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销商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9:16:22
假设甲企业接受乙企业委托销售商品给丙。当销售成立,即乙收到甲的销货清单时,乙所开发票(给甲)为价款40000元,增值税款6800元。而甲所开发票(给丙)为价款48000元,增值税款8160元。对受托方甲来说,它的销项税为8160元,而它的进项税为6800元,甲只就增值额部分纳税。——并没有重复。
若甲是以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则乙开给甲和甲开给丙的,是一样金额的发票。即从甲这一方来说,进项是6800元,销项也是6800元。——当然也没有重复。(收取的手续费另外单独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