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不究,民生何安! - 有料天天报 - 凤凰论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4:56:50
命案不究,民生何安!
枉杀良善 天理难容 命案不究 民生何安
我们在承受飞来横祸,老来丧子的无比悲愤中,将为无辜屈死的儿子尹烨昊申讨公道的祈愿,求诉于本市公安部门。自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下午发现儿子被害,为实现“立案侦察,缉拿凶手”这一请求,历经了度日如年,望眼欲穿的煎熬。为能亲眼看到杀子仇人归案伏法,为能及早将儿子五脏六腑焚化入土,为能亲临坟头告慰我儿瞑目安息,我们忍辱含垢,寄希望于国法的严肃公正。郑重其事地将律法条文顶在头上,揣入心间,循规蹈矩、信访申控。但过程与结果却冷酷地戏弄了我们,一些不关其痛痒的执法者们视我儿性命如草芥蝼蚁,对这起明目张胆、铁证如山的绑架杀人案装聋作哑、推诿拖延、玩弄权术、游戏文字,我们欲哭无泪,禁不住仰天悲号:暗无天日!
杀人偿命乃社会文明进程中以沉重的代价铸就的铁律。社会需要秩序,民生需要安宁。枉杀良善在当今社会竟得不到应有的追查惩办,“生前溺水”这类谋杀手段势必盛行于世。贫弱者将无以安身立命之保障。
今天,安份守法而无善果且心寒绝望的我们,走上街头,叩世缉凶。将这起贪腐黑恶势力枉杀良善的命案昭示于天下,只望冥冥之中我儿的冤魂伴随着我们,只祈祷社会尚存的道义与良知支撑住我们。
我儿尹烨昊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十六日出生(独生子女)。二00七年七月经人介绍在九江市兆龙置业有限公司水木清华售楼部打工。同年十二月六日下午参加同事生日宴后,晚10:50被售楼部主管淮海(天津传承公司派驻兆龙公司业务协作代表)单独邀至本市湖滨小区苏荷酒吧“结识其天津来的朋友。”晚12:00后,尹烨昊在酒吧门前搭乘一辆北斗星出租车朝回家方向驶出,原本四、五分钟便可安全到家的他却离奇失踪。次日家人报警寻找。十二月二十六日下午4:20尹烨昊尸体在距家一公里之外的西一路桥下水面被人发现报案,当日被八里湖公安分局刑侦队打捞、检验,同时便有风声传出:“死者是喝醉酒,在桥上拉尿,落水淹死的。”
二十七日,我赶往殡葬馆见到失踪二十日的儿子遗体,从尸体部位状况、浸泡程度,明显不同于日常所见溺水身亡、浸泡日久的尸体状况。根据调查已掌握的线索,“谁是杀子主凶?”我已锁定其人,当我在悲愤中发出寻仇的呼喊时,警方立即有人吼斥封堵:“这哪是案子呀!”在场法医告知:尸表未发现致命伤痕,需亲属签字剖验。我当时认为:公安法医从专业角度必然已认定有异常迹象,否则不可能决定对一具尸体随意进行剖验。
十二月三十日,我忍痛安葬了已被摘去大部份脏器,挖去脑、胫部肌肉、血肉模糊、面目全非的儿子遗体后,便前往八里湖分局提供了自儿子失踪后调查的线索,指控了与我家有十八年宿怨的程能付(儿子母亲单位,九江赤湖饭店原任经理,后去天津挖沙办场的老板)有雇凶谋杀我儿的重大嫌疑。但从警方的多次接触交谈中,发现他们对我反映的情况并未在意,死者的检材也迟未送检,而是在极力说服了我接受“儿子酒后溺水死亡”的定论。
二00八年元月二十九日下午,八里湖公安分局向本人出具一份“九江市公安局八里湖分局法医学尸体检验分析意见书,”同时对我作出:“依据法医检验分析意见,尹烨昊系生前溺水死亡,不予立案侦察。”的口头答复,未肯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拒绝我查看现场勘查资料、讨还儿子现场遗照的请求。
二00八年三月十二日,我向九江市公安局及有关部门呈递了信访材料,请求立案。市局要我找八里湖分局申请复议。三月三十日,八里湖分局向我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四月六日再向市局申请复查,五月四日市局主管刑侦副局长召集公安有关人员开会对我夫妇作出“维持八里湖公安局不予立案决定”的答复。
六月三日,我持市局答复向九江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提请复查,接待人说:“信访工作已对口分工,涉及刑案,政府部门无权干预,应向江西省公安厅申诉”。当日下午,我赶往省厅信访处,徐家友处长接待并审阅了材料,表示已受理,让我填表,补充一份申请书。当月间,我去催问两次,接待人说:“时效有规定,复查需一月。”七月四日,我再去省厅信访处,法制科长将一份六月十六日已签署好的“不予受理”的答复件递交给我,理由是我不懂法,没有通过复议途径向当地检察院提请立案监督。我向他说明:“早在三月中旬我就向九江市、区两级检察院呈递了申控材料,请求立案监督,但跑了十多趟,未能拿到书面答复,但我能够感觉到检察院已处于两难境地,他们既不敢得罪当地公安部门,又不忍面对失去儿子的我们而昧着良心。此富于人性化、独善其身的善举,已令我这一斗升草民感恩泣下,心力憔悴的我们岂能徒劳地追诉其“不作为”。再者,国家信访条例明文规定:当事人对处理意见不服,可以依法逐级申诉。市局答复件也明文指出:上诉单位是九江市人民政府,或者江西省公安厅。我不懂法,难道作为执法部门的堂堂九江市公安局也不懂法吗?省厅作为市局上一级主管部门,对我的申诉是否采信?对市局处理意见是否赞同支持?应给我明确答复。不予受理,应在半月之内便该以书面答复我,这种违法违规行为谁来管?但法制科长坚持不受理,我只得返回市检察院,检察院要我再找八里湖公安分局,经过再三请求、沟通,仍立案无望。
九江市、区两级公安刑侦部门对我儿尹烨昊之死不予立案的理由都强调于依据其属下公安法医的分析意见:“生前溺水”,并以“酒醉”一说作为支撑。但对于“生前溺水”是意外?还是他杀?这个必须明确的结论不结合客观事实作必要的分析论证。他们声称:“目前、至今未发现他杀的证据。”但对显而易见的重大证据置若罔闻,对我据实提出的质疑,多以“警察是人,不是神。”一语蔽之。
而二位主检法医在会上当众坦言:“我从事法医工作二十多年,判断死亡时间还是个复杂的课题,谁也不敢保证百分之百的准确,从尹烨昊尸表与剖验的情况结合当时季节气温,现场环境等特征分析,我们判断死亡时间在十天以上,有人要让死亡时间与死者失踪时间接近吻合,搞成个十五天左右……我认为没有必要在酒的问题上争议,死者的死因与醉不醉酒毫无关系。”(阮法医)
“我们只是根据工作经验、水平针对死者尸检情况作出的分析意见,并未出具‘法医鉴定书’,由于设备条件、水平有限,有些现象无法向你作出准确的判断解答,有待于上级专家作进一步检验定论。至于你提出‘生前溺水’是否就不存在他杀?这是人命关天的事,没有证据,我们也不能乱表态。比方说,你儿子站在桥上被人推下去,法医也没有办法保证检验得出来。”(张法医)
我当场提出:“我儿尹烨昊是国家合法公民,他在正当的社交活动后回家途中被人绑架谋杀,我通过正当法律途经,依靠公安部门立案缉凶,还我儿公道,但人死近五个月,尚不立案,如果市公安刑侦部门执意认定我儿因酒醉于失踪当夜溺死于浮尸现场,沉尸二十日,并非他杀,才无须立案缉凶,请在坐主管刑侦领导给我一个意向明确的说法。‘生前溺水’对我儿子死因既不切实际,也难令人信服。”
主管刑侦领导说:“神仙也不敢保证你儿子不存在他杀。”
九江市、区两级公安刑侦部门,在至今未能找出并无充分理由排除嫌疑的出租车司机;未能查找出死者生前穿着携带的部份衣物、现金;未能查找出行踪诡密、意图明确的报案人;未能确认死亡、沉尸的第一现场;未能确认死者死因不存在他杀;未能就死者亲属据实提出的疑议作科学合理的解答,在公安法医公开、明确指出:“尹烨昊死因与酒无关”的情况下,又翻新出“水中淹死会水人”一说,坚持不予立案。身为被害人的父亲对此草菅人命的行径,深感无奈与悲哀。
如果我儿尹烨昊还配资格享有国家宪法赋予他应有的合法权益,如果一个身徽位卑的打工仔一条贱命还值得执法部门劳神费力,我认为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有保护职责的公安部门,一切有正义良知的人们,不应麻木不仁、视如儿戏。在此,已失去一切的我们为无辜屈死的儿子尹烨昊向凭了良心的公安法医,向社会各界关注、同情我们的善良人叩谢了!
