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受捐被令定期汇报情况(新京报 2007-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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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受捐被令定期汇报情况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7-8-29 1:30:00 · 来源: 新京报
重庆一街道要求受捐贫困生定期向捐助者汇报;专家不赞成强制感恩
本报讯“每位受助学生,每季度必须主动与资助单位或个人联系、交流思想、汇报学习情况……如不执行,明年就取消受助资格。”昨日,重庆市渝中区南纪门街道向辖区接受捐助的贫困学子下达此项硬性规定,以保证受助者学会感恩。
街道规定必须定期汇报
昨日,南纪门街道对口的社会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向辖区7名贫困中、小学生每人捐助500元现金。该法院院长吴继生和数位工作人员,挨家挨户上门慰问7名被资助学生。
街道工作人员特意为每位受助者准备了一篇“寄语”,要求他们好好学习的同时,要记得感恩。感恩内容有五点:主动与资助单位或个人沟通、联系,交流思想(每季度至少写一封信、打一次电话);定期向提供资助的单位或个人汇报学习情况;多关心和帮助身边有困难的人,多做好事(到时以材料形式交到社区);积极参加社会各种志愿者服务活动……
据介绍,该街道今年暑假共有129名学生受到资助,每位受助者必须履行“感恩规定”。
受助者答应执行规定
“一定要给法院的叔叔、阿姨写信,汇报你的学习情况。”家住厚池街24号的张培林接过捐款的同时,南纪门街道社建科科长蒋向红把信封和邮票单独交给张培林,叮嘱他一定要按“规定”办事,“否则,明年就享受不到捐款。”张培林点头说:“记住了,记住了。”“别忘了给我们写信。”看望了解放西路80号的黄念,吴院长临走时再三叮嘱常联系。14岁的黄念点了点头。
问及这种要求过不过分时,黄念一言不发。家住十八梯142号的邓立则说:“严格按规定行事。”
捐助方称可培养感恩意识
“寄语”规定,吴院长认为很好:“以此培养受助者的感恩意识。”他介绍,该法院长期资助贫困学生。前几年,资助了十几个贫困大学生四年的全部学费,从未接到一位学生的感谢信或问候电话,“更别说有人主动给我们联系,汇报学习情况了。”街道办工作人员称,寒、暑假期间,街道组织长期受助的学生到社区参加公益活动,很多人都不情愿,有的学生干脆不露面,“没有一点感恩意识。”“表达感恩是一种最起码的礼仪。”吴院长说。
专家不赞成强制感恩
对街道办下达的“规定”,有居民认为不妥。一位中年市民认为,贫困孩子很可怜了,社会不要强加太多东西在他们身上,“这样不利于孩子成长”。“其实,孩子把学习搞好,就是对好心人最大的感谢。”有市民附和。
重庆市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所长蒲奇军认为,南纪门街道硬性要求受助者定期向捐助者汇报情况、表达感谢等,出发点很好,“可强化受助者的感恩意识。”但他不赞成这种强制规定感恩的形式。
《重庆晚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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