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线人:刀尖上的“无间道”(南方周末 20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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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线人:刀尖上的“无间道”
2007-08-05 09:58:41  来源: 南方周末  作者: 傅剑锋 成希 杨洋

图:贩毒、贩枪、假钞、洗钱、强迫卖淫、重大黑社会组织的破获,这几类案件背后通常都有线人立下汗马功劳。

图:2007年6月24日,长沙公安局,警方破获的贩毒者武器
在犯罪多样化与隐蔽化的现代社会,利用线人破案已成为通行各国的重要手段。不少欧美国家对线人制度有明确立法,刑诉法中有针对线人权利保护的“污点证人”制度。继承了英美法系传统的香港地区,对线人制度亦有明确立法,香港廉政公署在各行业拥有为数不少的线人,其中甚至包括银行工作人员、会计师等,香港警务处在2005年的线人开支达8000万港元。
我国在公共安全和反腐等领域也愈加需要职业线人,但至今除了各部门的一些内部规定外,均无国家层面的立法,对线人的监控、赦免、报酬与保护等存在诸多问题。近年在广东就有缉私线人诉太平海关奖酬不公、烟草打假线人被报复致死后家属诉烟草局要求赔偿等案例。
有鉴于此,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黄石市监察局副局长赵咏秋,两年前就在全国“两会”上提议应对线人制度进行立法,准许反腐机构利用线人反腐。
尽管她的建议案没有得到马上回应,但权威刑侦学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翟金鹏告诉南方周末,相关学者和有关国家部门正在推动对线人制度的调研与立法,“立法上的作为,将只是一件早晚的事”。
这个灰色群体或许将不只是在《无间道》式的电影里被描述,而到了该被公众舆论关注、该被立法机构关注的时候了。
本次特别报道试图借一位线人和一位刑警的口述故事,接近中国线人群体的真实存在状态。
一位为广州警方服务9年的资深线人,向南方周末记者讲述他的线人生涯——
“整天都生活在提心吊胆中”
我出生在广州的公务员家庭,哥哥姐姐大学毕业后也做了公务员。我曾经的理想是做警察,没想到却做了警察的搭档——线人。我在广州做警方线人已有9年,是在刀尖上讨生活。
我知道的线人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零工,这是最普通、人数最多的,他们都是为生活所迫的下岗工人或者打工仔,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开始都是被其他线人朋友介绍来的——只有机智、聪明、灵活的人才适合当线人。
打零工按照小时或者天数算钱,一般是100元一天,好的300元一天,这要看他活儿的质量,还有与大队长关系的亲疏。广州这种线人大概有数千人,分属各个派出所和公安局便衣大队,公安对他们实行淘汰制,做得不行的会出局。干这类活最常见的是去查HIGH厅看有没有卖K粉的,去赌场,深入贩卖黄碟的窝点、卖淫窝点以及毒品交易的地点。那些场所警方一般不方便直接盘查。有些线人本来是摩的司机,他们兼职跟踪摩托车党,或者打入抢劫团伙内部摸查情况。
