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钟琴:乔姆斯基有什么可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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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钟琴:乔姆斯基有什么可学的? 作者:李钟琴来源:作者赐稿来源日期:2010-8-23本站发布时间:2010-8-23 10:07:54阅读量:74次

  一

  8月13日,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乔姆斯基先生到访北京,立即成为新闻人物。丁学良先生在《南方都市报》发文《乔姆斯基值得学习之处》,提出要学习乔姆斯基的勇气和正义之心。

  乔姆斯基先生批评美国政府是不是代表了“勇气”?其言论是不是代表了“正义”?我以为都大有商榷之处。

  丁学良先生说:“在美国,如果能找到二十个最勇敢的知识分子,他肯定是其中一个。他不是一天两天一次两次勇敢,半个世纪以前,美国对民权和言论自由的保护还不像今天这样,乔姆斯基就已经展现出他作为一个勇敢的知识分子的那一面了,他并非是到了今天这样的一个安全的时代才会大胆地说出自己的想法,所以,你可以不同意乔姆斯基的观点,但你应该佩服乔姆斯基的勇气。”

  我认为,乔姆斯基先生之所以名闻遐迩,并非因为他的“勇气”,而是因为他数十年如一日地批评美国政府,是美国政策的“永远的反对派”。在一个公民的言论自由能够得到最大程度保护的国度,批评政府是不需要“勇气”的。

  “半个世纪以前,美国对民权和言论自由的保护还不像今天这样”,但绝不能说那时候批评政府就意味着“危险”。早在二百多年前,美国国会就通过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国会就下列情况不得立法:建立宗教或禁止自由信教;限制言论或出版自由;人民和平集会或为使冤屈得以昭雪而向政府和平请愿的权利。”这就是被誉为美国立国之本的“权利法案”。美国之后的日益强大,正是得益于对公民言论自由和人权的保护。

  46年前,就在乔姆斯基先生开始批评美国政府的时候,美国发生了一个叫苏里曼的某市警察局长状告《纽约时报》诽谤其名誉的案件,法庭最后判决苏里曼败诉,宣判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对向公众人物“不加阻拦地、尖锐地、广泛地”批评加以保护,除非有证据表明该批评是故意撒谎或“全然不顾”事实真相。

  上个世纪70年代,还是《纽约时报》,因发表了一系列美国政府关于越南战争决策过程的文章,被美国政府以泄露国家机密为由告上法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认为,如果支持政府提出的诉讼,无异于剥夺《宪法》修正案第一条赋予民众的言论自由的权利,于是做出最终裁定:《纽约时报》可以继续披露五角大楼的文件。《纽约时报》的这一系列报道还荣获当年的普利策奖。

  这两个美国保护言论自由的经典案例,说明美国公民批评本国政府,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合法行为,是不需要“勇气”的。

  乔姆斯基先生坚持批评美国政府达半个世纪之久,至今仍安然无恙,就足以说明问题。如果乔姆斯基先生生在中国,他还能成为“永远的反对派”吗?还能够像“红”半个世纪吗?还能够在大学里衣食无忧地做教授吗?恐怕他等不到反右、文革,就已经被当作“现行反革命”被在“镇反”运动中镇压了。即使他躲过历次政治运动,他的反政府言论也没有地方发表,只能偷偷地写在日记里自己看。

  若说知识分子敢于直言的勇气,张志新、遇罗克、林昭、顾准、王申酉……他们哪一个不比一生养尊处优的乔姆斯基更具说服力?

  在一个允许说真话的环境里说真话,算不得有勇气;在一个说出真话就意味着家破人亡的环境里,还要坚持说真话,这才叫勇气!

  二

  而知识分子敢于直言、敢于批评的勇气是学来的吗?

