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裸聊的女教师被敲诈该不该同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3:06:19
刘逸明 发表在 辣眼时评 华声论坛 http://bbs.voc.com.cn

在这个越来越张扬个性的时代,裸体似乎成为了一种时尚,美女希望一裸成名,网友希望通过裸聊增加刺激感,甚至个别官员还会以裸死来终结自己的生命。裸体可以让一部分人红起来,也可以让一部分人垮下去。对于女明星或者女模特而言,裸体是让自己走红和保持影响力的绝好方式,但是,对于官员和教师等本该正正经经的职业而言,裸体则意味着身败名裂。

当然,教师裸体的事情太少了,现实生活也许会有很多,但能被媒体报道的却寥寥无几。教师讲究为人师表,即使是满肚子男盗女娼,也不会轻易地在大庭广众之下裸的,但是,任何行业里面,总有“出类拔萃”者,你不敢裸不等于别人不敢裸。终于,在今天,笔者无意中看到了一条令人震惊也很振奋的消息,该消息就是说的女教师裸聊的事情。

晓琳(化名)是江苏常州一所学校的女教师,她于2004年年底在网上认识了男子黄某,晓琳在与黄某进行了长达几年的裸聊后,当她发现对方在欺骗她而想要和对方分手时,不料已被对方拍下裸照,屡次遭到敲诈。日前,黄某已经被常州武进检察院批捕。(8月13日《扬子晚报》)

在2008年的最后一天,媒体曾报道过《舟山日报》广告部主任袁松华强迫女下属裸聊的事情,袁松华因此而迅速在互联网上成为红人,被网友戏称为“袁裸聊”,与之前的“林卡脖”、“刘内裤”、“杨不归”合称为2008年“四大金刚”。2008年可以说是始于艳照门,却终于裸聊门,两重门在那一年为网友们平添了不少乐趣。

个别官员因为思想开放,希望以裸聊的方式来打发寂寞并不奇怪,但是,也许谁都不会想到作为女教师的晓琳会有这样另类的嗜好。晓琳大概也是因为一时寂寞,所以当初在网上通过QQ这种聊天工具搜索好友,不巧的是,在茫茫人海中,她与湖北男子黄某成为有缘人聊上了。

晓琳在和黄某聊了几次以后,双方互相产生了好感,于是便开始了网恋,进而互留了手机号码,以方便联络感情。白天只要一有空闲,两人就会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联络。不久以后,晓琳对该男子越来越信任,于是便透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而黄某则自称是某公司的老板,刚刚和老婆离婚了。

媒体在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并未透露两人的年龄,这就很难推断晓琳为何会在当初喜欢上黄某了。黄某是有妇之夫,显然晓琳是清楚的,即使是未婚女性,爱上有妇之夫也不是没有可能。再说,黄某告诉晓琳自己已经离婚,而且是某公司的老板,这无疑会给晓琳很大的吸引力。晓琳之所以在2008年底和黄某提出分手,原来还是因为看到了他QQ空间中其她人的留言,认为黄某一直在以老板的身份欺骗她,所以才心生分道扬镳之念。

由此可见,晓琳之所以和黄某在此前打得火热,还是因为看上了黄某的老板身份,哪个女人不想找个大款?不过,从媒体的报道细节看,晓琳应该早在2005年7月就应该识破黄某的虚假老板身份了。因为当时晓琳去南京学习,约黄某到南京见面,第一次见面两人就开房发生了关系,而且往返的路费都是由晓琳出的。显然,晓琳更像是一个富婆,而黄某则更像是一个小白脸。

估计晓琳在和黄某关系尚好的时候给了黄某海誓山盟,而黄某也对晓琳动了真感情,所以,在晓琳提出分手后,黄某无法接受这个痛苦的现实,于是由爱生恨,要晓琳付给他分手费。事实上,第一次晓琳就答应给一万元分手费黄某,当时黄某并未拿裸照来威胁她。说明晓琳和黄某在以前其实就是一种包养关系,不是黄某包养晓琳,而是晓琳保养黄某。晓琳最终以黄某在以老板的身份欺骗她来作为分手的理由,这种理由显然站不住脚。既然分手没有正当的理由,那么,受伤的黄某要点分手费也合情合理,晓琳一开始就给了,也说明分手的主要责任在晓琳自己。

按说,事情到这里就应该了结了,但是,黄某却不依不饶,拿了一万元分手费还人心不满,黄某很清楚,没有把柄恐怕是很难找晓琳要到钱的,于是拿出了自己的杀手锏,就是一张张晓琳和自己裸聊时候被截下的裸照。名为立身之本,作为教师的晓琳很清楚,一旦她的裸照被曝光将意味着什么,于是又汇了两次钱给黄某,一次是三千,一次是一千。

最终,晓琳感觉到这可能是个无底洞,于是向警方报警,同时也警告黄某,让他不要继续纠缠,可黄某扬言,自己宁可去坐牢也要让晓琳身败名裂。今年的3月26日,没想到黄某真的来到晓琳所在的学校,结果被警方抓获。黄某在和晓琳分手后,前后一共只拿了晓琳一万四千元钱,这个数字实在是算不上大,黄某因此而惹上牢狱之灾,真是得不偿失。

晓琳作为一名女教师,按说应该比一般的女性更矜持,然而,她却这么容易就和网上认识的人发生不正当的关系,这样的教师如何去教书育人?不仅如此,晓琳还和黄某裸聊了几年之久,这样的表现怎么看都与一个女教师的身份不协调。如今,黄某锒铛入狱了,依我看,晓琳才是这曲闹剧的始作俑者。黄某为自己的敲诈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而晓琳则可能在这之后更加坐卧不安,因为黄某出狱后很可能还会找她算账。

按照法律,黄某也许确实违法了,但是,从报道看,晓琳也不是什么良家妇女,这样的人虽然不必受法律的惩罚,但应该受到道德上的谴责,而且,凭借其生活作风,是不该继续在教师队伍里混迹的。

201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