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销商品房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7:05:5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销商品房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2005-9-27 国税函[2005]917号 [打印] 添加到我的收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代销商品房业务征收管业税问题的请示》(新地税发[2005]1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将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委托新疆广厦地产交易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销售,双方以代销基价作为结算价格,甲方向乙方开具销售商品房发票;乙方将商品房销售给购房者并按实际销售价格开具发票,同时为业主办理产权证;这种行为是商品房销售而不是委托代销。因此,对甲方取得的收入应接“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其计税依据是双方按照协议约定的代销基价实际结算的收入;对乙方也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其计税依据是商品房实际销售价减除代销基价后的余额。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销商品房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事房地产经营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199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购房回租”等经营活动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9]49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托管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5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销售拆迁补偿住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768号-财会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绝缘油类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润滑脂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200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处置危险废物取得收入征免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理业营业税计税依据确定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理业营业税计税依据确定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100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作建房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汽车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企业收取并网服务费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取得B股等股票股息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