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共和传统对中国的启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0:21:02

西方共和传统对中国的启迪

2009-12-07 15: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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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转型已经成为必然。在中国政治转型的过程中,鱼和熊掌兼得;不是说要做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要么,实现大众的广泛参与,所有的事情,无论大事小事,动辄全民投票,大家决定;要么,因为看到了民主制度可能产生弊病,就坚决排斥任何成分的民主制度。

中国在可见的将来,不管大事小事,一点说话的机会都不给老百姓,是绝对不可能的了。西方共和传统,对中国政治转型将产生极大的影响作用。西方的共和主义,对现实中的中国政治,也正在产生着巨大的启迪作用。什么启迪?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先弄清楚:什么是共和主义。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共和主义的定义。在当代西方的共和主义理论中,至少有两种共和主义:一种是强调共和政体的共和主义,再一种是强调所谓公民人文主义的共和主义。将对中国政治转型具有重大影响的,是强调共和政体的共和主义。

所谓共和主义,其核心就是混合;它要混合多种政治因素,混合多种制度原则,从而达到均衡;在混合与均衡的基础上,构建一个比较均衡的政治框架,或曰宪政框架。

对于中国目前所面临的问题,共和主义可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启迪。

第一个要关注的混合是基本的混合。在思考政治制度、宪政制度的时候,必须考虑到领导、精英和大众三重因素在政治制度中的混合与均衡。任何一个政治制度,在现代社会的情况下,如果不容纳民主的成分,这个政治制度很难拥有很大的合法性,从长久来讲不会稳定。此外,这个政治制度可能没有办法凝聚、造就现代的公民,使整个国家形成一个共同体。民主的成分在现代政治中是一个不可舍弃的因素。

现代国家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是非常脆弱的,这就好比现代的婚姻。传统的婚姻是比较稳固的,夫妻之间有许多彼此联系的纽带:共同的财产因素、共同的家族因素等等,当然,也可能包含爱情、感情的因素。到了现代社会里面,男人女人都比较独立了,大家都有工作,有的人还不要小孩,婚姻唯一的基础就是所谓的爱情,一种感觉,我喜不喜欢你?我不喜欢,再见。现代国家,在很大程度上,和现代婚姻有相似之处;维系一个国家稳定的其他因素在逐渐淡薄,国家的基础越来越建立在人民接受的程度之上。许多貌似强大的国家,一旦失去人民的接受,可能哗啦一声就完蛋了。苏联的倒台,就是最好的例证。以人们分析一个政治制度崩溃的原因,总会分析什么经济的危机,内忧、外患;然而苏联当时解体,经济是没有问题的;是因为国民对这个政体失去了信念,政权丧失了合法性,所以政权一夜之间就倒了。

民主制度的引入,从最低限度来讲,是使政权恢复合法性的一个基本途径;从最高限度来讲,民主制度可以培养现代的公民意识,造就一个强大的国家共同体。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有没有竞争力,从最根本上来讲,就是看这个国家的人民有没有公民意识,是否觉得他是这个国家的成员;打仗也好,建设也好,不管什么,这都是最根本的。怎么才能使人民感觉到自己是国家的成员呢?引入民主机制,恐怕是唯一的途径。说一千道一万,如果人民不能参与重大的事情,要他们感觉到自己是主人,非常困难。

混合政体的标准就是在民主基础上的共和国,也就是民主共和国。领导、精英和大众三重因素的混合与均衡中,大众原则是现代政治的基本体现。

大众的参与可以有多种形式,其中一种形式就是很多第三世界国家容易出现的民粹主义,这是中国最需要警惕、也是令人非常担心的问题。什么叫民粹主义?就是说,事无巨细,事无大小,它都强调要由人民做主;它轻视政治统治中精英的作用、专家的作用、素质的作用。现在中国报纸上报道的一些政治创新,有相当多的都有民粹主义倾向。中国必须注意,不要滑向拉美,因为拉美有着相当大的民粹主义成分。民粹主义有什么表现?主要是对民主的程序过分迷信,而对民主的制度化却不太相信。必须理解,西方的民主是代议制民主,而不是直接民主。18世纪英国思想家柏克,在英国当了几十年议员,有一次当选之后他对选民说,你们选我,我叫代议员,英文叫代表,不是一个委托人。你们选我,是因为我有智慧、有道德。你们选我上来之后,对不起,这几年,我将按照我自己的知识和良知来判断事务、参与政治。你们可以提意见,但是我听就听,不听就对不起了。如果你们觉得我不好,下一次选举的时候你把我选下去;但是这几年,我是你们的代表,而不是你们的委托人。如果按照英美的实践来讲,精英的作用应该包括文官制度的稳定、代议制而不是代表制的构建,应该包括社会精英和知识精英对政治的相对稳定的影响。