我儿离奇失踪二十天,尸体在不足以构成其生命危害之境地出现。此处并非他回家必经之路,诸多行迹已可证实他被人绑架谋杀。行踪诡秘的出租车司机、报案人深藏不露,我们公开指控的重大嫌疑人销声匿迹,这种怪像,并未能引起声称做了大量工作的八里湖公安分局的足够警觉。我儿沉冤难雪,我儿是死于意外,还是他杀?必须以事实定论。
一、事实证明尹烨昊失踪当夜并非酒醉神智失控。
警方有人传言:“尹烨昊当天五个小时内喝了三场酒,是喝醉了站在桥上拉尿,落水淹死的。”但至今无人肯为此臆断签字负责,落水位置也无人能确定。法医尸检分析意见书及公安部门对我的书面答复也没提及半个“酒”字,或表述尹烨昊死因与喝酒有关联的文字说明。
证据表明,尹烨昊被绑架谋杀的事实,与“醉”或“未醉”的定论都已毫无意义,“致其酒醉”原本是预谋环节,“连饮三场”亦是刻意营造的表象,为了揭穿杀人主谋蓄意制造的假象,必须以他们无法改变的客观事实说明真相,以正视听。
据了解:同事生日宴请,早于前一星期便发出,天津人淮海,尹烨昊均在邀请之列。十二月六日下午5:40左右,公司班车将同事一行十三人送至酒店。淮海下午没去上班,席间赶到,没开自己的车。宴席下午6:10——8:10结束。尹喝了约三两多白酒(38°或42°白云边),一瓶雪津啤酒。随后乘车去歌厅至晚10:50左右,其间尹与淮海喝了二、三瓶雪津啤酒。此时已过四个多小时,在场十几位同事都证实尹烨昊没有酒醉的形色表现。晚11:00尹被淮海单独邀至苏荷酒吧“结识其天津来的朋友。”在场四十多分钟,饮酒份量我无从知晓,尹酒后的神智状态只能从最后三个互不相识的目击者谈话中得以证实。
1、“大概十一点,我带他过去认识我几个朋友,他还在里面碰上熟人,过去应酬了一下,又过来坐了一小会儿,也没喝多少酒,他就要回家,我送他出来,在门口还说了十多分钟的话,他讲话思路都很清醒,大概00:20,上了停在门口的三辆北斗星出租车的头一辆,我和另一个朋友想送送他,他没让送。”(天津人淮海)
2、(我向他出示尹烨昊照片)“这伢儿,昨天晚上喝了好多酒,起码有六、七成了。我当时在当班,一直都注意了他,开始在门口招聘牌下跟一个戴眼镜的说了好久的话,后来他往路边走,一辆北斗星从火车站,不是火车站就是青年路那边过来,冲过斑马线又退回来,起码等了四、五分钟。有两个人送他进了后坐,他用脚蹬他们,又从后坐跑出来,拉开副驾门坐上去就朝公园那边开了。”(酒吧保安)
3、“我昨天和几个同事也在苏荷玩,已经好晚了,看见锤儿(尹烨昊乳名)同一个戴眼镜的人进来,坐在我们下面一桌。我发现锤儿和其他人好像不太熟悉(三男二女外地青年),怕他喝多酒,就叫他过来缓一下。锤儿过来坐了一会儿,就说单位领导(指淮海)在那里,还得过去陪一下,就又过去了。 我动身回家时,想跟锤儿打个招呼,发现他位子空了,我以为他走了,出门时看见他还站在门口跟戴眼镜的说话,我就说:‘锤儿呀,好晚了,你早点回去。’锤儿说:‘好,我马上就回去。’我到家时是十二点一刻。”(尹烨昊同学的姐姐)
我无须以上述谈话内容中作取舍争辩,因为任何参插感情色彩的偏见都会误导此案的追查侦破。儿子死后我再次找二位重要证人核实详情,从他们言行变化中发现他们已受到威胁。保安对我说:“你别为难我,该说的我在刑警队都说了,作了记录,打了手模。警察说了,你儿子是喝多了酒,在桥上拉尿落水淹死的,裤子拉链都拉开了。”
无论有人出于什么用心,迎合杀人主谋的意图,一个不争的事实便是,三人共证了尹烨昊上车回家之前站在苏荷酒吧门口,同天津人淮海谈了很久的话(十多分钟),而不是在发酒疯。从医学的角度来证明,尹烨昊并未失去平衡能力,也就是说他并未酒后失控。尹烨昊上车后,发车方向证明他已明确地向司机示意了回家方位,按正常行驶时间四、五分钟便可安全到家,退一万步来说,即使他在此期间,酒性突发,如司机将他随意扔下,至多倒在住址附近,绝不至于死在水里,一个酒醉已不知死活而自救的人爬都爬不到那个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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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实证明尹烨昊并非死于失踪当夜,沉尸二十天。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下午四时二十分,失踪二十天的尹烨昊尸体在西一路桥下,水深1.5米处水面被发现。打捞现场的亲友与数百围观群众都看见,尹烨昊尸体上岸时,面容体形特别消瘦,皮肉硬滑紧绷。没有肿胀腐败的现象,也没有民间常见的特征。“像刚从澡堂出来一样。”“这伢儿肯定是被人害的,丢到这里来的,在这里泡了二十天,鱼虾也会啄烂他。”“我们天天在这里下网,在水里二十天不可能看不到。”这都是当时现场群众议论。
根据本人及亲友自二00八年元月一日后连续数日对河道水位、流向、水温、周边环境的勘查测量,对沿河居住居民、民工、闸口管理人员、河道马路清洁工的走访查询证实:新龙开河在不开闸、开泵抽水、放水的情况下是条死河,我儿尹烨昊自失踪之时至十二月二十三日前,整条河流处于静止状态。从甘棠湖闸至西一路口,暗河段水深0.8——1米,西一路口至桥口明河段水深1.1——1.2米,往南七里湖方向至木桥下水深1.3——1.4米,浮尸现场1.5米,桥礅最深处1.6米,据每天在桥下拉网捕鱼的居民说:桥下通常水位均在1.5米左右。近年掘河蓄水后,沿河居民每天有人下网拦网,仅桥下纵横交错有七、八张之多(警方寻找打捞尹烨昊不明去向的衣物时,也亲眼所见),他们每天划着轮胎在桥下来回下网、收网,二十多米长,一米宽的沉水网在水底拖来拖去。我询问:“十二月七日早起网时是否有发现桥下鱼网是否有被捣乱缠绕的迹象?”答:“无有。”他们说这条河总只是十米多宽,这么大的人沉在这里二十天,我们不可能看不到。“你儿子打捞的时候我在场,根本不像在水里泡了二十天的样子。”“就是人看不到,这么多网兜也把他兜出来。”
据河道清洁工说:“每天早晨八点钟从暗河开小艇出来,从河头至河尾往返一趟清理水面垃圾,每天来去要经过这个桥孔。半沉半浮的豆腐块大的塑料袋都要捞起来,这么大一个人在水里二十天,不被发现不可能。”“这么浅的水,这个天气,顶多五、六天人就会浮出来,不可能在水底沉二十天,泡了二十天还去得手?”(后我再次去找他们询问核实,他们不回答我任何提问)
