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卖淫女国外“被夺冠”之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21:52:07

 

 马来西亚警方公布扫黄“成绩单”(摄影:陈梓健)

中国卖淫女国外“被夺冠”之耻

■端木刑天

据马来西亚《中国报》报道,中国女子最受马来西亚寻欢客青睐,泰国女子居次。大马警方29日公布数据,截至今年11月尾,共有5453名中国女子涉嫌在大马卖淫被逮捕,再次“蝉联”外籍女子落网排行榜榜首。(中新网12月30日电)

“蝉联”一词说明不是第一次夺冠。

夺冠一般是好事,按照吾国惯例,夺冠者得先感谢国家,二感谢XX,三感谢YY,四……最后才是感谢父母。这一次,中国女子代表祖国在异国他乡的马来西亚又夺了一个冠军,而且还是“蝉联”,“可喜可贺”,“可歌可泣”。不知这5453名女同胞在得知自己于大马外籍女卖淫排行榜上夺冠后,有没有先感谢国家。如果没有,真是大不该,该由祖国城管直接派一个大队过去抓回来从良才是。

卖淫这个职业,在人类历史上已经存在了几千年,几千年来起起落落,屡打不绝,不知为何。而在不久前的中国,这个职业迎来一个全新的尊称,叫作“失足妇女”。这个新名字,像王朔的小说一样,“看上去很美”,然而,“失足妇女”与“卖淫女”以及“妓女”、“小姐”、“性工作者”等等的区别何在?区别就是没有区别。仅仅换了一个名字而已,好比市场经济原来叫投机倒把,唱戏的现在叫表演艺术家,地主是古代的房产商,高太尉如今叫李刚……

“过把瘾就死”的时代,很多人对物质充满期待,有些女子找不到好的依赖,又对金钱过分膜拜,不惜抱着“千万别把我当人”的态度破罐破摔,于是“永失我爱”,误入歧途,永堕苦海,直到好多好多年以后才会猛然发现:原来,想要的子弹从来没有飞得起来。

想我中华泱泱大国,人口13亿,号称世界第一人口大国,然而由于国情国策影响,近年女多男少已是不争的事实。如此严峻形势下,自给尚且不足,有些女子为了一己私利,竟然不顾中华千百年发展之大业私自出口到外国,实在可恨,可耻,可悲,可叹……

好了,调侃就此打住,说正事。中国女子最受马来西亚嫖客(不要嫌这个词刺眼,事实更刺眼)青睐,截至今年11月底,就已经有5453名中国女子涉嫌在大马卖淫被逮捕,再次“蝉联”外籍女子落网排行榜榜首……这个“冠军”一点儿不应引以为荣,而应引以为戒,引以为耻,引以为憾。

第一,卖淫现象屡禁不绝本来就是中国教育和中国治安的耻辱,而有些中国女子却不但在国内干得风生水起,而且竟然还把这项业务拓展到了国外市场,真是“家丑外扬”,丢人丢到家了。(说明:不带消灭不了“卖淫女”现象就改名字(“失足妇女”)消灭“卖淫女”字眼这么玩的。)

第二,之所以会夺这个冠,并非因为中国女人是世界上最漂亮和最性感最有媚力的,也并非因为中国女人太过剩而滞销到国外,而是因为中国女人在国内的机会少——这个机会既包括正常劳动发财致富改变命运的机会,也包括国内从事非法性工作谋取利益的机会。此外的其他原因,和外国美女为何来中国卖淫的道理大同小异,说白了就是“物以稀为贵”,去国外更能“卖个好价钱”。当然,也不排除被坏人骗走的部分女同胞有难言之隐。但总体来说,都是因为国内的生活现状、发展环境不能令她们满意,否则,我相信不会有女子天生愿意做妓女的。所以,本国女子把淫卖到外国,而且夺冠,这是我们国家的耻辱。

第三,从家庭到教育,再到整个社会,我们这么多年所倡导的所标榜的所建立的,也许不是错的,但最起码是有问题的。任何现象都是内因起决定作用,外因只是条件。所以这些把淫卖到外国的中国女子,之所以走到这一步,外部的原因固然有很多,但最重要的还是自己的原因,如果不是自己贪财爱利追求浮华,也不会集体登上这样的“冠军”宝座。你们的耻辱谁也替不了。

知耻近乎勇。希望这些“失足”女同胞浪子回头金不换。更希望整个社会藉此反思,重建正确价值观和“不以金钱为衡量标准”的给力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