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对制度漏洞为何视而不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6:20:49

针对此前媒体报道的个别学校克扣挪用国家奖助学金情况,教育部有关负责人8月12日表示:已注意到相关情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从制度设计上不可能出现虚报冒领者,对于实际分配中的问题将通过加强管理不断加以解决。

我不知道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是否注意到以下情况——

2008年,经重庆市审计局审计查实,万州三峡服装艺术学校等12所学校在2007年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严重违纪违规问题:采取虚假、重复申报资助对象,以及隐瞒流失学生等方式,套取国家助学金;滞留或挪用助学金。

2009年,中央电视台报道了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职业中学套取国家助学金的情况:该校通过制造普通高中生和中职学生双重学籍、虚报学生人数等途径套取国家助学金。仅2008年9月,崆峒区职业中学就和另外一所学校通过双学籍班,套取国家职高助学金7万多元。

今年1月,江苏省沛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利用虚假联合办学协议骗取国家助学金17万余元的案件。警方侦查发现,沛县鸿达技校校长朱某与沛县保安中学签订虚假联合办学协议,在沛县保安中学虚假注册鸿达技校2007届125名学生学籍,从而申领国家助学金。

今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审计发现,大化职业技术学校虚报国家助学金受助人376人,套取财政资金28.2万元。

同月,新华社报道,湖南省审计厅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进行专项审计发现,当地10所学校通过虚报人数等手段,多领、冒领1100多万元助学金补助。而据《中国青年报》的调查,湖北省宜昌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胡玉祥,利用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职务便利,任职期间与几所民办中职学校“联手”,通过虚报生数等方式,骗取国家助学金高达上千万元,其本人单独和伙同他人收受贿赂100.5万元。

作为教育管理部门,如果没注意到以上情况,那是一种失责;如果注意到了上述情况,却得出“国家奖助学金政策从制度设计上不可能出现虚报冒领者”结论,那就是一种拒绝监督、盲目自信的权力傲慢了。

以上几则虚报冒领事件,是教育部门不可回避的事实。那么,基本负责的态度,应该是针对这些事件的产生分析原因。

从表面上看,虚报冒领,是地方教育部门有关教育官员、中职学校负责人见利忘义所致,与政策的制度设计无关,而且,再完美的制度也会有瑕疵存在,会被不法分子钻营。然而,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制度设计真是完美的吗?

这一制度设计是这样的:由学校上报在籍学生信息,当地教育部门受理、审核,然后按照学校所报学生数量把奖助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拨付给学校,学校再把这些奖学金发给学生。根据这一制度,其可能存在的漏洞包括了三个方面:学校可能虚报、教育部门(串通学校)不严格审核、获得的奖助学金在学生中再次分配或者被截留。

教育部门其实也意识到这三方面问题,因此出台规定,要求学校如实上报数据,教育部门严格把关审核,还要求中职学校不许用实物或服务的方式抵顶国家助学金;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时不许向学生收取卡费、押金等费用。

那么,为何不能从减少制度的漏洞着手,来防患类似问题的发生呢?

减少制度漏洞的方式,其实很简单,就是减少中间环节,不通过学校之手,直接把国家奖助学金拨到每个中职学生的账号上。对此,教育管理部门可能认为不可行,因为这会大大增加服务工作量(收集掌握第一线的学生信息、建立动态的学生信息管理平台),可是,如果转变政府部门的管理思维为服务思维,就不存在问题了——在发达国家,教育经费基本上都是根据不同用途,直接拨付给受款对象,直接拨付给学校(学校的基本维护费用、行政办公费用)、教师(教师的工资、福利)和学生(学生的奖学金、补贴),没有太多的中间环节,也就减少了权力寻租的空间。以法国为例,中央政府就直接把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打到每个教师的账号上。(熊丙奇,上海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