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生命仅具有哀悼的意义?-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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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生命仅具有哀悼的意义?作者:磬无语来源:本站编辑部来源日期:2010-8-22本站发布时间:2010-8-22 10:28:35阅读量:985次

《唐山大地震》播出后,用“争议与眼泪齐飞”这句话来形容的确再也恰当不过了。(参见本站:宋鲁郑从海外评:《唐山大地震》背后的中国,叶匡政《唐山大地震》是关于中国式苦难的寓言,老愚“温暖”供应商冯小刚,高人:话说《唐山大地震》;李承鹏冯小刚如何用杜拉拉替代曼德拉)虽然冯小刚导演的一句:“是正常人没有不哭的”有点夸张,但笔者看完之后,发现自己还是属于导演眼中的“正常人”。

当然,每个人哭的理由各不相同,许多年以后,也许关于《大地震》的导演、演员、剧本情节以及与之相关的争论都会被人遗忘,但灾难中体现出来的人生命的珍贵、人性的善良、民族对历史苦难的记忆等等应该一直被我们珍视下去。世界上还有什么比生命更加珍贵?当我们为“没了,才知道什么叫没了!”哭泣的时候,现实中却还有那么多让人们觉得“生命如草芥”,“没了,没了就没了”的悲剧一幕接一幕重复上演……

舟曲之难:事故责任还是指向“老天爷”!

2010年8月7日22时,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突降强降雨,县城北面的罗家峪、三眼峪泥石流下泄,由北向南冲向县城,吞噬了舟曲县城、乡镇与农村数万人的家园。截止到8月19日下午4点,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死亡人数1364人,失踪401人。

每次灾难过后,专家和政府的使命显得尤为“重要”,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他们,为什么?为什么一夜之间那么多鲜活的生命被无情地写上了恐怖的死亡名单?在第一时间,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总结舟曲泥石流灾害主要原因时指出5点:一是地质地貌原因;二是“5·12”地震震松了山体;三是气象原因;四是瞬时的暴雨和强降雨;五是地质灾害自有的特征。五点理由都是自然因素,“老天爷这个王八蛋!”

但灾难之后,与“有关部门”不一致的报道却一再浮出水面。国土资源部曾经做出预测,全国范围内有10万多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随时都有发生灾害的可能。舟曲便是其中之一。1997年,曾专门研究三眼峪沟的地质专家马东涛在一篇公开发表的论文中,对此前饱受泥石流蹂躏的舟曲县可能再发泥石流作出预言:“目前,泥石流淹没和危险区内有人口1.49万,财产1.38亿元,若发生大规模泥石流,其造成的灾害将大大超过1992年。”1999年,中国科学院兰州冰川冻土研究所研究人员已在论文中警告:以舟曲县城为中心的人类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日趋严重。若再发生大规模泥石流,其造成的灾害损失会大大超过1992年——1992年那次大规模泥石流,导致87人死伤。汶川地震后的2008年6月,北京专家组到舟曲调查后也确定,该县有60多处滑坡点,13处滑坡严重,威胁着下游村庄的安全,必须高度关注。

对于这些警告,人民知道自己的生命已经处于“不安全”的状态吗?知道也没关系,不怕,我们有政府和“专家”负责任地保证我们的“安全”!中国地质调查局工程师:“隐患点都已初步建立群防群测网络,得到有效控制,全国共安装了10万余套裂缝报警器和滑坡预警伸缩仪”。

对学者的分析与有关部门的表态,我们看到的是莫衷一是,相互对峙的责任追究和事故原因,相信谁?不知道,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争辩双方“主流”的声音更有“力量”。但是胜负并不意味着一定是“真相”,对于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分析的责任和承诺,不知道那些在泥石流中不幸遇难的同胞九泉之下会作何感想?他们应该心理透亮明白,只是无法出声而已!

当然,政府也不愿意这样的灾难发生,所以笔者极其肯定,并且向读者保证泥石流灾难决不是政府促成的!但是当探究原因时,责难“老天爷”的“作为”,否认政府“没有直接造成灾难发生”,这样解释和理由是负责任的说法吗?“自然因素”不可避免,也无法追责,但政府“不作为”难道不是间接责任人?否定人为因素的目的何在?我们不得而知。

还有没有下一个舟曲?这不是危言耸听,从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获知的权威消息显示,截至2009年全国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20万处,威胁数千万人民群众的生命和1200多亿元财产安全,其中,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1.6万处,威胁人口700万,威胁财产840亿元。血淋淋的教训已经不止一次触动着我们的灵魂,政府应该有所作为了。自然灾害有其不可预测性的因素,这无法避免,但对于有科学依据的灾害隐患,我们总不能再用人民宝贵的生命去证实它的真实性吧!

王家岭矿难续集:死亡只意味着增加新名单而已!

