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将打开核市场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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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8月27日 14:22:11  来源: 新华网 【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印度议会人民院(下院)25日批准一项核能法案,为印度向外国公司开放核能市场铺平道路。
印度总理曼莫汉·辛格称,法案成为新法生效后,将结束印度承受30年的“核隔离”。
扫清障碍
美国和印度2008年签署民用核能协议。印度同意把民用和军事核设施分开,把民用核设施置于国际原子能机构安全管理之下;美国则承诺向印度开放核燃料和技术市场,允许美国企业到印度修建核反应堆或为印度民用核计划提供核燃料。
美印核能协议因印度缺乏建立限定私营企业赔偿责任的制度而迟迟无法落实。印度为此草拟法案。几经修改后,这项《2010年核伤害民事责任法案》25日在人民院获得通过。
这项法案可为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和西屋电气公司进入印度民用核市场扫清障碍。
法案对于不受本国政府承保的私营企业至关重要。一起核工业事故引发的赔偿主张足可导致一家私营企业破产。面对印度价值1500亿美元的市场规模,之前由于没有明确赔偿责任限额,外国私营企业只能望洋兴叹。
新法案规定了核反应堆国营运营商、联邦政府和原料供应商、承包商赔偿责任限额。法案获得通过,为不受政府承保的私营企业进入印度市场扫清障碍。
路透社说,新法生效后,美国私营企业便可在至少两处地点建设核反应堆。通用和西屋可获得价值最多达100亿美元的合同。
反对派放行
最初草案于今年4月提出,但遭到主要反对党人民党的反对。人民党认为,草案设定的运营商赔偿限额太低,而且没有规定原料供应商的赔偿责任。
按照最初草案,核反应堆运营商赔偿限额为大约1.1亿美元,仅为美国标准的大约二十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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