还有一重因素就是领导。任何一个国家都需要一些政治家;对此,德国现代社会学的奠基人、组织理论之父韦伯曾经有过非常精彩的分析。他说,政治家既要有信念伦理,又要有责任伦理;他既能够做出决断,有时候这个决断是大家所不喜欢的,又能够在关键时刻使用肮脏的手,做一些不得不做的事情。政治家不能优柔寡断,不能一味迎合大众,他必须能够做出决断,必须能够抵制民粹主义。

韦伯在组织管理方面有关行政组织的观点对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都有着深远的影响。他不仅考察了组织的行政管理,而且广泛地分析了社会、经济和政治结构,深入地研究了工业化对组织结构的影响。他提出了所谓理想的行政组织体系理论,其核心是组织活动要通过职务或职位而不是通过个人或世袭地位来管理。他的理论对后世的管理学家,尤其是组织理论学家有重大影响。韦伯指出,任何一种组织都必须以某种形式的权力为基础,才能实现其目标,只有权力才能变混乱为有序。如果没有这种形式的权力,其组织的生存都是非常危险的,就更谈不上实现组织的目标了,权力可以消除组织的混乱,使得组织的运行有秩序地进行。

任何一种合乎需要的统治都具有合法性的基础,这是因为权力总会通过某种方式为自己的统治寻求合法性的基础。这种本身的需要使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所构成的命令与服从关系地道维系,而正式这种“命令——服从”关系的存在使得统治自然而然的具有合法性。

官僚组织结构之所以能带来高效率,是因为从纯技术的角度看,官僚制强调知识化、专业化、正式化和权力集中化,它在组织中消除了个人的情感的影响。因此,它能使组织内人们的行为理性化,具有一致性和可预测性。

这样,共和主义对我们的第一个启示,就是领导、精英与大众这三种原则的混合与均衡。这大概是思考今后中国政治转型的时候必须考虑的第一个均衡。

第二个均衡是一种新的均衡,这就是代际均衡,传统与现实的均衡。18世纪英国思想家柏克曾经讲过这个观点。他说,我们在考虑一个问题的时候,要考虑到我们的国家是我们的祖先、现代人以及我们的后代所形成的共同体。

个人与国家关系问题始终是政治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作为保守主义的鼻祖,柏克立足于18世纪英国的政治现实,通过一系列政论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他站在英国的立场上,维护光荣革命变革与守成的传统,既批判专制王权的扩张,又反对激进主义的发展。柏克重视个人,珍视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强调财产权是一切权利的基础,他认为人生来处于社会之中,享有的是社会自由。他承继的是古代自然法的理念,将神法作为自然法的基础和来源。在他看来,真正自然的东西不是理性而是传统和习俗。传统是历史的积淀,包括人们的信仰、行为方式、社会组织、政治制度等。柏克不相信个人的判断,但他信任人类整体的智慧,他尊崇的是英国自由法治的传统。传统在保守主义政治思想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与个人授权相比,它为国家权力的合法性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基础,维护着社会的秩序。

国家为个人所享有的社会自由提供保障,它不是个人的集合,而是一种道德实体。在柏克眼中,国家“是一种永世的契约”,人们对其负有道德上的义务,不可为所欲为。事实上,国家不是个人实现自由的工具,它本身就是一种目的。将国家作为目的极易导致政府权力的无限扩张,进而危及个人的权利。宪政是在英国政治传统的长期演化中自然成长起来的一种制度设计,也是抗衡国家权力、保护个人自由的理想选择。

柏克推崇光荣革命的理由之一在于,光荣革命确立的君主立宪制这一混合的政体制度在个人与国家之间确立了界限,国王和议会都被置于法律之下,个人的权利得到了最有效的保障。公域与私域的划分是实现宪政的前提,与自由主义者不断致力于国家与公民社会相分离所不同,保守主义者强调政府的权威,认为两者在本质上不可能完全分离,实现外在秩序的连续性与保持内在社会的凝聚力都是政治的目标,这与其社会有机体理论完全契合。