据桥边工棚民工说:“晚上这里很安静,马路上过路人说话我们都听得清楚,如果那天晚上有人从桥上落水,我们一定会听得见。”
尹烨昊失踪,我担心他身背挎包,内有现金,怀疑出租车司机有图财害命的可能,曾与亲友四次来桥下朝河底探寻,天晴可看清沉落河底的废皮鞋,未发现水里有人。
根据对浮尸现场鱼类的观察分析,沉落二十天的尸体,不可能不被水生物、鱼虾啮噬损伤。但我们从尹烨昊的尸体上并未看见半点类似痕迹。
根据法医剖验,分析意见书上写明:“尹烨昊膀胱充盈”,胃与肠道都未作文字说明。法医在会上以“疏忽”二字承担了责任,但参入现场剖验的亲属、法医、公安干警共同见证:死者肠道干瘪,胃里空无一物。尹烨昊平日生活规律正常,习惯于每日早晨大便一次,据对其失踪当日饮食情况的查证,中、晚餐均食用肉类,失踪前无人见他呕吐、解大便。人的消化系统功能应有其规律,当日胃内食物,肠内粪便完全消化排泄出体外,没有相应的时间过程是不切实际的,经本人亲身验证,夜间十二时后,搭乘北斗星出租车到达西一路桥面正常行驶时间七——八分钟,此处已是黑灯瞎火,寂静无人。假设尹烨昊失踪当夜被司机送至此处,绝对无处找到饮用水。凡喝啤酒的人都有体会,酒后不可能将肠胃中秽物呕干排尽而不解小便。尹烨昊剖验后,肠、胃、膀胱出现有悖生理的异常现象,只能证明一个事实:杀人凶手在尹遭绑架数日后被饿得奄奄一息,临死前让他喝了大量的水。
根据尸表衣着状况:尹烨昊上身穿一件棉毛衫(当日穿着的毛线衣、呢风衣、毛围巾至今不知去向)三角内裤贴身正常穿着,棉毛裤退至大腿中部,牛仔裤退至大腿中下部,裆部拉链全部拉开,鞋袜正常穿着,尹烨昊生前正常腰围2.3——2.4尺,他将买回的皮带在适合的位置上钻了两个不易察觉的小眼,与原有的扣眼相距约七寸,但死后皮带却在三尺位置上“已扣好”。从有悖常理的衣着状况,令人无法分辨出尹烨昊死前是解大便或小便?是便前或便后?如此松垮的裤着状况,尹烨昊如何行走?由此可见:凶手伪造假相抛尸时,出于慌乱的犯罪心理,没发现相距七寸后的两个扣眼,发生估判错乱而留了破绽。
据查实:二00七年十二月六日,本市最低气温摄5°,身穿单衣的尹烨昊绝不可能停留在夜寒风冷的荒郊野外,孤独地转悠,只待将肠胃中的秽物呕干排尽,便不知从何处走向何处,不知是拉屎撒尿,不知从何处落水,不知落水后站立抬头,不知脚蹬手刨,一个身高1.78米的会水青年在这1.5米深的死水河里,不知不觉、不明不白地坐以待毙,溺水而亡了。
警方有人解释:你儿喝醉了,发热发燥,提着裤子到处乱走,将衣服脱了乱扔,被捡破烂的捡走了……。即便按有人臆定“酒醉”逻辑推理:一个酒醉失控已不知死活可自救的人,从医学角度来论证,失去平衡能力后,能否有提着裤子到处乱走的意识与气力?大凡冬季有醉酒体验的人或见过身边醉酒的人都能证实:大醉之人在寒风袭人的野外,生理反应并非发热发燥,而是畏寒怕冷。可见:“脱衣乱扔”一说,根本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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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实说明我儿尹烨昊死于绑架谋杀。
熟悉了解尹烨昊的人都可证明:尹烨昊生前是一个乐观向上、心地善良、思维敏捷、身高1.78米的健康青年。他自幼学会游泳,水性很好。尸检表明:尹烨昊生前身体没带致命伤痕,无沉坠物捆绑迹象,又无药物至毒至幻,应排除他失足溺水或自杀于这条深为1.5米死水河中的可能性。
根据法医尸检分析意见书:尹烨昊死亡至发现时为十五天左右。我无法以“左右”的尺度来衡量法医分析判断的死亡时间与尹烨昊失踪二十天的事实如何吻合,只能用人们普通意识的常规来比较,如左右搭靠三、二天,死亡时间应为17——18天或12——13天(判断误差为5——6天),如此推定,尹烨昊未于失踪当夜死亡可能性占100%,也就说明尹烨昊被绑架谋杀的事实不容置疑。那么在勘验调查中发现的种种疑点疑迹,许多某些人强调“说不清楚的事”终将会说得清楚。法医后来申明的判断本意“死亡时间在十天以上”,如果“以上”二字在法医学的理论与实践中可以任人为我所用地无限延伸,那么“判断死亡时间”这项科目,对刑案侦察便完全失去价值意义。
根据法医尸检分析意见书载明:尹烨昊颜面部青紫肿胀,形成原由未作说明。我从二00八年五月七日要回的儿子遗照上发现尹烨昊左眼、左耳、脸部有明显被击打的青紫肿块;面部肤色不同于周边肌肤,左面颜至左颈部皮肤斑剥脱落;右牙有缺失,牙龈出血的状况;右半身至腿部有大片白色的斑痕。(有遗照为证)
我儿生前及失踪前几小时拍摄的所有戴手表的生活照都可证明,尹烨昊习惯于表面朝手背,表带位置在腕骨节之上(俗称男式戴法),但从打捞上岸的遗照上看见表面贴靠手心,表带移位在脉搏上(俗称女式戴法),皮革表带上出现两道卡(压)痕,一道长十七公分(我儿正常腕围)、一道十五公分,相差两公分,可作实验,正常人脉搏被表带死死勒住是难以持久承受的。可见此状绝非我儿生前所为,而是表明杀人凶手绑架我儿后,已将手表摘去,抛尸时又重新戴上,发生了同上述裤腰皮带同样的估判错乱。
尹烨昊之死,并非无头案,作为刑侦专业的公安干警,凡查阅过案卷材料,见到过遗体、遗照的人对其真实死因都心知肚明,一些有社会责任感的正义之士,都以不同方式给予我们同情与支持。
我儿尹烨昊,一个与世无争,仅凭自身劳动求生存的打工仔,在没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被人无故绑架、折磨至死,此案至今不立不查,我不明白,这起命案幕后究竟掩盖着什么背景?
四、天津人淮海有伙同作案的重大嫌疑。
六日晚十一时尹烨昊被淮海邀至苏荷酒吧“结识其天津来的朋友”不到一小时,便发生离奇失踪、死亡事件,调查中诸多疑点、疑迹,说明淮海有伙同作案的重大嫌疑。
同事生日宴提前数日发出邀请。六日下午淮没上班,由别处赶往酒店,没开自己的车。(为什么平日行不离身的车,偏偏此时不用?)晚8:10——10:50淮与尹一直在歌厅包厢掷骰子喝啤酒。淮、尹认识共事不足五个月,并无深交,尹在被害前半个月曾对我说:“淮总在公开场合当众表露出对我特别好,他本身与售楼部的林经理他们就有矛盾,这些人对我也好,搞得我好为难,我不喜欢他这么做。”可见此举绝非我儿本意所为,而是出于应酬,淮为什么要营造这个“场景”?