第二种线人是在公安局有档案的线人,由零工演化而来。做了一段零工以后,上下对你评价不错,就可以变成这种线人。
这种人低调做事,每做一次事情就给几百上千元的快钱。我是属于这个行列的,办案经费一般都给报销。这种事一定要打入犯罪分子的内部,同时绝对不能暴露身份。这种线人整个广州市才只有不到一百人。这些人的流动性还很大,真正能一直做下去的也不多。
第三种线人整个广州市只有一二十人,一般有七八千元的固定月薪,这些人提着脑袋做事情,做的全部是大案。
线人暴露身份后有被打残废的,一个外号叫“丧标”的,他是做“粉”的,原来跟着黑社会老大做事情,后来偷偷摸摸地出来认识了警方做起了线人。这个黑社会团伙接二连三地被警方打击,引起了团伙成员的怀疑,结果丧标的脚筋全部被人挑断。
还有个叫“烂城”的线人,他原来跟6个黑社会团伙在外面混,后来被人朝头部打了三枪,下半辈子只能在轮椅中度过。他是黑社会的老二,本想把别人搞掉自己当老大。
还有一个线人在举报一起贩毒案后就人间蒸发了,我再也没有看见过他,连警方也联系不到他了。
我们做线人的,整天都生活在提心吊胆中。我经常换电话号码,不停地换住处,我在手机通讯录里从不留真名,真名全部记在一本隐藏起来的本子上。
“这种生活方式,有钱有面子”
回到十年前,怎么可能想到会过这样的生活。那时没考上大学,我就开始在社会上混。1998年的一天,朋友邀我到广东上川去赌钱。到了那里的赌场,我仔细观察,发现了奥妙,很快就赢了两万元。我的风头引起了赌场老板的注意,他亲自下套,很快我们便血本无归。我找到老板想要点路费回家,老板不仅不给,而且把我臭骂一顿。
我决定报复,就摸清了那里的6个赌博场所的情况,回到广州后向省公安厅举报。6个赌场全部被捣毁。事后我意外获得了3000元的奖金。原本只想出气,没想到还能赚钱。
此后,我利用朋友经常带我到各地赌钱的机会,跑遍了珠三角。每到一个赌场,都只玩几把,不管输赢都出来,悄悄收集证据。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我一般是从赌场回来几天后再举报,公安过一个月后再去抓,再一个月后我才去拿钱。
我开始喜爱上这种生活方式,有钱有面子,很刺激,又有正义感。
最让我有成就感的是两年前在广州打的一仗。
我打听到广州一家宾馆有号称全市最大的赌场,就和朋友一起去玩。大厅里全部是老虎机,可以随便玩,但是旁边有15个包房,只有VIP会员才能进去。我连着玩了七八天老虎机,盯住从包房出来的每一张面孔。有一天一个人垂头丧气地出来,神色愤怒,我就跑到楼下等他,感叹手气不好,这引起了那人的共鸣。我花了一两百块钱请他吃饭,交流一些赌场上的心得,赢得了他的信任。他终于带我进入了那些神秘包间。
包房里赌得很大,全部是直接划卡的。我帮他赌了几场,赢了十几万。他完全把我当作了兄弟,别人以为我是他的马仔。我要他带我进各个包间,各个包间的玩法不一样,级别也不一样。把里面的情况都摸清楚了,就向省公安厅直接举报。省厅查封了这家酒店,查出一百多台老虎机,一百多万元现金赌资。后来给了我3万元奖金。
由于我做事得力,后来从零工升成了公安局里有档案的,计时工资升到了300元钱一小时。
“年纪大了想过平静的生活”
我越来越觉得我是做这行的料,心理上很满足,不想再做赌场线人,想做点高难度的。我在警方的交代下,潜入了贩毒集团。和毒贩打交道,不小心就会丢命。
