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宜宾孤残儿童事业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1:59:54

           ——宜宾市儿童福利院科学发展观课题调研组

 

孤残儿童事业是我市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孤残儿童事业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孤残儿童事业目前仍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作为宜宾市唯一一所儿童福利机构,我们希望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在结合实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开展调查研究,将目前宜宾市孤残儿童事业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推进我市孤残儿童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目前孤残儿童事业现状

宜宾市位于四川盆地南缘,川、滇、黔三省结合部。由于地处盆周山区,经济欠发达,人均收入仅1560元左右。据统计,全市有弱势群体87万多,其中孤残儿童就有2000多名,需要由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寄养、康复的孤残儿童和弃婴约1500多人。孤残儿童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1、频繁发生的交通、矿难事故使得年龄尚幼的儿童失去亲人而无人照料成为孤儿。2、由于儿童父母成为刑事罪犯,不能履行对孩子的抚养权。3、孩子因为自身患有疾病或残疾、性别、家境贫寒等因素而被遗弃。这些原因使得孤残儿童的数量还在不断增加,我院作为宜宾市仅有的一所儿童福利机构,150张床位的规模远远不能满足孤残儿童受照料的需要。

二、       孤残儿童事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政府缺少有关孤残儿童生活、学习、就业等方面的政策。

1、孤残儿童就业、安置问题。

儿童福利院是孤残儿童的家,一旦他们成人后便会办理出院手续离院,而出院后首先要面临的就是就业和安置问题。孤残儿童中大多数人由于身体残疾等先天因素而不能进入高等院校学习,只能由儿童福利院出资培训一技之长,出院后一方面是没有家,连基本生活条件也没有,另一方面,面对市场经济按资源配置市场规则,孤残儿童就业谋职相当困难,长期找不到工作。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目前,全国已有一些省市制订了孤残儿童出院后的优惠政策,如烟台市由市长签发市长令,为每个出院的孤残儿童解决一套住房和给予一定的基本生活设备费;上海市政府是给每个出院的孤残儿童一笔15万元安家费,黄石则是连同本市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房地产管理局共同下发文件,将具有劳动能力的孤儿纳入到就业和再就业总体规划之中,在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公益性岗位等方面优先考虑、重点安排,对不同类型的孤残儿童就业问题作了详细说明以保障就业,同时,在住房安置方面采取申请廉租房和一次性付安家费相结合的方式以解决其住房问题;大同市也有这些方面政策。而目前宜宾市政府还没有对孤残儿童出院后如何安置、就业这些方面的政策。没有政策并不等于孤残儿童出院后面临的问题不存在。我院作为全市唯一的儿童福利机构希望肩负起这一历史使命,通过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促成市政府尽快出台推进孤残儿童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为孤残儿童步入社会之初提供一个基本生活平台。

2、孤残儿童工作中存在程序不规范、分工不明确等问题。

孤残儿童从入院程序到离院安置,每个环节都涉及到相关部门的配合与协调。比如孤残儿童入院环节中,弃儿(疑似)的查找和确认、体检和救治工作、入学等一系列事宜都应有公安、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的分工协作。为了做好孤残儿童工作,上海市早在2004年连同本市民政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卫生局、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教委联合下发的沪委办[2004]2号中,就将孤残儿童工作分为了查找收治、在院养育和离院安置三个阶段,并将各阶段所涉及的每个环节、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分工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这样的做法使得每个部门在负责工作时有章可循,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孤残儿童工作的开展。而我们宜宾市至今没有这方面的相关说明,使得工作中职责不明确、程序不规范,给孤残儿童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大阻力,就单以孤残儿童入院程序为例,我院接收到不符合入院条件孩子的事件就不只一两次,由于无章可行,导致工作出现混乱的现象。

3、孤残儿童经费问题有待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孤残儿童经费涉及医疗、教育等各个方面,如体检、救治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就读中学及大学的费用等。另外,我院为了缓解床位少、需求大之间的突出矛盾开展家庭寄养,这里面就涉及寄养家庭劳务费,院方进点督查的餐旅费、还有因生活水平提高而带来的经费调整问题等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我们不仅需要对现有有关经费的规定进行明确,还要重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新增和调整款项作进一步说明和及时修正。而目前,我们仍然没有对家庭寄养等新产生的费用的支出渠道、数额作进一步明确的规定。

4、人员配置方面有待完善。

人员配置是单位建设中很重要的环节,加强和完善人员配置对一个单位的进步和发展有着长远意义。对于收养人数呈动态变化的我院,人员配置更加不是一成不变的,应当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和今后发展,适时作出调整,而我市目前还缺少在人员配置方面具体如何调整的政策和方案。