淮海的解释是:“因为你儿子是公司张总亲自交待给我的人,我跟他很投缘。”
尹烨昊失踪后,淮海隐瞒重要情节,编造谎言,言行举止违反常态,这绝非警方所说的“害怕承担责任”。发现尹烨昊死亡后,我们便直接向警方指控了杀人主谋。从谈话、接触中,淮海已经意识到我所提出的疑问,便是他留下的漏洞。在无任何人提及有关“赔钱”一事的情况下,一直坚持“尹烨昊也没喝多少酒,他谈话思路很清晰。”一说的淮海,却对警方说:“我也是帮人打工,没钱赔。”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表白,只能说明那个同水打了大半辈子交道的杀人主谋,从有关渠道得知我们向警方进行实名指控后,指使淮海以此方式暗示警方“尹烨昊因酒醉落水而死”,企图以本地挖沙市场争斗的黑道惯例“赔钱了事”,而投石问路。
尹烨昊被害后,我们梳理了他生前的作息活动规律,表明凶手除公开绑架杀害尹烨昊外,无任何可趁之机。但所有致命的偶然、异常都“巧合”在出事的当天。同时也说明凶手为这一天的到来作了精心的策划,后从他心腹马仔来此探风摸底的言词中,可看出杀人主谋对我儿的品行修为作了误判,以为他是交往复杂,结怨很多“社会上混的人”。在打捞现场就有人散播“死者是九江黑老大的保镖”。
尹烨昊使用手机八年,出事当天手机“遗忘”在售楼部的公用抽屉里,这种前所未有的“偶然”竟发生在失踪的前六小时。尹习惯于将手机与日用品放在随身的单肩挎包里,一款中档手机对他来说应属贵重物品,绝不会随意乱扔。可想而知:如尹当时手机随身会出现怎样的情况?1、会同往常一样随时与人通话,留下准确的行踪信息。(当晚就有几个未接来电)2、夜深未归,家人会电话催问,及时掌握其行踪。3、失踪后,手机处于长期无人接听或关机状态,便直接证明尹已被控或遇害(憋了一肚子气、带着疑惑的杀人主谋并不想立即就弄死尹烨昊)。更为奇怪的是:尹烨昊出事的前几日的行为表现都在一种人为的控制安排之中,尹烨昊平日一些活动均与其女友双进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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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落单”。同事生日宴,同时对其女友发出邀请,尹却以“人多,坐不下”为理由说服其女友别去。当日下午6:38尹烨昊向同事借手机向女友打了一个可打可不打的电话,特意告知“手机忘在公司”。还有两个席位空着,却没有叫她过来。
如此反常绝非偶然,如有人别有用心地向尹吹风:“今晚我们得玩个痛快,最好别带手机,省得老是接听电话,吵得人心烦。”“你给你老婆打个电话,就说手机忘带,省得搞晚了,她又到处找你。”即使有违尹烨昊的意愿,根据尹一向屈已待友的性格,也不好驳他的面子,只得照办了。这个吹风者是谁?只有淮海!
七日上午九时,得知尹烨昊没去上班,从同事处打听到尹当晚被淮总提前带走,便要了手机号向淮询问,淮称正在睡觉,昨晚已将尹送上出租车回家了。他本人是12:38回家睡觉。因尹烨昊没有在外过夜的习惯,我们担心“可能出事”,便报警寻找。情急中多次向淮询问详情,淮口出不忿之言,先发制人,声称要赶往瑞昌开会,便关了手机。我们注意到尹出事的当日下午,与尹失踪后,七号整日,淮海都没上班,他在干什么?
当日晚8:00,淮海同一光头青年(天津人)开车过来与我面谈了尹烨昊六日晚随他去苏荷直至分手经过。从淮海的叙说中,我感觉一些情节蹊跷,不符合尹平常的性格,产生了疑虑,与淮分手后,便赶往苏荷酒吧向人出示尹的照片查问。从另一目击者(酒吧保安人员)处了解的情况,与淮海所说并不相符。
8日晚,淮海与光头青年又同我会面,从对话中他们得知我已去过苏荷,便提出同往核实。见到酒吧保安,我感觉淮海与光头青年有明显威慑对方的意思,以至昨晚还热情主动地向我提供情况的保安不敢开口,我便说:“不用怕,他们是我儿子的领导、朋友,主要来了解一下情况。伢儿失踪两天了,你一定要帮忙说实话。”保安才具体将头天的话重复了一遍。当保安谈到两个人送尹上车,遭尹“踹”的情节时,淮马上插嘴说:“你看嘛,他硬是不让送。”光头青年补充说:“他还骂人!”但淮海第一次跟我谈话时,并没讲出这个情节,因出租车的来路说法不同,淮海同保安发生了争执,对淮海的说法,保安情绪显得特别气愤激动。我说:“调出监控录相,便可证实了,我明天去交警找人帮忙查。”分手时淮海说:“明天查监控,一定叫上我。”但我已感觉淮海在自相矛盾的叙述中有一种明显的倾向:既要推脱责任,又想庇护出租车司机,开脱自己情由可原,庇护司机,意欲何为呢?
淮海与光头自始至终死死咬定尹烨昊当时是上了停在门口的排班三辆北斗星的头一辆,而且特别强调“三辆车的头一辆”。但对车牌号、司机年龄、相貌、衣着等特征却“没注意”“没打照面”。相反,与尹烨昊失踪无半点责任牵连的保安兴奋、主动地描述了他所见的情节经过。我着重追问司机的特征,保安说:“司机在三十五岁至四十岁、脸型偏胖、身材高矮他坐着我看不出来,你叫我具体说,一下我也说不清楚,但人一落眼,我就可认得出来。”
经实地观察、询问、分析,证明保安说了真话。如尹烨昊当夜乘坐的是酒吧门口的固定的九辆排班车之一,保安必然认识,完全没有必要编造故事掺和进来骗人。尹烨昊失踪,淮海应理所当然、积极主动地协助我家查车找人。为什么一开始便在“出租车”如此关键问题上刻意说谎呢?我看无非作案人已预知后果,极力误导阻止案情的调查,这便是唯一的解释。
据调查证实:尹烨昊被淮海与光头“搀扶”进后车厢时,确实“踹”了他们,即刻从后坐出来,拉开副驾边门,坐上去就朝公园方向驶去。了解尹烨昊的人都公认其“很懂礼”。按往常习惯,尹上了副驾位后必定会礼貌地向送他上车的上司淮海和刚交的新朋友光头挥手致谢,道声“再见”。但在调查中,我没能问出这个必然存在的情节,只能说明是尹从后车厢跑出已同淮“翻了脸”。
淮海将“踹人现象”说成是尹烨昊拒绝他们送尹回家的表现。
警方将“踹人现象”视为尹烨昊酒醉的依据。“肯定是喝醉了,才敢动脚踹他的上司。”
但作为父亲对儿子的了解,这是极其反常的行为。尹烨昊心性平和,屈已待友,既是醉酒后,从无狂暴粗俗之举,只是少言语,想睡觉。
据调查证实,尹烨昊在酒吧内与上车前言行举止、与人应对,均十分清醒、得体。在“脚踹上司淮海”的前后时段行为能力未能说明尹酒后神智失控。难道只是因好心的朋友将他扶入车座的片刻时辰便失控了这么一下么?尹烨昊必定是身体失去平衡,倒于后座,才能够“踹”,动作大而明显,才能为门口值班保安所见。此间必定是发生了什么行为使尹烨昊已处于慌乱疑惑状况,时景条件所限,唯一意念就是赶紧上车摆脱他们,几分钟便可安全到家,向父亲诉说所遇蹊跷怪相。寻求安全感的本能,促使他近于司机身边,但绝没想到司机也是冲他而来。
我且不谈尹烨昊“动脚踹人”前后时段的事实行为能力是否已神智失控。仅就“已失控”的现象而言:一个酒性发作失控程度已至于不识人、不知家、不知死活而可以自救的人(时间发生在七、八分钟内)对于“送”与“不送”应已丧失辨别能力,也就无关紧要了。既然两人执意要送,三人又进了车,为何又发生此种现象呢?尹烨昊“脚踹上司淮总”仅只是“拒送”或“因醉所致”吗?
案发当日夜11:00,淮海声称带尹去苏荷酒吧结识他几位朋友。但从调查的现象可以看出,淮的心机是用在尹的身上。当尹提前离席回家,淮将其远方来的朋友冷落在一旁,而与尹在门口说了很久的话。据我所知,我儿尹烨昊与淮认识的时间不长,只是工作中的上、下级关系,交往仅限于应酬客套范围,并无让人回避的机密可言。茶馆酒吧均是聊天叙旧的好去处,有什么话非得在门口谈?