很多贩毒的人就是吸毒的,我去交易现场,他们邀请我一同注射,我只好强装镇定,说自己只是吸粉,还没到注射毒品的程度,百般圆场,才免除他们的疑虑。以后,如果遇上有毒贩是吃白粉的,我就说我是吃摇头丸的,不吃白粉。如果他们是吃摇头丸的,我就说我是吃白粉的,对摇头丸没兴趣。一般都可以化险为夷,但也有特别精明的毒贩,见我不吃,就不卖给我。我只好当着他们的面吃下去,然后立即找个地方呕出来。
取得了毒贩的信任后,我把一个毒贩团伙从云南引到广州,然后让警方一网打尽了。
但有一次潜入贩枪团伙,差点丢了命。
当时枪贩刚从越南贩枪回来,我冒充下家帮他们出货。在陪老大去一个娱乐场所时,几个“学生妹”说在另一个场合上见过我,对我的身份表示怀疑。我顿时惊出一身冷汗,那时如果我有一丝慌张,立马没命。我当场使用反间计,说“这几个学生是受了另外帮派的授意,要扰乱我们的大生意,你是相信几个乳臭未干的小妞,还是相信我这个兄弟,你自己看着办”。老大就开始排斥那几个学生妹,我重新取得他们的信任。
说起枪,我还帮警方端掉过一个持枪抢劫团伙。
两年前,这个团伙在广州穿假警服冒充警察抢劫,有人一下子被抢了40万元,但警方只抓到了望风的犯罪嫌疑人小胖。我临危受命。我惟一了解的是这个团伙的成员全部吸毒,我把这当成了整个案件的突破点。我在毒贩子和吸毒人员中间打听这伙人的行踪,了解到他们已逃到了广州矿泉街一带。我立即到矿泉,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这伙人。这伙人穷凶极恶,拥有枪支弹药,不能硬拼,要智取他们的犯罪证据才成。
我跑到他们面前说:“我刚从看守所出来,是小胖在里面的兄弟。我有办法通过公安朋友把他弄出来,但是要花点钱。”这帮人很警觉,不相信我的话。我就找了个机会让警察把我抓进小胖所在的看守所,和小胖搞好了关系后,又让警察放掉我。小胖急于出去,就托我带一张让他的同伙取钱营救他的纸条。
看到小胖的条子,这伙歹徒完全相信了,派一个人拿着存折去取钱,抢来的40万全部被他们存在了银行。取钱的路上,警察就把他们全部抓获了。然后再突袭他们的出租屋,缴获了一批枪支弹药,还搜出了他们作案时穿的警服,顺带破获了多起抢劫强奸案。我做了很多这样的事,但从不告诉家里人,也没法和周围的朋友说。女儿出生前后,正是我做线人压力很大、情绪很差的时候,又加上经常不回家,女儿一出生,妻子就和我离了婚。
我感到很孤独。但我心理素质很强,经常做到深更半夜才回家,一个接一个地做,没有停止过。曾经因为忙于一个案子,我没有见上父亲最后一面。当时父亲心衰竭和肾衰竭被送到医院抢救,因为警方已经部署停当,所有人马都已出动,我不能离开现场。行动结束后赶回家,父亲已经去世了。这让我抱憾终生。
现在,我已经三十多岁了,觉得年纪大了,想过平静安定的生活,所以准备退出江湖,这也是我愿意给你讲讲这些故事的原因。
以后,能有份稳定的工作最好,否则打零工、做销售都行。我要带好8岁的女儿,补偿她曾经失去的一切。
水面下的秘密力量
“多年以后,这些线人会在回忆中发现,他们或许再也不可能碰到这样一名警察,可以相信他们,可以借钱给他们,可以在深更半夜骑着部摩托车载着他们去看点查案……”长年与线人打交道的福建刑警张艾,向南方周末记者讲述了他眼中的线人——
“绝大多数线人是为钱卖命的”
今年春节的一个深更半夜,我忽然接到线人打来的电话。那时我正犯着困,将睡未醒。这是个新线人,刚开始跟公安部门打交道。我勉强支撑着听他说了半个多小时,在他还意犹未尽时,我实在忍不住了,对他说,其实,你可以早一点或者晚一点打这个电话的,没必要这么刚好在凌晨3点。
线人惊诧:“做我们这种事的不是都应该在这个时候联系的吗?”