奇迹归奇迹,悲剧仍在继续着……

2010年6月21日凌晨1时40分左右,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发生井下火药爆炸事故,已确认入井75人,截至22日21时整,已生还28人,共发现47人遇难。事发煤矿为整合技改矿井,其采矿许可证于6月6日到期,卫东区于6月7日晚8时对该矿实施断电,但是,该矿主在区政府实施断电后非法接通电源,违法组织生产……47条生命在黑心矿主追逐利润的过程中永远消失,这样的矿主死47次也不为过,但是除了惩罚矿主,我们是否应该更深刻地反省?

2010年7月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强调,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虽然这不过是2005年,国务院发布的对矿领导必须下井作出原则约束的《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重申。但人们还是对此给予了很大希望,“领导与矿工同时下井”,意味着将领导与矿工的生命看得同样重要,他们必须亲历对井下工人的处境,共同承担安全风险。正当我们心理似乎都已基本平衡,舆论和工人们都准备为领导与矿工之间的“利益共同体”欢呼时……

7月17日上午7点50分左右,隶属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的河南汝州市蟒川乡新岭煤矿发生井下火灾,发现8名遇难矿工的尸体,据一名矿工称,当时下井有六七十名矿工,火灾是由于电缆起火引起的;7月17日20时10分左右,陕西省韩城市桑树坪镇小南沟煤矿发生矿难,井下工作的28名矿工遇难,遇难人员主要来自湖北、陕西、山东和河北四省。在矿难现场调查时,领导的踪迹依然难觅。

7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全文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矿领导下井。这样的通知,这样的强调,效果会怎样,各位读者说呢?我们谨拭目以待吧!

当矿难成为社会生活的经常事件时,不麻木是困难的。每次的矿难之后,我们对于死难者生命的珍贵已经熟视无睹,而只剩下条件反射式的批评和质疑。问题的根本在哪?我们不妨先看看今年四月份美国矿难后,奥巴马悼念死亡矿工的讲话中看到,对个人生命的尊重绝不会在利益面前悄然失色,所有遇难的矿工都成为人们应该尊重和缅怀的英雄。每一位矿工可能获得的补偿:300万美元一次性赔偿,五倍的年薪(约35万美元),家属和子女的医保费用,以及所有子女的四年大学学费,共计约人民币2500万元。而且,接受此赔偿方案并不影响家属提出额外的法律诉讼。

在中国,有多少人将矿工看做过英雄,将他们看作是为国家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卓绝贡献的英雄?矿难发生后,当事人单位当然有无可逃避的责任,有关政府部门的领导人应该为此承担责任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然而,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决不是以牺牲者的数量来衡量的,一时的问责对于逝者已毫无意义。如果我们还是不能认识到问题的关键:政府将“经济利益”,有时甚至是自身利益看得远比“生命价值”高,制度不完善导致人民无法维护自身权利的,整个社会对生命的态度几乎麻木不仁,如此,悲剧仍将继续……

河南栾川垮桥事件:对不起的只是领导?

2010年7月24日下午5时20分,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潭头镇汤营村伊河汤营大桥整体垮塌,桥上众多过桥和滞留人员不幸落入水中。截至7月28日晚,确认事件导致44人遇难,仍有22人失踪。事故当天下午,河南栾川县委、县政府25日就“光速”登报向洛阳市委、市政府道歉、做检查。当晚电视采访有关责任人的时候,“铿锵有力”地指出:事故原因有二,其一是洪水太大,桥孔被漂浮物阻塞导致洪水对桥的强力冲击;其次是木桥本身建造年代太久,事发当时是从桥的两端开始垮塌的。笔者想补充第三点:对于那些死难者,要怪就只能怪他们运气太差!

事后有村民反映,这座桥在去年的时候就已经有部分坍塌的现象,并且进行了维修。因为桥本身具有观光、休闲的功能,因此维修的时候增加了汉白玉栏杆、铺设了新的柏油路,但唯独不见得是对大桥本身进行加固。由于死伤人数多,由安监总局、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和监察部等五个国家部委有关负责人组成的事故调查组29日抵达河南栾川,对24日发生的栾川伊河大桥垮塌事件展开全面调查。

正如新闻里面分析的,垮桥事件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责任只在于有关部门的玩忽职守。桥是在二十年之前建的,“牢固性并不强”并不需要发生重大事故和灾难来证实,为何没有预防措施?暴雨导致的洪水并不是一两个小时瞬间发生的事情,为何在一天多的时间里,看不到“有关单位”的任何作为?如果真的将民众的生命作为第一考虑,为什么没有强制性的保护措施,防止民众在危险的时候过桥?河南栾川县委、县政府对上级的道歉和检查让我们看到在官员眼中,对民众生命的责任远远不如自己的权力和职位来得重要。在人民生命财产受到重要损失的灾难面前,唯一让他们念念不忘的是决定自己仕途命运的上级看法。生命真的如此一文不值吗?

“热死人”的现实:效益的重要性远在生命之上!