我儿尹烨昊被谋杀,不能开口说话了,但当晚留下的迹象不可排除下述情况的发生。
已被金钱收买的淮海,向杀人主谋透露了尹烨昊二00七年十二月六日必定会参加同事生日宴的准确时间后,进行了预谋策划。六日晚十时五十分,淮海要将尹烨昊带往苏荷酒吧,尹不能不识抬举(也在淮海意料之中)就撇下同事,乘车同往。十一时进苏荷后见几个粗黑壮汉(光头,戴粗银项链)皆非善良之辈。出于礼貌与淮总的面子,尹应酬了一番,接触下,尹从中感觉到什么,四十多分钟后,尹一反常态地提出要回家,而且去意已决。淮海将其截住门口东扯西拉地拖延时间。目的有三:1、因尹烨昊酒吧内碰到熟人,天津来人已暴露,尹出事后可能会引起怀疑。正向主谋报告,等其定夺。2、待尹烨昊酒性(药性)发作。3、待门前固定排班车全部离开,预谋车插进来劫持。尹烨昊不十分情愿地陪站了十多分钟(或二十多分钟)实是忍禁不住,便再次主动告辞向路边走去。这时已有准备的“出租车”急驶而来,冲过斑马线,又倒车回来。尹按往常习惯向副驾位走去,此时的淮海与突然出现的光头青年,十分客气地搀扶住尹烨昊,要送他“回去”,遭已心存疑惑而又无法判定的尹烨昊惋拒,在“扶送”与“谢绝”的拉扯纠缠中,让出租车耽搁了四、五分钟。尹烨昊终于不胜其情地被“扶”进了后车厢。此时因被金钱收买已迫不及待的凶手想当场制服的举止行为,让已有“六、七成醉意,而酒醉心明”的尹烨昊产生了恐慌,而又不能十分清醒地猜透对方的意图。才作出反常而本能的反应,用脚踹了他们。正欲实施制服行为的二者,见尹心存戒备,又无十分把握判断尹烨昊现时的神智状态,同时发现有人已注意到此场景,而尹烨昊跑出后依然上了副驾位,仍在他们的掌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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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出租车司机有伙同作案的重大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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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脱生发 满头黑发再生 再现男人潇洒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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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laogui

发短消息   金币 1960
发表于 2010-4-21 17:15
#2
杀人不偿命,江西黑了天!2007年12月6日夜,我儿尹烨昊无辜被鄱阳湖砂霸(原九江赤湖饭店经理)程能付一伙贪腐黑恶势力预谋雇凶绑架,作为谈判筹码。囚禁冻饿数日后,倒吊浸置水中,活活溺死,伪造抛尸现场。此命案一旦立案进入法定程序,将会牵扯出:贪腐黑恶势力对鄱阳湖沙石资源垄断分肥,官商勾结,搏杀争斗,血案私断的惊天黑幕而引发[官场地震]。首当其冲,利害相关的各方势力均不择手段将此案死死捂住,至今不立不查。我儿只不过是进兆龙公司上班不到五个月的小小售楼员,与公司挖砂毫无关系。由于此案涉及的背景深厚复杂,有人企图就势顺水推舟,以牺牲我儿无辜性命为代价,来平衡、平息黑恶势力之间血案斗杀的积怨。迹象表明,有人又要对我夫妇下黑手了。谨请网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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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laogui

发短消息   金币 1960
发表于 2010-4-21 17:50
#3
五、 出租车司机有伙同作案的重大嫌疑。
无可争议,尹烨昊是搭乘出租车驶出后失踪、死亡。根据目击证人对司机特征的描述,符合我们锁定的怀疑对象,此人至今在本市未露面。
据查证:尹烨昊当夜在苏荷酒吧门口同淮海谈了很久的话后,朝路边走去。一辆北斗星从对面青年路急驶而来,冲过门前斑马线又倒车回来。淮海同光头随后跟上,左右挟持尹烨昊纠缠了四、五分钟,将尹送进后车厢,尹“踹”了他们,又从后坐出来,拉开副驾边门,上车后,便朝公园方向驶去。
经实地观察:夜间凡路经或出入酒吧门口的人,都能清晰地落入对面停靠司机的视线内,当时在门口,尹同淮“话别”后,人、车各自从原地起步,对面来车必须拐弯“抢点”方能及时准确地截获“目标”(此处受交通停车位置条件限制)。苏荷酒吧每天都有九辆固定出租车排班载客。外来车一般不准停靠。只有待全部出车后,路过车临时载客才不为保安干涉。据多数司机表示:他们最讨厌载运酒醉客人,特别是年青的,怕自找麻烦。天冷开空调,酒味一时难散发,别的乘客也不愿坐。
现象表明:尹烨昊明显从酒吧出来,又被两人搀扶纠缠。此司机已冲过斑马线又倒回来,等了尹烨昊四、五分钟,说明司机是为尹烨昊专程而来。
当日载送尹烨昊的司机很清楚,他是在监控探头下,冲过斑马线,又倒回头,停留了四、五分钟,乘客又是在被两人送的情况下上了他的车。在寻找多日时,并没预见二十天后发生的后果,并无责任可言。九江市北斗星出租车按牌照序号,不超过九百辆。当夜尹烨昊回家的必经之路和周边同类型出租车不会很多,主要路段都有监控。家人贴出的寻人启示,交通广播已为街谈巷议。警方介入后又发了协查通报,但司机一直不露面,难道他不怕被查出来“更加说不清楚”吗?
十二月十日调出监控录像,查实了同时段,路上出现的北斗星出租车。其中有辆牌照明显造成模糊状况,介于两个牌号之间,有关部门针对两个牌号同时查询,都证实“无档车”,但未作深究。亲友在本市各交通路口蹲守数日,此牌照序号前后两部车都多次发现,此车号如同蒸发。此时追查的“车号”已在本市基本公开。我多次向警方强调:查出司机或车主,或许一见面,便真相大白,但不知卡在哪个环节,至今没有进展。
根据多次验证:乘坐北斗星出租车,从苏荷酒吧至我家正常行驶时间4——5分钟。当夜在此时间内发生了什么情况,我们暂且无法知晓。警方有人断言:“不可能发生绑架,如发生,你儿身上必定会留下搏斗伤痕。”
我认为此话过于武断。我暂不能肯定儿子遗照中头面部局部伤痕是否当日夜留下,但我敢肯定:如司机当时按预谋在设伏时段,以任何借口停车让同伙以凶器逼迫我儿,我儿尹烨昊绝不会作无谓的反抗。因为他同我们一样,都天真地认为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在后果未发生之前,无法想象到这世间居然有人会如此丧心病狂地对他痛下杀手!至多以为遇上吸毒抢劫的坏人,破点财罢了。
当时发车方向已说明尹烨昊上车后即明确地向司机示意了所去方位。假设:尹上车后,因酒醉而昏昏入睡,四、五分钟后路过家门,未及时作下车提示,冲过家门约一百米的十字路口,司机必须面临一个去向选择的事实。因为正前、左右方向在本市统称同一“地名”。通常情况,司机必须要推醒身边的乘客问明“朝哪边开?”如司机下意识左拐向南冲出居民区,上了桥(二十天后发现尸体的现场),此处已是夜深人静,漆黑一片。司机还必须推醒乘客,因为司机明白,此处已绝非乘客所到之处。如面对昏睡不醒,身带挎包的尹烨昊,司机突发欲念,谋财害命,但从尹烨昊的尸检剖验已说明尹烨昊并非因酒醉而溺死于失踪当夜,从现场勘察的情况已说明尹烨昊不可能在此沉尸浸泡二十日而不被发现。客观分析,司机不可能守待尹烨昊将肠胃中的秽物排空呕净,再实施犯罪,亦不可能莫明其妙地将尹烨昊的皮带扣死在三尺位置上,亦不可能将尹烨昊的手表移换位置,亦不可能仅抢走六百元现金及部分衣物,而留下金质颈坠、手表、九十元现金……
在调查中,很多司机对我说:“那辆车肯定是黑车,司机也不是正当营运的。许多案例出租司机都是受害者,深夜拉客,我们要看对象、看地方,都有防身戒备。如果知道客人喝醉了,根本不会带。即便碰上了,我们会将他送到110,或送回原处,绝不会丢在桥上,九江市总只这么大,都是九江人,一查就查得出来,真出了事,哪个负得起责?”