这是2007年以来让我最吃惊的一句话——他一定是《无间道》看多了,以为这样偷偷摸摸才叫“卧底”。
事后我跟老婆讲起这事时开玩笑:算了,这线人把“初夜”给我了,也算信任我了,俺就不计较了。
这当然是个还需要我去调教和培养的线人。不要小看这个群体,他们就是我们刑警破案的秘密力量。
我的工作多数与卧底、线人有关,行话就是秘密侦查。我已经习惯了出门时随身只带现金和手机,不带任何证件、银行卡、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来福建做侵财犯罪的歹徒大多数是四川、贵州、重庆一带人,为了和他们打交道,我学会了四川话。我培养的也主要是这些地方的线人。
我敢大胆地说,各大城市对于大部分职业侵财犯罪团伙(记者注:主要指两抢一盗)的破获,一是通过不断的情报分析以及技术力量支持,还有就是通过线人的举报后进行打击。这二者占了相当大的比重。而这二者之间对比,秘密力量的作用又常常占到一半甚至七成以上。
线人的来源挺复杂的,其中有一些甚至不得不是灰色的。破案留根,有一些明知有犯罪行为,但移交法院因为证据不足可能不能处理的,就把他留下,发展过来作为线人使用。当然,他们如果犯罪了,我们照样要抓。有一些线人是出于朋友帮忙,有一些线人是出于正义感,另有一些线人是被举报者的对立面,他们因为犯罪同行竞争或者黑社会内讧而举报对方。当然不少线人也纯粹是为了酬金,也可以说,绝大多数线人都生活在社会底层,是为钱卖命的。
去年8月我们抓捕福建一个特大飞车抢劫团伙,主犯是个“三进宫”,反侦查能力很强,对任何人都保持戒备,抓了好几次都被他逃掉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就尝试着用两个线人相互配合打进那个抢劫团伙。
我叫线人请主犯吃饭。单位办案开支少,容不得耗,我自己掏腰包,后来算算投入也挺多该是产出的时候了,于是让线人叫那主犯出来,再吃一顿,我就在旁瓮中捉鳖,摆个鸿门宴。
这是在一个路边排档,两个线人围着主犯坐,我坐在隔壁桌。老板娘上来问,“先生你吃啥。”我说“我要一锅肥肠,火小一点,慢慢蒸着好吃。”“其他呢?”“一会再点吧。”
邻桌觥筹交错,一号(主犯)似乎有些喝高了,大遂我意地开始操起电话就打,叫了两人骑摩托车前来赴宴。那时我高兴得夹花生米的手有些发抖,夹起就掉,再夹再掉,后来我干脆把花生米给推开了。
我要求警力增援,前后等了三个钟头,偷偷发了短信无数,等同事们到来,我已经撑着吃了三锅肥肠了。一撮同事过来坐在我这桌,一同吃了几口,吃饱了有力气嘛,然后他们转身就扑隔壁桌去了。另两个方向呼啦呼啦来了一大团人,顿时把邻桌包围起来了。
主犯企图顽抗,被揍得鼻青脸肿,面目狰狞地看着刚才还坐在邻桌的我,似乎明白了什么。其他罪犯紧抱着头蹲着不敢喘大气,我的那两名线人也和其他赴宴人员一样蹲着,装无辜。
其中的一位线人与案犯是至交。事前我说服他去卧底时,他哭了。他说,第一次来福州的时候,就是那名主犯照顾他的。这时对线人的说服,仅靠法律、道德是说不通的。根本说不通的,千万不要指望那个,电视上演的全是放屁。就是要靠钱来砸出来的,以及一位成功的说客,结合线人当时所处的一些迫于无奈的背景。
当时那线人在老家谈了个女人眼看就要结婚了,说不拿8000块回老家盖房子,她就跟别的男人走了。你们真的不知道,钱在那些地方,是多么的现实。
“不被理解的线人是可怜的”
正因为这样,办案单位向线人兑线酬金和保护的承诺是很重要的。但有些办案单位并不理解线人,也不认真兑现承诺,这方面也没有什么法律规范,随意性大,全看办案领导守不守信。两年前,一位基层的刑警中队领导要我帮忙提供点线索,想弄出点成绩来。我禁不住他软磨硬泡,答应了。我的线人要2000块钱,这位中队领导也答应了。
于是我下大力气搞,动用了线人以及身边其他各种手段,摧毁了一个长期在福建某主要城市飞车抢劫的团伙,抓了6名案犯,缴了3部作案用车,破了百余起案件,涉案金额30多万。上级发给这个办案单位的慰问金就有5000多块。
这个时候我只得充当黑脸去向办案单位催要线人费。那位中队领导说,不然给个1500吧,这对线人来说很多了。
我接过1500块钱就走了。我很失落。在我眼里,线人也是人。做事之前连蒙带骗,做事之后就把人踢一旁,这样下去谁还为你做事?很多线人不肯为公安局办事,就是因为经办单位经常克扣甚至完全截留他们的奖金不予兑现。