     二)农村、城镇发展不平衡。

长期以来,国家对城市儿童福利事业投入多,对农村儿童福利事业基本上没有投入,在同一片蓝天下,城市孤残儿童和农村孤残儿童存在着生存权、教育权、健康权和发展权方面的不同待遇,致使农村家庭的残疾婴幼儿因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而被其父母带到城市公共场所进行遗弃,给城市儿童福利机构带来许多养育方面的问题。就宜宾市而言,近几年来收养城市孤儿少,而接收残疾弃婴、弃儿量较多,且呈上升趋势。

(三)特殊需求儿童方面存在的问题。

孤残儿童中绝大部分是身心有缺陷的孩子,其中包括聋哑、肢残、智障、精神疾病等不同类型的孩子。对于这些孩子,如何帮助他们走向社会以及得到更好的照料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一方面,宜宾市现在还没有适合不同残疾类型孩子就读的职业技术学校或培训班,这使得这部分特殊儿童教育问题陷入很尴尬的局面。孤残儿童由于没有学历、没有技术、在加上自身的残疾,在走向社会时面临极大困难。另一方面,我院规模小,建筑面积仅为4800平方米,根本不具备分类照料不同残疾儿童的条件。

    三、促进孤残儿童事业发展的对策

(一)、政府加强重视、出台相关政策。

1、统一组织领导。

     社会福利社会化涉及民政部、国家计委、教育部、财政部、卫生部等11个部门,这些部门都有社会福利方面的任务。但是,在基层除民政部门外,其他部门很少主动负责相关事务。社会福利社会化是多部门统一行动的工作,被各系统的独立性而人为分割开,无形增加了工作的协调难度。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统一组织领导,成立社会福利协调性的领导组织,从中央到地方实行社会福利的一体化管理。

    2、出台有关政策,解决相关问题。

     根据目前宜宾市孤残儿童事业存在的问题,制定出保障孤残儿童就业及安置、规范孤残儿童工作程序、促进孤残儿童事业城乡和谐发展、经费支出渠道及数目等有关情况的规定和政策,推进孤残儿童事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财政加大对公益事业的投入

1、加大对基础设施、养育方面的投入。

     孤残儿童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在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有着更加强烈而特殊的需要。如残疾孩子的康复治疗、技术培训、生活基础设施的改善等等一系列工作都涉及资金的投入。财政部门应该加大资金投入,以改善孩子们的生活条件及受照料水平、提高他们的身体素质、技术能力水平,促进其就业,最终达到自食其力。

    2、加大对新增经费方面的投入。

宜宾市儿童福利院作为省一级福利院,建院初期设计收养床位为150张,而2000年初收养人数已达到145人,处于饱和收养状态。如果继续实行集中供养,儿童福利院的场地、设备将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加上医疗、康复、护理、后勤等设施不能与收养人数同步增长,势必造成养育质量下降、管理滞后的状况。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我们也认识到集中供养模式下成长的儿童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心理障碍和性格缺陷,阻碍儿童健康发展,不利于将来融入社会。因此,宜宾市儿童福利院在借鉴其他实行家庭寄养城市的经验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宜宾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的要求,于2000年12月提出了“关于开展孤残儿童社会助养、家庭寄养、社会代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并于2001年初在4个区、县进行寄养试点。到2008年,家庭寄养已推广到九个区县、16个乡镇、街道和社区。通过多年来家庭寄养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存在寄养经费由于缺乏政策支持,没有将寄养所产生的费用,如寄养家庭劳务费、院方进点督促的餐旅费等纳入财政预算,而产生寄养家庭积极性下降、督促工作开展难等问题、使寄养工作难以进一步开展。希望财政部门将这些费用纳入财政拨款,推进寄养工作的开展。

(三)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人员配置实行动态管理

以我院为例,从建院时收养孤残儿童19名上升到现在的200多名,收养人数是原来的10倍多,但我们的核定编制却还是原来的20人(宜编字〔1984〕135号),这极大地阻碍了工作地开展。孤残儿童人数是动态变化的,我们应该将人员配置和孤残儿童人数紧密结合,根据孩子数量来适时调整、确定工作人员人数,对人员配置实行动态管理。

(四)推进“蓝天计划”的实施

    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完善福利设施,使孤残儿童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在祖国的同一片蓝天下健康成长”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家民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编制《“十一五”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规划》暨“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我院实施“蓝天计划”新建院项目,划拨土地10.5亩,建筑规模9000㎡,床位450张,总投资1350万元。“蓝天计划”的实施势必会极大程度地改善孤残儿童生活状况,改善我院规模小、基础设施差的现状,但在目前“蓝天计划”的实施工作中也存在着很多困难,如前段时间发生的土石方工程受阻事件,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希望相关部门加强协调,促进“蓝天计划”的实施,早日建成新院,为孤残儿童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二00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