尹烨昊在失踪前曾清醒地回答先于他离去的熟人说:“好,我马上就回去。”而绝非余兴未了,乘夜深风寒,来此荒僻之地,嬉水赏景,亦不可能穿鞋和衣跳入水中。从尸检与法医的表态已明确地否认了尹的死因与酒有关。尹烨昊上车驶出后失踪、死亡的事实,说明司机是参入绑架谋杀的犯罪同伙。
六、 行踪诡秘的报案人。
据了解: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下午四时二十分,西二路派出所接八里湖分局电话指示,一自称放学路过西一路桥的学生(警方说从声音判断是个小孩),发现桥下死了人,向市110指挥中心报了案(报案电话8362940)请出警核实。经派员现场核定,分局刑侦队驱车赶到,警车引来围观群众。报案人去向不明。
经本人用手机沿途试出报案电话后,查觉事出蹊跷,便连续五日在浮尸现场守候、观察、询问。平日放学步行路经此处往西二路方向的学生不多。凡路过者不特意从人行道跨越0.9米宽的空隙,跳往管道拦护铁板上是无法看清浮出水面死者的头部。一般中、小学生极难跨过这个宽度。据现场环境观察分析:放学路过者没有必要冒险到达这个位置。假如,报案人确系距现场最近的中、小学校学生,从学校步行至此,鬼使神差地跳上铁板铺面,发现尸体,从容不迫,舍近求远,避开附近商店话吧,路过西二路派出所,跑出一公里之外的无人看管的话亭报案,并特意申明“放学路过”。环节相扣完成上述行为需耗时四十分钟,如此说明,报案人当日下午三时四十分便离校,但经我询问的学生,都说学校下午五时三十分后放学,有的学生当日还围观了打捞现场,却无人自认报案或听说他人报案。
迹象表明:尹烨昊被绑架后,暗中窥视我家行踪动态的杀人主谋胞兄在促不及防的情况下,在我家附近同我们相撞,他惊慌失措极其反常的举止,引起我们的怀疑。做贼心虚的杀人主谋,从淮海处得知浔阳分局刑警已介入调查,死者亲属已对“天津来人”产生怀疑。如匿尸灭迹势必迫使警方追查到底,查出司机,案情必然败露。迫于“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追查势态,心存重大压力的凶手不得不伪造假相抛尸以终止追查。逃避制裁。限于客观条件及其浅薄无知的素养,仅只能在死者的裤子上做点手脚。在选择地形位置时,只考虑到抛尸时快捷隐蔽,却没有考虑到当日正值甘棠湖开泵抽水,流向由西往东,如尸体漂离出二十米便进入1——1.2米浅水区,再者,冬季此处行人稀少,天黑下来不及时被人发现,漂离现场位置,凶手自以为精心设计的“尹烨昊酒后在桥上拉尿,落水死亡”的效应将大打折扣,难以掩人耳目。由此可见“报案”是凶手自导自演的一幕。
从调查中我注意到:整个案情头尾环节出现的“出租车司机”和“报案人”,至今云遮雾罩,神龙不见首尾。警方解释为:“怕惹麻烦”。但从调查的事实说明,出租车司机是在热情主动地“找麻烦”。报案人在不辞劳苦“做好事”。
按常理:营运载客与报案都是极为正常的事,如果我儿尹烨昊死于醉酒溺水的意外,司机不能预见后果;报案人不知其因,两者互不相识相干,为何同样行踪诡秘,藏头缩尾呢?只
有一个原因,面对讯问,他们任何狡辩与谎言都经不起客观事实的检验。他们任何一人露面,将成为突破此案的缺口。
七、程能付有杀害我儿尹烨昊的重大嫌疑
我儿尹烨昊失踪后,公安部门及许多关心,同情我们的人都提出一个问题“你们有仇家吗?”我总是自信地答:“没有。伢儿不在外面瞎混,交往的圈子很小,也没有。”我家从未做过伤天害理,侵犯他人利益之事,均是循规蹈矩,安份守已之人,即使吃些小亏都能得过且过,委曲求全。这世上还能有谁对我家产生“仇恨”呢?
自尹烨昊失踪,死亡,调查发现的线索绝非巧合地指向江西省九江市赤湖水产场、赤湖饭店原任经理、后去天津挖沙办场的程能付。
程能付是饭店锅炉工,一个全场皆知的道德败坏,偷鱼摸虾,满口粗言秽语的文盲痞子。一九九0年程能付担任饭店经理后,依仗他与总场某领导的特殊交情,凭借其把持下的赤湖饭店公款吃喝玩乐的优势条件,罗织起关系网。用种种手段以经营困难,发不出工资的借口,无条件地逼走大部份职工,而这个员工不足三十,位不上品级的小饭店经理,却有史以来,破天荒地动用公款为自己配置了轿车和专用司机,并冠以“办公室主任”的头衔配用了秘书。很随意地给总场领导亲属发高额奖金。趁饭店职工宿舍拆迁之机,将原住职工尽数赶走,自己却将一套门面房占为已有,用以出租牟利。并以饭店装修名义获取回扣。程能付在职十余年,利用职权将其掌控的权力、财物变为自己发财致富的生产工具。而被迫下岗,流落在外的职工衣食无靠,未能享受到国家政策规定的一切权益。这个一九五七年出生的农家子弟,有着三个子女的负担,离职前月工资收入仅三百余元的小饭店经理,平日吃喝嫖赌,烟酒用度已大大地超过其正常工资收入。辞职时卷走了以饭店名义成立的贸易公司(主营沙石)的全部资产。转眼就变为社会上名气不小,财大气粗的程老板,继续干着挖沙的行当。
1988年尹烨昊母亲欧阳荷英与程能付先后分别承包了赤湖饭店的小卖部和住宿部。因程屡次阻止小卖部承包职工去锅炉房打开水引起矛盾冲突。90年程当上经理后,便以全局工作不好安排的名义要提前终止小卖部承包协议。92年借承包协议纠纷,恶人先告状与我家打一场官司。94年对九江市浔阳区法院未能完全依照其意愿执行处理而恼羞成怒。公开扬言:“老子跟你奉陪到底,你将来莫想办退休!”并强行阻止欧阳荷英上班工作,亦不发一文下岗生活费。欧阳荷英在程办公室静坐十二天,才获得每天工作十二小时无节假日的工作权利。99年程能付又以外来承包人不愿带职工为由,又一次将欧阳荷英赶回家,欧阳提出“回家可以,现在年龄大了,在外难找事做,丈夫也下岗,多少发点生活费。”程能付说:“饭店这么多人出去都没拿钱,你出去就非得拿钱,你比别人要狠些。”连续争吵了多天后,程同意欧阳荷英留下上班,背地却说:“让他留下来,老子要整得她自己走。”欧阳荷英回家跟我说了此事,我说:“这家伙可能害人,要找他或承包人签份协议,如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是归饭店还是归承包人负责(程社会上的朋友),省得扯皮。”(因已发生过这类事情,欧阳荷英上班期间半夜发病,被当班同事送进医院,因付不出住院押金,饭店不闻不问,自己交了一千多元,饭店拖了一年多才报销一部份)。欧阳荷英向程能付提出签协议的要求,程拒不肯签,我去饭店再次申明理由,要求签份协议。程能付说:“让她上班,就不错了,哪有许多名堂!”我说就到政府部门说理去,他把桌子一拍说:“你去把市长叫来!”我也顺手将他的茶杯摔在办公桌上,尹烨昊也摔了茶几上的玻璃,他身边两个社会上的人也跟我们撕扯起来。
这时围拢来一些人,我当众指责他是文盲,流氓,法盲,将赤湖饭店变为私人财产,当成腐败集团的淫乐窝。程能付理屈词穷地说:“你莫跟老子斗,老子总有一天要叫人弄死你。”我答:“你跟老子斗了这么多年,你哪斗赢了我啊?”他打电话叫来辖区公安人员。我当晚在家写好大字报,揭露程能付一伙流氓腐败份子强占硬霸,侵吞国有资产,结伙分肥,垮了企业,苦了职工,肥了自己的罪恶行径。打算鱼死网破,引起社会有关部门关注介入,彻底清查赤湖水产场赤湖饭店早已是天怒人怨的腐败问题。第二日早赤湖总场武装部长和另几位中层干部来我家劝阻,饭店同意每月发一百元生活费让欧阳荷英下岗,此事就此作罢。
尹烨昊母亲欧阳荷英自十七岁在赤湖水产场参加工作,工龄三十多年,如今是黑发变白发。按国家政策规定,她应于二00三年五月便享有国家职工退休正常待遇。但仍在赤湖水产场掌权的程能付的“铁哥们”秉承程当年的旨意,进行卡压刁难,至今未能领取一分钱退休费。我们多次去总场说理交涉,能拍板定案的人从来就避而不见,写书面材料也不见回音。我们要求总场或饭店出具一份理由说明,他们不理不睬。反而在不履行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通知我们去赤湖饭店,三个自称是代表九江县人民法院的人拉开架势对我们进行讯问。我在极度愤怒中指着赤湖总场的在场干部说:“你们听好了,我尹亚利不把你们赤湖贪污腐败集团揭出来,我去天安门纪念碑上撞死。”
二00六年八月,欧阳荷英从湖南老家办完老母亲丧事回来,老是闷闷不乐,经常半夜突然坐起来,怔怔地望着一处说:“一触到这事,我就郁得睏不着,这群狗日的太毒了,他们成千成万地贪,一个好好的单位让他们搞垮了。我从十几块钱一个月干起,几十年了,连这么点退休费都不给我。”
二00七年五月,赤湖饭店来人要欧阳荷英的身份证办医保,欧阳说:“上次拿身份证办退休,你们没给我办,现在又说办医保,晓得又玩什么花样,你们不让我办退休,办了医保,我也没有命用。后原饭店出纳朱某某(程能付心腹之人)又来过两次。欧阳对她说:“该是国家给我的也赖不掉,等我把儿子的婚事办了,他有个人照顾,我拼掉老命也要跟他们算总帐。”
十月份,我去楼下欧阳荷英同事小李处租影碟,小李同我提及赤湖总场要卖掉饭店大楼一事后说:“饭店卖掉了,将不晓得我们这些职工怎么办?”
