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被判了死缓,老百姓的心却被判了死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5:56:31
巴蜀爷们:记得法律曾明文规定,政府官员只要贪污受贿5万元以上就可以判以极刑。毛时代至改革开放前后,曾有多名官员也因此而被处以死刑。近些年来,不知是政策在放宽,还是人民币在缩水?反正贪污收贿的数额越来越大,现在50万、100万都是小数目,算个屁!几千万、几个亿很正常!最多判了死缓。
惩治贪官污吏,各地法院判决时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例如多少万元判一年?达到什么标准可以判死刑?现在,综观全国各地,判决标准非常混乱,贪得越少,判刑越重;贪得越多,判得越轻,贪得再多也不会判死刑,这便给了贪官污吏错误的引导,这也是惩治腐败失败的原因之一。
因为被判死刑的越来越少,逃脱法律的路子越来越多,贪官的成本也就越来越低。实在不行,老子外逃,只要有亿万财产,在哪儿都可以享用荣华不尽。退一步讲,即使被抓,钱已转移,或许自己判个死缓或无期也值......这是惩治腐败失败的原因之二。
我不是法律专家,我更不知道现行的法律具体的数额多少才应该达到罪大恶极,被判死刑?
但凭我的的良心我不得不牢骚几句,作为一个贪污受贿500万,1000万以上的政府官员,无论如何都不应该有留命的理由,不管是认罪态度如何,退掉多少赃款,因为你知道一个贪污或接受500万,1000万元贿赂的政府官员意味着什么吗?
他个人将给这个社会造成不会小于10倍、100倍的损失,而且这仅仅局限于经济本身,还有许多看不见的潜在破坏更加严重,如果这个人是市长或市委书记,甚至可以让一个地方倒退5年、10年、20年......使人民赖以生存的法制和人文环境变得恶劣不堪,比如他是公安局长,他包庇纵容杀人犯继续行凶,至少他要顶一半责任,如果这样的事不是一回,而是10次、20次呢,他的部下又在他的支持下循私枉法等等.......。
虽然这些贪污官员的经济问题比起直接杀人好象不太触目惊心。但你知道,在他们的软刀子下,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逼的多少良女为娼,好汉为盗,这类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不足以警示后来人。
你要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你去诈骗1500万,或者抢劫或者盗窃1500万,估计直接就枪毙了!不想说了,哀莫大于心死!贪官被判了死缓,老百姓的心却被判了死刑! 假如我是贪官,肯定是个出色的好贪官!(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