郿苋段管理所机关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8:19:03

郿苋段管理所机关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为了加强机关管理,引入激励竞争机制,建设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和节约型机关,创造和谐工作环境,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充分调动机关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  政治坚定。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条  忠于国家。热爱祖国,忠于宪法,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单位形象。遵守纪律,维护国格、人格尊严,严守国家秘密,同一切危害国家、单位、集体利益的言行作斗争。

第三条  服务于民。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热爱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职工疾苦,维护合法权益,力戒形式主义,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自觉做人民公仆,让群众满意。

第四条  依规办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和本单位规章,按照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办事,做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尊严的模范。

第五条  务实创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踏实肯干,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六条  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秉公办事,遵守纪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

第七条  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自由主义。认真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服从大局,互相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第八条  品行端正。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学习先进,助人为乐,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忠实守信,健康向上。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

 

第二章 工作考核

 

第九条  机关职工考核由机关党小组组织考评小组进行考核。

第十条  考评应依据汇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各人员工作进行综合评价,主要根据职责范围、工作完成情况、遵守机关纪律、学习、考勤、集体活动等制度情况,给予相应的打分。

第十一条 机关工作建立和推行公文及工作任务限时办结制,督办工作按业务归口,由政工督办,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三章      机关人员考勤管理

 

第十二条 机关职工必须模范执行所里的各项管理制度,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工作期间外出办事必须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汇报,未汇报抽查时不在岗者视为旷工。

第十三条 机关人员出勤由所办公室统一考核,每月月底汇总后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第十四条  机关职工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探亲假等均须写请假条,并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条经批准后统一交办公室,作为考勤依据;假满回单位后,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第十五条  职工请假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加注意见后,报所长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加注意见,报所长审批,职工请病假暂按事假考勤,销假时应持县级以上医院结算单据并计发病假期间工资;超假一律按旷工对待,无特殊情况,不允许托人捎话或电话请假。

第十六条  请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有关劳资规定执行。

 

第四章        财务、公物管理

 

第十七条 机关办公及住宿用地、房屋建筑物、公务用车等财产均由财务统一建卡登记、设立帐目。

第十八条 办公用品的采购,由各部门提出申请,填制购物申请单送办公室汇总整理,每月由办公室编制物品采购计划,送分管负责人审核,报所长审查同意后由总务统一办理。零星购置的低值易耗品,由总务统一购买。属于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按政府采购规定办理,建立健全办公用品采购领用登记制度。部门人员不得擅自购买和添置办公用品,否则费用由个人承担。由采购小组、总务具体负责物品的采购,所有物品由财务、总务验收、登记、入账、保管,申请部门到总务处领用,每月公布一次采购及领用情况。总务负责物品的管理,做到账物相符。

(二)工作人员因事借款,须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办完事之后尽快归还。不按期还款或结帐的,从工资中扣除。因特殊情况,确需延缓还款时间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可办理延缓手续。

(三)公物管理。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逐一登记造册,明确使用保管责任,清单一式三份,一份交使用人保管,一份交财务股存档,总务处存档一份备查。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爱护公物,人为损害公物者按价赔偿。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及时点交所有公物。

(四)电脑使用管理

1、各部门的电脑及附属设备由所在部门负责管理,主要用于部门建立档案、查找信息资料、提高办公效率;同时,利用电脑学习科技业务知识,不断提高队伍自身素质。

2、部门配备的电脑设备,实行部门负责人负责制。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电脑知识的学习,按规范要求正确操作使用,注意电脑设备的保养和维护,严防病毒侵入,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非本机关人员擅自使用,人为造成设备损坏,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3、严禁利用电脑设备播放反动、黄色音像。工作时间不得利用电脑玩游戏、看VCD、听音乐、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上网看电影、看电视或者上网购物,更不得浏览黄色网页,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4、不得运行来历不明的软件,防止染上“病毒”。财务股、票务股、监控室、路政等部门存储有重要数据的电脑不得随意联网。一旦发生电脑中毒造成数据丢失,要对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5、加强电脑设备的统一管理。任何部门不得自行调换、拆卸、处理电脑及附属设备。设备的配备、更新、维修和报废都须按程序报批,各部门不得擅自作主。

