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真实的故事—教师在浩劫中的冤魂(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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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真实的故事——教师在浩劫中的冤魂
文/江花
往事残雲浑似梦,都随风雨埋心头。小平拨乱雲开日,冤魂真面载千秋。
邓小平主持党中央工作后,采取一系列拨乱反正的措施,使古今中外史无前例的无厂阶级文化大革命(以下简称“文革”)的浩劫终于结束,“四人帮”的极左路线终被钉上了历史的耻辱柱。一九八四年长沙市明德中学(原湘江中学已并入明德中学)校党委书记陈寿民找我谈话说,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对于文革浩劫中非正常死亡要进行调查,要我提供线索。我当即写出报告交校党委。执行调查任务的是当时的语文教研组长王复里老师。他后来告诉我说:“你父亲在‘四人帮’的*下,由于受‘士可杀,不可侮’的封建士大夫阶级思想支配而自杀的。”
我不去评价文革的历史功过,因为从不同的角度,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我只是在如实的回忆过去。
一九六六年始,一场曠迟达十年之久的文革浩劫,使多少中国*人的开国元勋,多少从国民党白色恐怖劫后余生的爱国人士,多少无辜的正直善良的普通百姓,在“四人帮”的“红色恐怖万岁”的口号下,或被投进监狱, 或被断送了性命。那不堪回首的往事,是现代人不敢相信的事实,然而,这的确是不可抹杀的历史。
一九六六年五月,我和父亲同在长沙市西区民办湘江中学附设财贸学校工作(校址在三兴街一十九号现李富春故居对面),正遇上这场席卷全国的“红色风暴”。
在号称长沙市民办一中的湘江中学里面,附设财贸学校只有我们父子两人,势单力薄,形同少数民族。
从政治上来说,父亲在国民党时代不过是一位私立会计学校(即长沙私立厚生会计学校)的校长,是国共合作时期参加的没有参加任何党务工作的一般国民党员。
在国民党马日事变时期,长沙国民党干将何键大肆剿共,在“宁肯错杀三千,不肯放走一个”的白色恐怖中,父亲因与地下*员王屋合办过进步刊物《枫叶文艺社》,而被捕入獄。若非在《上海水火永宁保险公司长沙办事处》当老板的亲戚安佩麟为首与街邻一起团保,险丧性命。
而在同校的湘江中学教员中,有湖南省的国民党高官薛岳的机要上校秘书易祖洛老师,有国民党时代的省长谢大烈老师、有国民党时代的国大代表万衡老师,有国民党部队的旅长何光澧老师、有国民党部队的团长李瑞农老师……
可是,不会为了自己的生存而去践踏别人的父亲;不善阿谀奉承、溜须拍马、见风使舵的父亲却被当成“牛鬼蛇神”的重点斗争对象。
明眼人都知道,这是本校“红卫兵”的一种被迫排外行为。在文革中,毛泽东为了惩罚那些反对他的官僚机构,用他在全国老百姓心中的至高无上的威望发动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单纯幼稚的青少年学生,出自于对领袖的热爱,被“四人帮”狡猾的利用,将平时的不满发泄在与自己没有感情瓜葛的外来教师身上,还认为这是对领袖表示忠诚和热爱的行为。不知道现在那些曾经折磨过他的人,内心深处是否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父亲每天胸前必须挂着“牛鬼蛇神”的大牌子拖两板车垃圾送到十里外的新河,回来后还必须做体操。父亲因身体瘦弱,回到“牛棚”便躺在地上出粗气。
一起受*的王昌迈老师多年后告诉我:“我常劝你父亲,要坚持一些,要挺住。”。
一个“红卫兵”学生出主意要他们自编自唱“牛鬼蛇神”之歌,由语文老师易祖洛编词,校长冯世奇作曲。父亲因自幼缺乏音乐细胞,唱不好,被认定是对文革的抵触。
父亲被罚游街示众,头上戴着高帽子,胸口挂着大牌子,两手举着鞋子,赤足在被盛夏的太阳晒得滚烫的马路上走着;
把脸涂黑,脖子上挂着棞绑的几口红砖站在学校的操坪里晒太阳,还用皮带抽打;
各种形式的斗争大会接连不断,大字报铺天盖地…
据我回忆,大字报有这样的内容:
“…一次在西长街小学内集中政治学习,父亲用手提袋(装学习文件和香烟、火柴等物品用)装着米到食堂去蒸饭,米里发现火柴杆,这是投毒行为,是现行反革命…”;
“一次父亲在课堂上引用《增广贤文》上的两句诗文:无限朱门生饿殍,几多白屋出公卿。以激励学生不要贪图享受,要刻苦学习。但大字报却说他把朱门比作无产阶级,把白屋比作资产阶级,公开进行反动宣传。”…
像这些颠倒黑白,混淆是非,随意曲解的大字报不胜枚举。
凡是经过文革浩劫的人,不论是什么身份,只要有一点点文化和良知,都不会否认这些事实。
因为那时候,“良知”、“诬陷”、“莫须有”…这些词已经被四人帮重新定义,谁要是不写批判的大字报,谁就得遭殃。
一场人性扭曲的、让人丧失理智的大浩劫在进行中……
心理承受能力和身体体质都较差的父亲,如何受得了这样的折磨?!