当时线人为了帮我们抓住主犯,特意把主犯约回家里来住,派出所民警带联防员到场时狠狠给了我线人一耳光,让他滚出福建。
线人躲在一个杂货间里两天没出来,我去找他时他就关着灯不吭声,任凭我怎么叫门。那时我感到,不被理解的线人是可怜的。
第二天晚上,我在门口苦苦说了两个钟头,最后他崩溃了,在里面大叫起来,说我跟派出所那些人是一样的……开门接我进去时,他还泪流满面。
快过春节了,这位线人要回家。我垫了500块钱,连着中队打折给的1500,兑现了当初所说的2000块钱奖金。另外我还掏了400元给他买了火车票。希望来年他还能来找我帮我做事,但后来他再也没有联系我。
后来那位基层中队领导因此案立了三等功。我变相地领悟了一将功成万骨枯的道理。
警察和线人如何处理关系?我认为,警察使用特情时,除了要兑现酬金承诺外,要把个人情感、法律和社会道德明确地区分开来,要记住,自己是正义的,不要被污染了。
我跟特情出去查案有几个原则:1.凡是花钱的时候,我花钱,绝对不用线人掏一分钱,宁肯自已吃亏。2.不抽线人递的烟,不收他们送的礼。3.绝对不跟线人一同去赴宴,要一同吃饭的话可以,你要吃什么你说,我出钱。我绝对不充许线人借我的名声去捞不干不净的钱。
“线人是个很灰暗的群体”
这些年来,越和他们接触,越觉得线人是个很灰暗的群体,有沧桑百态。
让我最不是滋味的是小胡。他是跟了我最久的线人之一,三十七八岁,重庆人,长得瘦瘦的。他做事能力很强,每到一个地方很容易挖掘这个地方的犯罪线索。可是他太好赌了,根本没有任何责任心。
小胡曾以给老婆交房租的名义,陆续向我借了1000多块,结果他老婆在三天后的凌晨给我挂电话,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你是不是××啊,小胡是不是在跟你做事啊,他那个死人啊,整天就知道赌,把家里的钱都输光了,最近你是不是给了他钱啊,他已经两天没回家了。你叫我吃什么呀……哭诉持续了一个多钟头,我从住处下楼,站在冷风中陪她唠叨。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应付已婚女性对于一个迷途丈夫的哭诉,我只能含糊地回答“嗯”或者“哦”。
小胡知道他老婆给我打电话控诉他的罪状后大怒,对我说,这婆娘不知好歹,偷看我电话本给你打电话,我把她给休了,你借我一些钱给她交房租吧,也算我还她的情了。
我信了,并且把钱借他了。几天后别的线人告诉我,小胡这几天在赌场里赌钱,又输了好几百。
气不打一处来,我打了个电话给小胡说,我不屑你的为人,你拿到这次办案的奖金后,把钱还我,你给我滚蛋。
小胡给我手下的另一个线人打电话说我太苛刻了。我料定这家伙不到半月肯定来找我。果然,十天左右,他让另一个线人给我挂电话说,哥,我以后还帮你做事吧。我坚决说不。我说,我的工作可以少做,但我怕你给我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今年元月,小胡晚上给我挂来电话,向我借200块钱。那时正好单位给我补发了2006年欠我的4000块,我就同意了。
小胡拿完钱匆匆就走了,说还会帮我做事情,并且告诉了我另外一条线索,还说他立即就着手做。过了好些天都没有他的消息。我问另一位线人,他打听了一番告诉我,好像小胡回老家了,他母亲去世了。小胡的家乡很穷,凡是生病了的人还是早过世为好。但他的母亲这一过世,小胡离了的妻子给他留下的孩子就没人带了。据说小胡要把他带到福州来“租”给闽清的一户没有孩子的农家,可以得到8000块。
我不胜唏嘘。
一个月后,我看到当过偷车贼的小胡在一自行车临时停放点周围转来转去。他牵着个小孩——不用问,肯定就是他准备租掉的儿子。
我压根没想到,小胡的孩子长得这么好看。小家伙正喝着盒装牛奶,吃着面包。
我问,孩子几岁了。
他说,六岁。
小孩子吮着吸管,小胡拉着孩子指着我,快,叫叔叔。
我手里拎着一袋水果,全塞给了小胡。小胡半推半就地收下了。
之所以把水果给他,一是因为孩子肯定用得着,也免得他再花钱买;二是一个偷车贼如果带着小孩来望风偷车的话,肯定不会再拎着一大袋水果吧,他舍不得把水果丢了就肯定得赶紧回家先把水果放好,这一回去就不大可能再出来了。
匆匆寒暄完几句,我转身就走了。走出十几步,转身大叫小胡的名字让他先别走,然后掏出100块塞进他小孩的口袋里。小胡不好意思地笑着,一直叫小孩说谢谢叔叔。
我在心里默默地叹了口气,抬起头来对小胡说,“你有事了给我打电话吧,帮我做事情比在外头这样没事干的好”,然后转身迅速地走了。