宗教自由也为国家权力设定了界限。在柏克看来,人是宗教的动物,借助宗教还可以使国家神圣化,宗教作为人们精神世界的主要内容,是政治秩序的基石。柏克认为,大众是权力天然的控制者,但不是最好的行使者,人们需要拥有能力和财产的“自然贵族”的引导才能更好的在文明社会之下生活。柏克的“自然贵族”类似于现在的社会精英,保守主义捍卫的是业已形成的等级秩序,因此给予社会精英极高的评价,认为其对政治生活具有比一般人更多的贡献,并倾向于借助权力机构维护精英的社会地位。

时代的进步不断对政治制度提出新的要求,变革不可避免,柏克是一个变革的积极倡导者。在政治上,保守主义者大都表现出谨慎、稳妥的政治态度,但这并不表明他们害怕变革,只是在变革方式上他们有所保留:改革而不是革命。保守主义所捍卫的是变革后留下的本质,强调的是对传统的继承。个人与国家关系是国家观的核心内容,在自由主义那里,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威是相对立的,而柏克试图通过传统将两者相统一。自由法治传统之下,个人因为属于国家而获得实质的自由,国家因保障自由而获得根本的权威。这或许就是柏克国家观的独到之处。作为一位18世纪的思想家,柏克的很多政论于现代已失去了意义,但他热爱自由、珍视传统、维护秩序的思想理念为我们当前的政治改革提供了无尽的启迪。

实际上,这个理念在波利比乌斯的书里就提到过。波利比乌斯反复强调,罗马人做得很漂亮的一件事就是祖先、传统与现代的结合。像我们中国,在考虑一个政治决策的时候,要考虑到一个大的共和的理念;不仅要考虑到我们今天这代人的利益,还要考虑到祖先、后代的利益。如果只考虑我们今天的利益的话,那么,把一些传统的建筑拆掉,盖一些高楼大厦,把住房面积由50平方米变成100平方米,实在是一件十分可爱的事情。但是我们要有一个信念:那个旧房,恐怕并不属于某一个大队、某一个公社、某一个县,甚至不属于我们这代人,它是我们的祖先、我们这代人和我们的后代共同拥有的财产。

只有在共和的框架之下,能把代际的问题放进来,而其他的理论框架很难。

第三个要考虑到的是,多种社会成分和民族的混合与均衡。在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引进民主制度时,必须考虑能够促进民族之间的融合与和睦相处,而不是强化不同民族的本体、强化民族之间的分歧。然而,单纯的民主制度一定会强化民族的意识。如果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大众民主制度,民族基础一定会成为得到选票的重要依据。所以,在思考中国政治改革和发展的时候,必须考虑到多种社会成分和多种民族的混合与均衡。

总而言之,所谓共和,就是混合与均衡的原则,就是多种原则、多种利益成分、多种社会群体、社会力量、社会意志的混合与均衡。那么,混合与均衡应该是个什么样的制度框架呢?这个问题并不是哪一个人能够一下子说得出来的。但是,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以现有的制度框架为基础,在旧的框架里逐步注入新的内涵,旧瓶装新酒,先立后破,在立中破,立字当头,破在其中。在政治转型中,只能采取这样的策略。

混合与均衡是很难人为地一下子就设计出来。但是,如果中国有一个共和的目标,在现有的制度框架里面,逐步改革,逐步赋予新的内容,或许,经过若干年的努力,最后就可能实现鱼和熊掌兼得:一方面,使我们的制度里面容纳更多的民主和大众参与的成分,使我们的制度能够适合现代社会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也使我们的制度能够防止许多国家在实行民主制度时容易出现的一些弊病,能够保持整个社会的稳定,同时保持整个社会统治的效率与智慧。最优秀的政治制度,古今中外,或许就是毛泽东所概括过的制度,“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集体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这样一种生动活泼的局面”。可惜的是,在现实中,很少有制度能实现这样一种局面;民主共和理念,就是希望能够均衡多重因素,在最大限度接近这样的局面。而中国自毛泽东以来所实行的所谓“民主集中制”,其实民主是幌子,集中成本质;甚至有时候,连幌子就给扯掉了。

需要着重指出的是,现代的共和制,必须是民主基础上的、包含着民主原则的共和制;离开民主原则来构建的共和制,并不是共和制,而只能是贵族制或君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