  毛泽东在发动“反右”之前,为了“引蛇出洞”,动员人们要敢于向共产党提意见,倡导“五不怕”:“一不怕撤职,二不怕开除党籍,三不怕老婆离婚,四不怕坐牢,五不怕杀头。”毛泽东说:“有了这五不怕的准备,就敢于实事求是,敢于坚持真理了。”(吴冷西《五不怕及其他》)

  张闻天则说:“人总是怕杀头的,被国民党杀头不要紧,被共产党杀头还要遗臭万年。所以问题的另一面,是要领导上造成一种空气、环境,使得下面敢于发表不同意见,形成生动活泼,能够自由交换意见的局面。”(见张闻天7月21日在庐山会议上的发言)

  “反右”与“文革”用残酷的现实给了有勇气的知识分子一个血淋淋的教训。“敢于实事求是,敢于坚持真理”换来的,是作检讨、挨批斗、关牛棚、蹲牢狱,甚至被处死。

  在国民的言论自由根本得不到保护的情况下,“知识分子的勇气”是能够学的吗?是学得到的吗?

  张闻天说得很实在:“人总是怕杀头的。”但他认为言论自由“要领导上造成一种空气、环境”,终究也是靠不住的。如果没有制度保障,绝大多数人不会冒着杀头的风险来给政府提意见。

  所以我认为,与其向乔姆斯基学习,不如向美国学习。首要的是用制度来切实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别让宪法继续成为一纸具文。

  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和人权,这是立国之本,更是强国之基!

  三

  丁学良先生除了提出要学习乔姆斯基的勇气,还号召要学习乔姆斯基的“正义之心”。我不知道乔姆斯基先生批评美国的所有言论是否都正确,但就丁先生在文举的一个例子来看,我就期期以为不可。

  丁先生写道:“9·11事件之后,乔姆斯基对于美国的批评,再一次展现了他无与伦比的勇敢。9·11之后不久,我就到美国去开会,我对当时乔姆斯基的言论的印象非常深刻。和越南战争不一样,9·11是恐怖分子袭击了美国本土,这样的背景下,乔姆斯基继续在批评美国政府,他说,恐怖袭击确实伤害了很多无辜的人,但根源还要追溯到美国政府本身,基地组织打进美国,是美国自己的政策招来的。”

  9·11事件是基地组织对美国的报复,也可以说是美国的政策招来的。但是,这就能证明美国打击恐怖主义的政策错了吗?

  乔姆斯基的意思是,美国与恐怖组织、流氓政权互不干涉,就不会招来报复。

  所谓互不干涉,就是说无论对方是对是错,都不能干涉。

  在一个没有正义可言的社会里,这样讲是可以的。但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在世界各国经贸往来日益频繁的今天,想让各国都变得没有正义感、老死不相往来,也是办不到的。

  中国的兵法经典《司马法》云:“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对于爱好和平的人来说,战争是制止不义战争、实现和平的手段,而不是像战争狂人那样逞强肆暴、滥杀无辜。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中国的先贤们并不是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地反战,而是认为“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

  战争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人们可以通过战争手段横行霸道,也可以通过战争除暴安良。两千多年前的古人就有这样的认识,为什么二十一世纪的我们反而见不及此了呢?

  作为世界上最发达的大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美国具备打击恐怖组织、推翻流氓政权的能力,成为“世界警察”责无旁贷。

  乔姆斯基先生只是站在美国人的立场上说话,只为美国着想,当然也无可厚非。但是,这种认为不去干涉恐怖组织、流氓政权,就可以与其和平共处的犬儒观点、绥靖策略,难道就是“正义之心”吗?我看这却是自私、短视和没有正义感的表现。

  知识分子的天职就是批评。乔姆斯基先生之所以不遗余力地批评美国政府,是因为他爱他的国家。某些中国人不要误以为他批评美国政府,就是反美英雄,就视之为同盟。乔姆斯基批评美国出兵制止萨达姆入侵科威特,该感激他的,是不愿为他国人民牺牲的美国人,甚至萨达姆也会感激他。而世界上有正义感的人们,则应把乔姆斯基视为独裁暴政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