我说:“怕什么,国家有规定,企业改制,首先要安置好职工。”
李说:“我们赤湖跟外面不同,他不会跟你讲许多。他们发了财的一走,我们这些可怜人将没得人问事。”
我说:“这么多年了,事实明摆的,企业垮了,他们发了,场里人人心里一本帐,只有敢舍命,他们也跑不脱。”
李说:“没有用,场里职工告了这么多年,还不是告不进。”
我说:“年底欧阳退休的问题还解决不了,我就在网上来揭赤湖的问题,再用油漆在马路上刷标语,法院要捉人定罪,总要核实,只要动手查,这些家伙也跑不脱,我坐几年牢也值。”
程能付一伙无功无德的流氓腐败份子将掌控下的领地,这场旨在强国富民的经济改革演变成一场大哄抢,将全场职工多年艰苦创业的财富积累攫为已有。短短几年,这个国家投入大量建设资金,曾兴旺发达的企业,便垮在他们手里。这伙一夜发迹,权财皆得的“农民的儿子们”,对同是农民出身的父老兄妹并未心慈手软,他们以企业困难的理由,拒不执行国家关于企业改制中的政策规定,却念念不忘将丰富的水产资源大行“冰敬、炭敬”巴结讨好结党营私之能事,当他们花公家钱、乘公家车,抽高级烟、喝高级酒……心安理得地享受改革成果时,那些曾忠心耿耿跟着共产党大干社会主义,将青春热血播撒在这块土地上,而今灯枯油干,已无安身立命之地的老职工们,正为争得“每月一百元养老费”的权益,满怀悲愤地奔疲在上访途中。
宪法与政策,白纸黑字,赋予了人民许多合法权益,并教育鼓励公民依法维权。程能付这伙腐败分子,不在乎他们的所作所为能否经得起党纪国法的审度,能否经得起良心公论的拷问。
程能付将国有资产抵押贷款,以巨资购置采砂设备,个人发家致富,结伙分肥,在职十余年,其恃宠跋扈,胡作非为,我们并未有只言片语举报揭发,只因程能付再次强行将尹烨昊母亲欧阳荷英强行赶出饭店,亦不发一文下岗费,其行为已突破我们所能承受的底线,不得不为捍卫最基本的权益而抗争,引发激烈冲突。有人迫于总场职工不断上访举报,前任场长调离后因贪腐问题被查处的时势,他们明白此时程能付逞威抖狠,势必激化矛盾,一旦有关部门“认真”起来,全场职工便如同干柴烈火。失控后的局面会使他们的腐败问题彻底暴露。不得不对我家采取了隐忍妥协的权宜之计,同意每月发一百元下岗费。不久总场“一把手”便自动弃官离职,程能付也辞职挖砂去了。
虽然这点下岗费与九江市人民政府行文规定的最低标准相差甚远,但爱认死理的我们依然知足,我们并不奢求他们如何公平公正,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但多少得凭点良心给职工留条路走。
耿耿于怀的程能付将我们迫不得已维权抗争视为对其“官威”的藐视和挑战,在他们眼里,我们并不象那些一家三代命根子都卡在他们手里的居场职工那么“服贴”,那么“好糊弄”,他们担心“终有一日,流年不利,有可能栽在我们手里”。
二OO三年五月,在赤湖工作三十多年的欧阳荷英已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有人秉承当年扬言“代表总场与我们奉陪到底”的程能付的旨意,以权代法,无理剥夺其退休权益达五年之久,分文不发,并取消下岗费。我们忍无可忍,在公开发出二OO七年底与他们作鱼死网破最后一拼警告的前夕,二OO七年十二月六日夜十一时,我儿尹烨昊被天津人淮海诱骗至本市苏荷酒吧与几个来历不明的天津青年男女接触不到一个小时,便发生被绑架谋杀事件。
发现儿子尸体前一星期,在我家附近与程能付胞兄程能耕突然相遇,程大惊失色转身面壁,手撑墙面,低头不语,甚举止怪异,不同往常,明显在促不及防之下,惊慌失措,刻意回避。他为什么如此慌乱?大冷天清早他来这里干什么?疑惑间,我猛然想起:二OO五年秋的一夜,我从益民书店(分店)看书回家,路经九龙街福建商城路面施工隔离带一避静无人处,程能耕突然冒出,神色怪异地向我逼近,诧异间,十字路挖土方工人大喊大叫,我以为出了事故便跑了过去。再联想到,程能付曾当面扬言“要找人弄死我”,以及与赤湖总场现时的矛盾,面临眼下儿子离奇失踪多日,生死不明,诸多行迹已说明他被人绑架的现实,便引为警觉,将调查视线转向程能付。
综合调查情况证实:程能付有雇凶绑架杀害我儿尹烨昊的重大嫌疑。
程能付我与家结怨十多年,屡次挑起事端引发争斗的结局,都是因为心理陕隘,整人立威,行为过份而不得如愿以偿,争强好胜的程能付自以为“输”在一个下属职工的手里,有失威风颜面,镇不住欧阳荷英,就吓不住其他职工,因此不断地挑衅发难,九九年一场激烈的冲突后,出于时势压力,放弃了饭店经理这个旱涝保收,肥得流油的位置。而后来者利用这块全场在本市商业街唯一的风水宝地,名利双收。程能付唯此心存嫉恨。
二OO五年,已挖了十多年砂,自以为财大气粗,手眼通天的程能付在与本市其他公司采挖利益的争斗中,惨遭重创,船上出了大事,被迫卖掉挖沙船,已失去“个人发财,国家担灾”这道屏障,独立承担风险的程能付伙同几个被排挤出本市挖沙市场的老板去了天津,其间又被人诈骗。从巅峰跌落下来的程能付在天津混不下去,回九江与人谈判交涉而遭到冷遇,心理失衡的他,偶然中发现我儿尹烨昊在此处经营一小店,便怀疑他近年的落魄倒运与我家有关。已迁怒并暗中窥视我家的程能付,未能找到有利时机,同时他采取一切手段调查取证的结果,使他游移难决。二OO七年七月,程能付从天津人淮海处得知我儿尹烨昊已在兆龙公司张总的亲自关照下进了水木清华售楼部以及一些皮毛信息。为亲自验证他的猜测、判断,在实施绑架我儿前一个多月,程能付带人来到我儿原先经营小卖部的所在地(烟水亭宾馆),站在大厅与我夫妇打了照面,新仇旧恨,促使他下了杀人的决心。程认为我儿在售楼部“深得宠信”,必定是在“社会上混的人”动用本地杀手,可能很快被查实,便从天津雇凶。
我儿被害后,我向八里湖分局指控了程能付有谋杀我儿的重大嫌疑,此间,几个已多年不与往来的同事(与程关系甚密),不约而同登门探风摸底,莫名其妙地透露一些虚假信息:“程能付又离了婚,是因其前妻所生的小儿子与他老婆发生矛盾。现在外租房住”。程能付与冯场长当初为争当总场“一把手”早就闹翻了。“程能付与他哥哥早就翻脸不来往了,他哥哥在浙江打工,一直没回九江”,“你儿子在兆龙公司老板手下混,是不是得罪了社会上的人?”