一天傍晚,受完白天折磨的他,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来到他曾经居住过的地方灵官渡河边,向水中走去,时值秋天,冷冷的河水慢慢地吞噬着他那瘦弱的身躯,他心中默默的想着:母亲呀,恕不孝孩儿不能到您坟前拜祭,我实在受不了啊!……
此时,一位过路人发现,喊人将他救起,送往学校。
翌日,在学校“土围子”(专门进行政治学习的地方,文革中教师们的戏称)里立即召开斗争大会,认定父亲这种行为是公开对抗文化大革命,是阶级敌人的新动向,是现行反革命行为。
当时我在会场,所以,我记得清清楚楚,他把他在准备临终前想去祖母坟上拜祭的想法说了出来。这就是我多年后一直努力寻找祖坟的真正原因,我要了却父亲生前的心愿。
我和其他文革中的“狗崽子”一样,处处小心谨慎,就连家中珍藏的父母亲的解放前的照片都付之一炬。生怕留下半点蛛丝马迹作为我与父亲画不清阶级立场的证据。
可是,发生了上述这种他想了结自己的生命的事情,我无法再保持沉默。为了让父亲挺过来,作为他的亲生骨肉,我必须给予父亲精神上的支持。
一天深夜,我偷偷来到父亲和继母罗淑英居住的地方——扇子坪(后改为松柏里)×号一幢陈旧的木屋前,轻轻地扣开门,爬上二楼父亲的居室,用笔在纸上写着:“如果您被革了职,我来养活您。”而后悄然离去。
在文革中,大凡是被批斗的对象都被各街道居民委员会中的积极分之监控起来,父亲家中深夜有不明人员来访的消息第二天就传到学校。
对父亲新一*的批斗又进入高潮。我的名字终于在大字报上出现了。在大字报上,父亲是洞庭湖的“老麻雀”,我是洞庭湖的“嫩麻雀”。
但因我太年轻,且从无劣迹,除将我的家抄了外,尚未将我列入“牛鬼蛇神”之列。
这件事情发生后,所有的“牛鬼蛇神”都被关押在学校里,失去了自由,工资被扣发得只剩下生活费。各种形式的斗争接连不断升级……
是年十月一日清晨,我像往常一样到学校去参加政治学习,刚到校门口,一高中班叫徐忠浩的学生见到我就低声说:“你爸爸死了。”
父亲死了!?我亲眼目睹他被活活地折磨死了!我愤怒了!在学校二楼书记办公室里,面对在座的社教工作组成员、西区教育局的一位负责人、学校党支部书记崔雲、‘校革筹’的头头罗文正,和二名文革骨干刘鼎初、曾英杰。我指着墙上贴着《文化大革命十六条规定》的红头文件质问:
“毛主席在文件里说得清清楚楚,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反动学术权威和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我父亲根本不属于这次运动的挨整的对象,为什么要整他?你们有什么法律依据?我希望你们对此做出解释。”
那位操着北方口音的学校党支部女书记崔云说:“这法律吗,也有阶级性。”
一位工作组负责人说:“罗江,你不要太猖狂,小心革命群众把你揪出来。”
我大声说:“如果我有什么违法的事情,你们就揪吧!”
……
就这样,一位一生行善积德的佛心之人,一位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人,一位在国民党白色恐怖下劫后余生的爱国的志士仁人,一位长沙地区有名的会计界的教育家,一位一生勤奋学习的秀才,一位生活简朴的父亲,就这样活活地被折磨致死了。
父亲为人老实本分,有这样一件小事,就足以一叶知秋。
那是在文革刚刚开始的时候,所有老师都被集中学习。中午休息时,大部分老师都争先恐后寻找午睡的地方,有睡课桌的,有带草席睡在地上的……我睡在一条板凳上,而父亲是最后找了一张只有三只脚的椅子坐在靠墙的地方休息。
我看不过意,就问他:“您为什么不找好一点的椅子?”