我相信,多年以后,这些线人会在回忆中发现,他们或许再也不可能碰到这样一名警察,可以相信他们,可以借钱给他们,可以在深更半夜骑着部摩托车载着他们去看点查案……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刑警及线人均为化名,亦不出现照片)
线人生态的法治视野
把线人制度置于法治视野下已成了有识之士的共识。一方面让线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另一方面防止秘密侦查手段被滥用而侵害公民合法权益
法律盲区
对于线人和卧底,目前学界未明确划分,但一种主流观点是,线人是知道调查对象情况的非警人员,卧底指潜入调查对象内部的警方人员。谨慎而合法地使用线人、卧底等秘密侦查手段,已经是国际公认的合理侦查手段之一。
今年4月11日,香港廉政公署专员李铭泽在第四次中国-东盟总检察长会议上说,在对付有组织的犯罪方面,“各国应可以从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征用一些人员,特别安排他们在该些地区为联合侦查行动担任卧底工作”。他认为这可寻据于联合国《反腐公约》和《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南方周末记者通过与多名刑警与线人的访谈获知,国内在打击贩毒、假币、贩枪、强迫卖淫等重大刑事案件中,使用线人是常用的手段。有刑警指出,在东南沿海的一些发达城市,平均一名刑警拥有一到三名保持单线联系的线人。在云贵等一些缉毒重镇,缉毒警察拥有的平均线人数量更多。以此计算,侦查机关的职业线人群落在国内已有不小的数目。
事实上,在我国的公共管理实践中,远不止公安机关在使用线人,反贪局、监察局等反腐机构、海关缉私、税务缉查、工商打假、烟草专卖等政府部门都在使用线人。据不完全统计,整个珠三角有5000名以上靠酬金谋生的职业线人。2003年,广州市曾在全国率先聘任1200余名兼职打假“线人”。
但如此庞大的线人群体,至今生活在灰色的法律地带。其中警方线人涉公共安全最甚,因此也最需社会关注。
“与多数法治成熟的国家相比,我们还没有明确立法,只有公安部的宏观性内部规定。这对一个追求法治的国家来说是亟待改变的。”中国公安大学副教授、权威的刑事侦查学者翟金鹏认为。
他所提到的“宏观性内部规定”,就是公安部1984年制定的《刑事特情侦查工作细则》。
北大法学博士后吴丹红,也向南方周末记者表达了类似忧虑:“我在研究中发现,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内部规定又过于原则和宏观,导致一些侦查机关在使用线人方面随意性过大,有滥用秘密侦查手段而侵犯公民正当权益的现象,也有线人权益得不到保障的现象。”
线人失控
因滥用线人而致管理失控的情况国内媒体曾有公开批露。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2001年前,贵州凯里警方利用一些贩毒人员作为“特情”、“线人”,“引诱”大毒贩前来交易,发展到了80%的毒贩都是警方的线人。结果出现了“大水冲了龙王庙”的奇特景观,“在打掉一个窝点时,经常发生州公安局、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派出所等不同的单位和部门来说情,称对方是自己的线人,最后只好一放了之。而他们被放虎归山后,可能贩卖数十宗毒品,才会象征性地提供一起线索。”2001年凯里警方决定严禁依靠“特情”、“线人”办案,只准通过对吸毒人员进行深挖,追查其买毒源头,从下至上将毒品销售链条全部斩断,自此才使凯里的毒品问题得到根治。
两年前,亦有云南警方线人赵侨华,瞒着警方在广东等地大规模贩毒,被广东警方捕获后还以警方线人抗辩,后被判处死刑。
成都铁路分局的缉毒线人把警察拉上贼船的公开报道最为触目惊心。2005年,长期周旋于毒贩和警察之间的线人,在毒贩的重金收买下,拉拢警察一起贩毒,出现“警匪一家”的局面。