春节期间,我在程家附近蹲守数日,不见其踪影。据警方说:他们去总场调查,无人知其去向。
二OO八年九月中旬,尹烨昊母亲在本市第六中学附近与程能耕相遇(以前常在此相遇)便上前责问:程家为何杀害我儿?程能耕只回答一句:“我也不是程能付”。便慌忙骑车逃脱,我得信赶去,在周边搜寻四个多小时,已无踪影,至今再未遇上。
陆续调查搜集的线索,使案情日趋明朗,我向九江市公安局主管刑侦的戴海平副局长,陈述了程能付有可能出于挖沙市场争斗失势惨重,产生怨愤而迁怒冤杀我儿的理由,并表示不愿卷入社会势力复杂的斗争,不能让无辜冤死的儿子背一世恶名,希望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解决此案的愿望。请求他派员调查程能付二OO五年去天津的情况以及与天津人淮海的关系。戴副局长说:“你儿子都死了,你还管那么多,你去问问老张是什么意思”。
二OO八年六月份,我再次向戴副局长重述了我的请求与愿望。戴依然要我去问“老张是什么意思?”
兆龙公司张超纲总经理是什么意思,我无法琢磨。或许他对我不谙世事,迷信于法制的天真、固执不可思议。或许他对我不信任其能力,自行其是而恼火。或许他对于一个已失去了儿子的父亲内心世界不予理解……但我相信,将来的事实会证明在承受如此巨大痛苦的我们,所作所为,合情、合理、合法,无悔于天地良心,经得起世人评说。
亚圣曰: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人亦杀其兄。然则非白杀也,一间耳。
贼枉杀我儿,绝我嗣。我当杀其子,断其后。冤有头,债有主。纵然我夫妇如同微不足道的虫蚁也决不会睁眼看着亲生骨肉被人无故残杀,屈服于贪腐黑恶势力的强暴而苟且偷生。
而今是倡导以人为本,推崇法制的时代,如果我们信守敬畏的国家法律丧失其应有的权威与尊严,不能保护我们的生命安全,不能铁面无私地为我们撑腰作主,我相信普天下为人父母者,都敢于挺身而起为被枉杀的儿女讨还血债而以身试法,甘上断头台。
我看得出:那些害怕程能付落网归案后为求生赎罪可能“彻底摊牌”的人,正居心叵测地将我们往绝路上逼,至使我们精神崩溃,理智失控,干出他们“求之不得的事”来,“法律”便怒气冲冲地砸上门来,堂而皇之地“依法惩处”,以这样或那样的罪名,让我永远住口,使这起命案沉沉黑幕后的罪恶的永远湮没。
正因我深怀:贪腐黑恶势力杀人害命的暴行不能为国法所容忍的信念,才敢于理直气壮地依法维权,但从我身临目睹的现实中万分焦灼地看到:强势者违法乱纪乃至杀人害命,某些执法者公然毫无顾忌地为他们撑起盾牌。面对某种侮慢与尖刻。尽管我们小心翼翼,克制忍受,依然无可避免地形成对立。使我们依法维权之路走得如此辛酸、艰难。
信访中一位职务不低,俸禄不菲的人民警官不下一次地告诫我:“程经理不可能杀你儿子,说不好听你儿只不过是个打工的,他杀你儿有什么用?”“你就是告到省里,告到中央、跑断腿,还要回到我这里来!我这里压着上面已作批示的案卷多得很。”并当着我们面给八里湖分局邢侦大队长打电话说:“他妈的,他们又来了”。
我对他说:“看样子,你也是个读书人,你不能当面这样伤害我们。我儿子不被人杀,你不坐在这个位置,我们可以一辈子不打交道”。
我无法想象:事隔几天后,当这位人民警官为自己的儿子欢天喜地操办“状元宴”充分展示人性父爱之时,如得知我们这对工龄合起已七十八年,未能享受到国家政策规定的一文钱下岗费,退休费,从不上访告状,“赌着硬气”自谋生活出路,定期交纳税金的老职工夫妇,正为被冤杀已半年之久的独生儿子,老泪纵横地奔走在上访路上。他们没有去杀人放火,没有去抢劫诈骗,没有去反党反社会主义……他们依旧满怀期待相信“国家定会还他们儿子一个公道”。他天良未泯,是否该考虑应为人民群众干点实事?
突如其来的致命一击,凄凉的遭际,让我突然感到:曾令我青少年时代屡屡热泪盈眶的杨白劳比我幸运得多,他承载不起命运的压榨,便可一碗卤水一了百了,我却不能!躺在极冻冰棺内已挖去五脏六腑,面目全非,渗透鲜血的儿子无数次追凶复仇的呼喊令我锥心剔骨,无权逃避。
两会期间,我对儿子说:“儿啊,国家在开两会,不能上访,你要忍耐一时……。”
地震期间,我对儿子说:“儿啊,国家遭大难了,顾不了我们家的事,你再忍一时……。”
奥运时间,我对儿子说:“儿啊,当年申奥成功,你从床上跳起来,高兴的样子还在眼前,可怜我儿,你看不成喽!我答应了公安奥运期间不上访,你还得忍一时……”
我已不知是在骗儿子,骗自己?还是对当今社会公平正义的期望过高?一年来循规蹈矩的结果在毫不客气地嘲笑我:你尹亚利如没有中国胡文海的胆魄与能量,你就自认倒霉吧!
现实不由分说地将我们圈入了“弱势群体”,虽不像当年“工人阶级”“贫下中农”听起来那么体面,那么令人拔腰提气,在生活中拼打了大半辈子的我不得不服服帖帖接受了这个称谓。我所处于的弱势与无奈,使我丧失了对理想主义的追求热情,放弃了对原则基准的古板较真。只想凭借自身的劳作养家糊口打发人生。我渴望生活在一个以法律制衡,以道德规范的和谐社会,但我儿尹烨昊在没有侵犯他人任何利益情况下,被人无故绑架杀害,至今不立案惩凶。我们的命虽不金贵,也应算条人命,也是一个名正言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民,在立法保护,善待动物的当今,一个平民的无辜生命竟遭如此冷漠轻贱!我就不信,以天下苍生为念的真正共产党人会容忍那些无故杀人害命者逍遥法外!为给屈死儿子尹烨昊讨回公道,我们不得已走上街头,向社会各界揭示真相。恳请一切主张正义的人们给予关注,望苍天有眼!
江西省九江市 市民尹亚利
电话:13907028060
0792--8120854
二OO九年十月十六日
儿啊,你虽是身微位卑,怎忍你命如蝼蚁,含恨受屈,冤沉九龙故道,死难瞑目。
天哪,你若是惩恶扬善,岂容他毒似蛇蝎,贪赃害命,罪污朗朗乾坤,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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