他说:“这样的椅子没人要,最合适了。”
将方便给别人,将困难给自己。不与人斗,不与世争。可就是这样的老实人被“四人帮”*死了。
父亲死后的当天,他的尸骨被火化后,连骨灰都不准留,被倒在长沙市殡仪馆公共井内(现该井被夷为平地,改为高级陵墓区)。
据我的继母罗淑英后来告知,她与父亲的朋友吴聋子同去长沙市殡仪馆买了一个骨灰坛子,特意刻上我的名字,向殡仪馆要骨灰,殡仪馆的人告诉她,学校里来了负责人,说是“牛鬼蛇神”的骨灰不准留,被倒进井内了。
父亲死后的第二天,以长沙市湘江中学校革筹的名义贴出公告:说父亲在文革中自杀,是现行反革命行为。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一个普通的事业单位逼死了人命还要说是这是反革命行为。……
一九六八年,全国各地自发性的相继成立了各种不同观点的群众组织。为了给父亲平反,我与原“牛棚”的几位老教师成立了“驱虎豹”战斗队,因为我最年轻,无一点历史和现实问题,所以大家推选我任队长时,我拍着胸脯说:没有问题,我来当头头,坐牢算我的。
为了给文革中被打成“牛鬼蛇神”的所有教师平反,大家共同搜集党的有关政策,要求学校革命筹备委员会给我们平反。
不到一年,该组织被一学生组织(头头叫顾兴绪,高中班学生)所取缔。不久,进入工宣队,后又实行军管,我们这些敢于在文革中造反的“牛鬼蛇神”被集中关押在学校里。
而我又因为认识一对文革不满的工人朋友叫龚碧承,那朋友被拘捕,牵连到我,我被单独在学校关押起来。
我们在一起确实发泄过对文革不满的言论,为那一大批被打倒的中央首长、学术权威而打抱不平。但没有任何实际行为。
据后来专案组的成员之一,工宣队的成员葛有利(原长沙市西长街万众袜厂工人)告知,当时在长沙市西区公安局由专案组的成员集体讨论关于我的问题时,大家都说我只是思想意识问题,还没有构成犯罪。
当时军管会的负责人叫齐来,是我们学校党委书记崔雲的丈夫张本科(长沙军分区警备司令部的司令员)的部下。
齐来说:“他的父亲在文革中畏罪自杀,他本人在文革中替他父亲翻案,这样的人对我们党、对我们社会主义肯定有刻骨的仇恨,这样的人不*,那*谁?”
写到这里,我想起一段往事。
那时是一九六六年文革刚刚开始的一天,我一个会计班的同学到学校找我,被学校党委书记崔雲挡在校门口,说文革期间不准会客,我同学和她吵了起来。
事情又是这么凑巧,一九六八年我那同学是一造反派的成员,他们在冲击长沙军分区时,那同学遇见了学校党委书记崔雲和她丈夫,那同学可能不知道崔雲的丈夫是军分区的司令,他记起那次为找我而在学校门口受到崔雲的羞辱,就拿起手枪对着崔雲威胁说:你逼死了罗邦浩老师,老子今天毙了你。
事后我在大字报上看见,说是受我的指使,说我搞阶级报复。
难怪已经军管了的公安局不判我十年徒刑。要真是我指使的,不枪毙我才怪呢。
因为我那叫龚碧承的朋友已经病死,判决书将我与四名素不相识的年轻人(他们都是龚碧承的朋友)定罪为“反革命纠合集团”,我为主犯,但在字里行间却找不到一字与我有关的罪行。并且连上诉的权力都被取消。不是亲身经历,谁也不相信这是事实。
在一九七零年人民日报有一篇社论,名为《红色恐怖万岁》,其中有这样一行大标题“杀!杀!杀!杀出一个红彤彤的世界!”在那种年月里,一个单位的领导就有权判一个人的刑。
于是,“四人帮”安排我在涔泹农场度过了艰难的十年……。
十年后,我回到长沙,亲自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次,到长沙市教育局落实政策办公室多次,要求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我对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那位接待人员说:“你们可以重新开庭对我进行公开审理,我究竟触犯了那一条刑法,凭什么判我十年刑!?”
“……”
得到的回答是沉默。
我虽然被十年的囚徒生活毁了我的青春,毁了我的家庭,毁了我人生最美好的时光,给我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精神损失!
但是,我可以心安理得的、理直气壮的大声的向这些*我的人质问! 而这些历史的罪人在我面前却无话可答。他们的良心在无情的鞭笞他们,万能的上帝在严厉的惩罚他们。
历史是最公正的法官。老百姓是最公正的法官。上帝是最公正的法官。……
明德中学教师王侠康,这位政策落实办公室的负责人,这位在解放前打过游击的老布尔什维克,非常同情我的遭遇,亲自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我说情。
得到的答复是:“因为龚碧承已死,死无对证,我们只能这样处理。”
文革虽然几乎改变了我的一生,我虽然被复职回到了明德中学,并且还补发了十年的工资,虽然法院的文书上写着“撤消原判”,但他们始终无法正面回答我的问题,为什么判我十年刑?
所以,我前面写的原因是唯一能解释的原因。
现在我已经六十岁了,我不后悔,我也不再去向有关部门要求什么,因为现实已经为我做了最好的结论,我过去的思想是正确的。在“文革”中,我只是对自己亲生的父亲惨遭“四人帮”的*致死,一直在努力地要求讨回一个公道。
我今天写给大家看,只是告诉人们一个普通老百姓在文革中的真实遭遇,丝毫没有渲染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