6、凡违反上述规定,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和扣除考核得分的处理,情节严重者调整工作岗位。

 

第五章     安全保卫

 

第十九条 机关保卫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搞好内外管理和联防。

第二十条 机关后勤人员应重视消防管理,经常检查更新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安全。

第二十一条 门卫人员负责机关办公场所安全和来人来客询问登记工作,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昼夜巡逻制度,加强对领导、财务、路政、票务、政工等重要办公室的安全巡查,如发现罪犯作案,要奋力擒拿并及时报告。

第二十二条 门卫人员要做好机关大门开关、院内卫生、绿化美化、邮件报刊收发等工作。同时要对所有出入机关人员进行询问和检查,凡携带公物出门者,须与借出人员联系,否则,不予放行。

 

第六章     文印档案管理

 

第二十三条  文印管理

打印、复印的文件材料须经文件资料签发人同意,按文件资料要求打印、复印的份数进行打印复印。

第二十四条  印章管理

印章使用必须经分管负责人把关并签字,对涉及人、财、物等重要事项的文件材料报请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用印。一般性介绍信、证明等由所长同意后办公室办理。留有存根的介绍信应有领取人员签名。使用印章须在办公室内,不准到机关以外使用,不得脱离印章管理人员的监督。不允许在空白纸或凭证上盖章,特殊情况,须请示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盖章。对违反印章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级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档案管理制度

凡在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文件材料必须归档,要及时将原件送办公室保管,归档的文件材料一律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禁止使用圆珠笔、纯蓝墨水和复写纸等不耐久纸张书写。外出开会或工作带回的文件材料,须及时交办公室登记,然后按公文处理程序传阅和办理。机关工作人员查阅档案时,须办理登记手续,不经批准不得将卷宗拿到档案室外使用,查阅复印保密档案须经主要负责人同意。

 

第七章     报刊征订与电话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公费征订杂志应遵循“统一征订,按口分发”的原则,由办公室上报下达的年度报刊征订任务和工作需要拟定订阅计划,报主管领导或有关会议审批征订。

    第二十七条  国家级党报党刊原则上分送单位主要领导,国家各部委报刊按领导分管工作对口分送,省市级报刊杂志按各领导、各部门业务工作实际,分别订阅,归口分送。

    第二十八条 公费订阅的报刊分发各部门阅读后,必须确定专人妥善保存保管,不得随意乱扔或私拿回家,每年底由各部门装柜统一保管,次年统一销毁处理。

  第二十九条   自费订阅的报刊杂志,由个人到办公室登记,凭订阅单收款后,由办公室人员统一征订,门卫传达人员负责登记分送。

第三十条   机关固定电话费用开支由财务股按照机关办公经费预算制定控制标准限额,统一实行定额计划管理,降低开支,控制办公经费。

 

第八章 奖    罚

 

第三十一条   仪表和举止,上班时应衣冠整洁、举止端庄、谈吐文雅、热情接待,不大声喧哗,不串室清谈,不做影响他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所有人员应按照规定着装,不得将制服与其他服装混穿,不得不按规定穿着衬衣、或不打领带,对于不按规定着装的每发现一次扣20元。

第三十二条 年终被评为先进工作者,除受总段奖励外,所里还要另行奖励。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重大失误,发给全年综合奖。通讯报道任务完成情况按总段管理办法奖罚。未完成工作任务,影响所里工作大局者,扣罚100-200元。因工作失误,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每出现一项扣罚50元。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末位淘汰制和重大失误淘汰制,凡在年终考核排在末位或在日常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者,调离岗位,停职三个月,视其表现另行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