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要拒绝民主、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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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要拒绝民主、法制”——献给“恶魔的耳语”贤兄
马拉多纳刀锋   2007-7-7
“恶魔的耳语”:
“我可是一懒人,让我写篇长文章可是要我老命,说实话,我是学商出身,对民主等等政治还真是所知甚少,而且一半时间是在国外度过,对国内情况了解远远不够,但对你所说的香港模式不可取深表同意,中国国家之大,绝非无专业政党可治。台湾方式或许可行,但使用美国制度是否真的与中国社会模式符合还有待深究。台湾每天的政治报道在我看来纯属胡闹,政党倾轧无所不用其极,又有大量黑帮活动参与其中,但单纯就其制度本身我认为并无不妥,透露着无比的民主气息,因为人民听道也看到了所有。我也赞同开放党禁,毕竟在我看来一党专政弊端过大,其中种种,以君之学识当自知已。
说实话,由于本人的情况及年龄使然,我毕竟是一个愤愤,对这句“世界先进文明”有很强烈的反感;虽不得不承认,现在的确是以西方文明为主导的社会,其的确是目前先进的文明,但感情上还是难以接受,尤其是我们这些有很强烈的民族自豪感的海外游子.........
本人是法家信奉者,认为关键是法制,现代法治以西方法律体系为主体,透露着强烈的人文思想,但作为东方体系的信者,人性本恶才是我的信条,人的欲望是无法控制的,在我看来,扼杀一部分的民主和自由是必要的,当然想法还不成熟,毕竟我学法律时已是遥远之前的事了。
昨夜想起数周前外国“友人”大谈西方先进论,吾跟其大打口水战之事,借君回帖借题发挥,言语过于粗糙激愤,还望贤兄海涵~”
(本来此文是与“耳语”兄通过短消息进行交流的,有感而发——遂经过“耳语”兄同意而公开发表,包括他的上述之言。)
我爱我的人民,我爱我的国家,我爱我的民族——但我绝不爱一个专制政权,因为它损害了太多、太大的人民、国家及民族利益;我是这个论坛的“民主狂”——民主就是为人民、国家、民族服务的,否则我说这些没有任何意义。
虽然我无法理解你拒绝“世界先进文明”——你能够接受西方最为先进的科技、最为先进的管理理念——为什么仅仅因为这种几乎没有任何意义的、缺乏理性的“感情”,而拒绝已经被历史和现实证明的最为先进文明的东东呢?现实是残酷的,不是以感情而论的——好东东再不学,中华民族离世界先进文明就越来越远了。
你可以因为台湾问题反对美国,你可以因为日本当年的侵略和现在的靖国神社而反对日本,你可以因为英国是美国的坚定盟友而反对英国,你可以因为以色列是美国的坚定盟友而反对以色列——但你永远不能反对他们的科技,反对他们的民主、法制制度。因此感情在政治中、在历史现实中、在现代民族如此激烈的竞争中,它的重要性——君可想而知。如果竟然为此而不去学习世界先进文明——那不成了清末的一部分舵鸟遗老吗?清朝战败,割地赔款,列强对中国的压迫剥削远甚于今日;而那时有识之士都已经清晰地看到了“以夷制夷”,产生了“洋务运动”。难道以君之贤,难道还看不到这点吗?
每个人都为自己的民族而感到自豪——但我们要永远与时代同行;一个如君等如果主流不接受民主法制等先进文明的民族,我是不会为此感到自豪的——我只感到羞愧,和“有心杀贼,无力回天”的愤怒和无奈。我永远无法接受如君等认为的“民族自豪感”与学习“世界先进文明”相矛盾的观点。为什么我们一方面能用微软的操作系统、英特尔的芯片;能用西方的经济学说、工商业管理理念、方法、及相当部分法律实践及经验;能够认同他们的大众文化(某些人甚至都只为奥斯卡奖拍电影了)…………为什么一说到民主法制,我们许多人就会产生如此强烈的抵触感呢?
为什么我们能够承认西方物质文明及部分人文文明的先进,而对一个于人民、国家及民族如此至关重要的政治思想及制度,就会发生强烈的无法理解的对抗情绪呢?——这只是情绪,而不是思想。如君等理智上如此洞察入微的智者,都如此认为——可见此种情绪之广泛漫延程度。以君之学识,当最为清晰地知道国家制度对一个国家的基础性、重要性,连君都在感情上无法接受!
噫吁嚱!“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因为贤兄理智上明了一切,我也就只能说这些——因为我不知道贤兄这种“感情”的根源,因此也就无法进一步说下去了。
人性无论其善恶,或者无所谓其善恶——法律和道德就是制约人之欲望的二大利器,让每一个人的利益需求行为都符合法律和道德——不符合的就要受到惩罚或者谴责。因此无论人性怎样,制订完善的法制,倡导优良的道德,就可以最大限度地管理和引导社会成员。这样的观点,中国早在“诸子百家”时代就有了;西方也已经有了,而在实践中,成为了先进制度的思想基础。“人的欲望是无法控制的”及“扼杀一部分的民主和自由是必要的”——这二句话,贤兄是太过明显的错误。一个人的欲望就其观念确实无法控制,但我们可以通过法律和道德判断,这个人的行为是否超越社会容忍的限度——从而制约他的行为。我想娶一万个老婆,但法律或道德只能让你娶一个老婆——这就是欲望与制约——因此欲望是“可以控制”的,只要有对应的法律和道德就行。至于“扼杀一部分的民主和自由是必要的”——不知道其“必要性”在哪里?可能也是因为“人性本恶”及“欲望”之故——从上述我之所言可见,不是“扼杀一部分的民主和自由”,而是要最大限度地给予人民以“自由和民主”,让他们最大限度、最大智慧地制订法律和道德;选择代表他们利益的政治精英进行治国——退一万步而言之,如果人民选择了纳粹和希特勒——那么就让中国后代的领导人也在被屠杀者的墓前下跪吧。
自由是符合法律和道德和自由,不是绝对自由。而谁制订法律和道德?就是人民通过民主方式选择的政治精英来决定——必要时,人民可以和必须通过全民公决来决定法律和道德标准。
口水战,没有任何必要,只会让真理和理性被口水淹没。贤兄如此雅量,当与兄多探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