有刑事律师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曾代理一起案子,一个线人立功心切,主动引诱、教唆本无犯罪意图的公民实施犯罪。“这就超出了正常的诱惑侦查,线人实际上成了教唆犯。所以如果滥用秘密侦查手段,就可能伤害到公民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线人的合法权益也常常得不到保障。接受南方周末采访的数名线人,抱怨最多的是线人费被截留或少给的问题。人身安全更是他们最大的担忧,有知情者反映,南方某重要城市,由于多名线人被报复,而致线人群体因惊惧而流失。
双向保护
把线人制度置于法治视野下,已成了有识之士的共识。
北大法学博士后吴丹红认为,卧底侦查在理论上具有正当性,但现实中又没有纳入正式制度的范畴,“这与法治原则格格不入”。
镜鉴国外,1994年德国修改《刑事诉讼法》,专门列入了《对抗有组织犯罪法案》,对于特情的使用和管理有了明确规定。美国则是通过一战以来的多次最高法院判例,确定了特情的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规范。
属于英美法系的香港地区,显然是以法治精神导引、监督秘密侦查的典范。正是完备的证人保护条例,为证人(包括举报者、线人、卧底警察等)揭发犯罪解除了后顾之忧。据了解,廉署设有专门的枪械组保护证人(包括线人)。在必要的情况下,廉署还可出资帮证人移居国外避险。
“在香港,事实证明,《证人保护条例》确能鼓舞公众的信心,让证人敢于挺身而出为控方作证。”廉署专员李铭泽在今年4月的中国-东盟总检察长会议上说,“一个配备适当人手和资金、并以法律为依据的证人保护计划,能够保障证人的安全,从而增加罪犯被定罪的机会。”
这种经验并非没有得到国内司法界的注意,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黄石市监察局副局长赵咏秋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两年前她就在全国两会上提议应对线人制度进行立法,准许反腐机构利用线人反腐。
“这(指缺少相关法律)已经成为制约打击犯罪和制约线人发展的重要因素。”中国公安大学副教授翟金鹏认为,我国既缺乏系统的证人保护制度,刑事诉讼法中也没有对污点证人的豁免制度,只有“立功减免刑罚”的条款可勉强比照采用。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线人总是和侦查员单线联系,保密性很强,有时很难证明这是在执行任务,“所以甚至出现过数起线人被误判有罪的案子”。
保护线人的权利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北大法学博士后吴丹红认为,立法还应防止秘密刑侦的滥用。
吴丹红强调,法治不仅要求公民的行为受法律的调整,而且要求国家的行为受到可预见的规则的制约,防止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逾越特定的轨道,在法治的视野下,政府的任何权力行为,都应当受预先公布的规则限制,使人们能够公平确实地预见政府在何种情况下如何使用强制力。
比照美国、德国等立法先例,吴丹红认为,使用卧底与诱惑侦查的手段,应限缩在危害国家安全、贩毒、伪造货币、走私、贩卖人口、洗钱、黑社会或黑社会性质的犯罪,以及在通过常规侦查手段无法破案,或破案会遭遇重大困难的时候。并且,只能适用在有合理根据或足够理由表明正在实施犯罪或者有重大犯罪倾向的对象身上。同时,吴丹红认为,秘密侦查直接由侦查机关自己批准,易监督失控,所以应有由检察官或法官授权卧底侦查为妥,德国就是这样做的。
“我们应该明白,法律给我们带来安全的同时,也带来了产生专横权力的巨大危险。那么,法治的使命就是把法律专横中权力之恶的危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zmzg/200708050026.asp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zm/20070809/xw/zmxwzt/200708090008.asp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zm/20070809/xw/zmxwzt/200708090009.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