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评论:警察扣留记者事件仅道歉就完事了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2:12:13
据《新京报》今天报道,8月28日,在伊春市殡仪馆附近,接连发生四起采访记者遭警察扣留事件。事件发生后,在当地采访的十余家媒体记者,要求警方释放4名记者。两个小时后,被扣记者重获自由。随后,伊春市宣传部门和警方已就此事公开道歉。

  据《华商晨报》摄影记者王瞬天介绍,昨天上午采访伊春空难,10时30分左右,警方在殡仪馆周边拉起警戒线,王瞬天见状退出线内。就在此时,两三名警察冲上来,没多久自己就被反扣双臂,按着脖子,将其塞进警车。王瞬天询问被扣原因,对方称“抓的就是记者” ,被扣的记者被带到派出所被限制在一间小屋子里不许出来。

  事后伊春市有关领导就此事道歉,市委宣传部部长华景伟解释说,这是误会。随后宜春市公安局伊春区分局一崔姓局长向在场十余家媒体记者道歉说:“我刑警出身,是个粗人,希望文化素质较高的记者们能够理解。”

  笔者认为伊春警察扣留记者事件是一次严重侵犯记者权益的事件。但事后当地宣传部门只称“误会”、公安方竟称是“粗人”,想把责任推干净,不了了之。所谓“误会”是“没有来得及通知媒体记者不许采访殡仪馆”;所谓“粗人”是因为是“刑警出身”。

  远的不说,就说近两年, 侵犯记者采访和舆论监督权益的事件屡次发生, “进京抓记者”事件,“通缉仇子明事件”,“王帅发贴被拘事件”…等等,还有经常发生殴打、扣留和通辑记者等等事件。这些背后都隐藏的是政府权力的膨胀和越轨,表现出政府和执法部门法治意识的淡薄。

  笔者以为,一些警察的“人治”意识还相当浓厚。在伊春事件中警察自认是“粗人”,因为是“粗人”所以发生的事情就可以被原谅,往下再说, “粗人”就可以不讲文化文明,可以不讲法治,可以不讲程序,刑警是”粗人”就可以为所欲为。笔者不禁要问:这样的“粗人”在警察队伍中有多少?

  粗人不应成为借口,也很不光荣,毕竟时代不同了.笔者建议,凡是警察队伍中的粗人都要加强学习,以便有文化有素质,要讲文明讲法律讲程序,否则就下岗.因为我国执法队伍不能让这些粗人充斥,我们需要一个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警察对媒体的记者在执法中都不讲程序,那对待普通百姓呢? 执法犯法的事件之所以屡屡发生,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当事者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很多时候就是一个道歉和情况说明,处理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起不到警示意义。

  总理最近又在讲要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要更加重视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要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在推动民主、法治进步的道路上,舆论监督是实现权利制约权力的一个重要手段,而这一点,在我国显得更加重要。

  希望各级政府和部门,都能做出相当积极姿态,旗帜鲜明地坚决支持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行政不当和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并对严重侵犯记者权益的事件进行严肃处理。在重大灾难和突发性事件的报道中向公众如实公开,不要限制媒体的采访,因为人民和社会有知情权。(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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