据中新网8月2日消息称,济南市立三院仅31日一天接诊的40例中暑病人中就有11人经抢救无效身亡,山大二院、山东省立医院也出现多起中暑引发的死亡病例。据医院介绍,死者多数为建筑工人。

这仅是被曝光的山东,夏天比山东热的省市还有很多,那些被热死的案例只是未浮出水面罢了。笔者怕热,每到夏天“热死人”便成为自己的口头禅。如果不是关注新闻,真的从来没有想过还真能“热死人”。改变大自然的恶劣天气并非我们人力能作为,但克服天气灾难,避免“热死人”的办法总还是有的。

山东省五部门2006年联合下发过一个通知,对保障高温下劳动者权益提出了要求——气温达到37℃以上,建筑工地从上午10时到下午4时停工。有的单位接到通知,知道工人们不要在高温下施工,但是工人却从来没指望公司发布帖,有些甚至根本不知道有高温补贴一回事。还有的单位负责人认为高温补贴理所当然是政府的事,与他毫无关系。而“口头说一套,实际做一套”,这恐怕是中国有些有关部门的典型特色之一。

对于这次“热死人”事件,济南市有关部门如是说,没有法律法规,对于不落实高温停工规定的企业,无法对其进行实质性处罚,一点办法都没有,这使高温停工的规定在很多工地成了一纸空文。“一点办法也没有”,真是这样吗?法律法规是自行建立的,还是自行生效的?如果连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都做不到,这样的有关部门存在的理由是什么?什么叫“人命关天”?人都被已经热死了,还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简直岂有此理,还需要更多继后尘者吗?

还有更荒谬的,问到落实高温保障规定时,济南市城建委如此回答“施工单位如果问,‘如果我耽搁了工期,谁来负责?’我们无法回答。”貌似凿凿有据,事实上,在“生命”和“利益”之间,他们已经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毕竟为了保护工人的利益强制施工单位停工而耽误工期,这个责任是需要自己承担的,而“热死了工人”的责任还有“老天爷”、“包工头”、“法律法规”,有时甚至还有“工人自己身体素质不行”等等相关方来承担,与自己何干?

在无数的灾难中,我们已经失去太多的生命,但最终得到或改变的实在是太少太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两千多年前的孟子将人民、国家和为官者相比,就得出了人民无疑是最重要的这一结论。为何今天还有那么多的自诩为“人民公仆”的官员,将自己的官位、政绩、个人利益看得如此重要,有时甚至连自己的姓名、荣誉都可以置之不顾?更不用说为官的理念、人民的幸福、人民的生命在他们心目当中的位置了。

王家岭煤矿本来就是带病开工的,事发前就有了一定的预兆,连普通矿工都发现了事故的苗头而不愿下井......种种迹象都指向一点──这次事故绝不是一场天灾,而是一场人祸......悲剧发生了,但结局是出人意料的,它最终被戏剧化地演变为一场歌颂“社会制度”的喜剧。 “喜剧”的高潮部分是——据说,王家岭矿难救援的“伟大故事”将被山西电影制片厂搬上银幕,暂定名《八天八夜》。剧本着重描写153名矿工被困井下后,山西省委、省政府不惜代价、不分昼夜的坚持和努力,最终救出受困8天8夜的115名矿工,在漆黑的矿井中托起了生命的方舟,创造了世界救援史上的奇迹。再据说——这部影片还将作为国庆重点献礼片作为祝贺祖国母亲生日的礼物呢!

虽然是据说,但肯定不会是空穴来风的据说。真不愧是逢迎拍马的奇才,已经罹难的38位至今还未公布姓名的矿工的生命在他们眼里是什么?草芥,恐怕连草芥都不是,应该是空气吧!如果祖国母亲深爱着生活在她之上的人民,接到这样的礼物,我想她应该深感悲哀和耻辱!

衡量一个政府的好坏,最重要的应该是它对待百姓生命的态度。政府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保护百姓的生命。每个国家的政府都会说自己是完全为人民的,是人民利益至上的。温家宝总理说“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胡锦涛主席说“要提高劳动者的待遇”,领导人的这些承诺无疑让我们看到了政府对人民的生活的关注,但有尊严地生活的前提是政府应当将“尊重生命”看作是第一位的。当今天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仍然沿用的是五十年前颁布的法规,当关于安全生产的法规、条例、通知一条接一条但矿难与其同步,一桩接一桩时,当一串串的人祸与天灾形影相随,我们又怎样看到政府的进步和对民生的真正关注呢?

一个聪明的民族,从灾难和错误中学到的东西会比平时多得多。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之后,我们设立国家哀悼日,为遇难着降半旗致哀以表达生者对死者的怀念,政府和人们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在哀悼日中,我们的心情都是难以言表的悲痛和沉重。然而,如果我们对于生命的敬畏仅仅停留在对死者遗憾和缅怀,那这样的进步能有多大意义呢?“没了,才知道什么叫没了!”这是那些在灾难中失去亲人的人们的痛彻心扉的感受,不知道我们的政府和“公仆们”什么时候才能开始真正体验到这种“生命只有一次”的珍贵,将敬畏、珍视人民的生命作为自己政绩的第一衡量指标。

中华民族是聪明的、智慧的民族,这么多的灾难和错误应该足已经让我们清醒,吸取经验和教训,避免灾难的简单重复。今后,我真的真的不想参加这种悼念成千上万人的国家哀悼日的活动了,相信,这也是许许多多人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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