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贺贪官判死刑背后的警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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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贺贪官判死刑背后的警思 [ 帅的哭了 ] 于2010-07-08 20:44:03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七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今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最高法认定文强受贿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并与所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文强被执行死刑后,市民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门口拉横幅庆贺(见7月7日《华龙网》)

文强被执行死刑的消息传出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重庆市委门前,甚至有市民拉出“文强死百姓欢重庆安”的横幅。在重庆市检察院门前,有市民放起鞭炮以示庆祝。可见这个罪大恶极的文强已经臭名昭著,死有余辜。文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情节严重;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劣迹斑斑,罄竹难书。事实证明,多行不义必自毙。这是其一。

文强被执行死刑,群众拍手叫好,欢欣鼓舞,放鞭炮庆贺,说明百姓不只是对文强的死表示庆贺,而是对一名政府官员的腐败行经的憎恨和厌恶。但反过来看,作为一个法制制度完整的国家,处死一个贪官污吏,百姓放鞭炮来庆贺,这现象正常吗?显然是不正常的。这说明我们国家的法制制度被这些腐败分子践踏到失去了常性,说明腐败分子的死亡率太低,“出生率”太高!百姓才会以这样隆重的方式对待贪官判死刑行为。人民公仆为人民,现在处决了人民的“公仆”,人民这么欣喜若狂,这么奔走相告,这种现象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深思。但文强只是个案,像他这样的贪官中国还少吗?这是其二。

同时,从另一方面说,文强被执行死刑,也充分反映了重庆打黑的决心,司法的威严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得到了极致发挥,是一场正义之战、一项民心工程、一个和谐之举,是民心所愿,党心所向。他的死,虽说是顺应了民心,但值得我们深思和反省。“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伸手必受惩”、“人在做,天在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些警言是最真切的真理。以文强这个活生生的事例告诫那些贪心不死的“潜在”官员们,切莫抱侥幸心理,奉劝其他贪官快点自首。这是其三。

对于腐败分子只有严惩,才能根绝。打击不力,姑息养奸,无异于放恶虎归山,国无宁日,民亦不安。国无严法何以正纲纪,执法不严何以振国威?能从严惩腐万民拥护, 狠抓吏治,惩处贪官,是我们百姓永远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