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税收杂史--为你讲述一个真实的税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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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税收杂史--为你讲述一个真实的税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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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税收杂史为你讲述一个真实的税务(一)

作者盐河畔

 前言

      2009年10月1日,新中国迎来建国六十周年华诞,中国税收也历经坎坷迈过了六十载,关于新中国税收史是有官方版本的,但往往是出版后鲜有人去阅读,正如中国的二十四史(如果加上清史稿,应当是二十五史)远不及野史(诸如清宫秘史、还珠格格、刘罗锅和和绅、大明宫词等历史常识都让专家笑掉大牙的作品)普及,也正如人们喜欢晚报远甚于日报、喜欢听专家演讲远甚于领导同志的八股文一样,本文也旨在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为读者展示这六十年的税收风雨历程,如果说江山风雨情诠释了明末政争,那么这部税收风雨情相信也能给广大读者带来耳目一新的视觉效果。

 

 第一回 政权初创一如其旧 一个国家两套税制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但是国家却尚未统一,蒋公介石依旧盘踞西南,妄想如当年**战争一般卷土重来,因此新中国的首要目标依旧是军事上统一中国,结束满清末年以来全国四分五裂的局面(中华民国表面上统一了,其实也是阎锡山、李宗仁、西北马家、西藏地方、四川军阀等加之我解放区各据一隅).

  为此在税收体制上实行了一国两制,即老解放区沿袭民主政府的税制,而在新解放区也即长江以南暂时保留国民政府的税制,并且留用国民政府相关人员,必竟收税的活还需要点文化底子,近来一些反谍片中常见的就有混入我党内部的国民党特务分子,估计也有些人混入了新中国税务局吧.只不过税务局不是敏感部门,进不了时下谍战巨片编剧们的法眼.

  先简述一下国民政府的税制,国民政府的税收可以概括为三大税,其一统税,也即商品流通税,相当于时下的增值税;其二关税,清朝时被坚船利炮打的清政府这个发展中国家居然给予发达国家英美诸国特惠待遇(也即大清帝国出口到英国的适用普通税率,但英国出口到大清帝国的,大清帝国居然给以减税,最可气的是俄国居然在新疆享受免税待遇,国弱被人欺,人善被人骑,伊拉克即是例证,老萨当初为什么不发展生化武器了?)蒋介石当政后和美国签了个条约,抬高了中国进口关税税率,关税也成为重要税种;其三盐税,也即时下资源税的一种,可以理解,当时中国还没有石油,也没有天然气,盐却是千百年来民赖以存的重要生活资料,当年我党在陕北时期也是缺盐无门,百思不得其计,最终通过与西北军杨虎城部与东北军张学良部达成协议,从国统区运进盐巴来,才稍许解决了根据地的食盐问题.

第二回 税政实施要则出台国家税制草创初成

毛泽东既然能一统天下,同样也有股雄心将天下整顿好,新中国的外交叫做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新中国的税制同样要以崭新面貌示人,1950年1月30日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发布,“要则”规定,除农业税外,全国统一征收14种中央税和地方税。即货物税(包括烟、酒、矿产、棉花、皮毛、水产税)、工商税(包坐商、行商、摊贩之营业税所得税)、盐税、关税、薪给报酬所得税、存款利息所得税、印花税、遗产税、交易税、屠宰税、房产税、地产税,特种消费行为税(包括筵席、娱乐、冷食、旅店)、使用牌照税。

大家看到亮点没有,薪给报酬所得税相当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存款利息所得税相当于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还有遗产税,其实一点不奇怪,这些税种大多是传承了国民政府的税种,特别是遗产税,国民政府时期已经开征.

新中国刚开创时,还没有所谓的国有经济,陈毅市长依然要大力抚慰荣家,机器要开工,厂房要冒烟,工人要吃饭,青帮大流氓黄金荣也没有拉出来枪毙,刘少奇在天津与当地民族工商业人士座谈,依然声明发展民族工商业是坚定不移的政策(文革时也便成了少奇同志老右的罪证),而且毛泽东同志的意愿也是继续新民主主义十来年,保持和发展民族工商业,这可以从当时的政府结构看出来,人民政府副主席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都是民族资产阶级,(宋副主席可能是个例外),至于政府中黄炎培、史良、张治中、傅作义等也无不如此.

因此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中的几大税种依旧是国民政府时期统税关税盐税的翻版.

1950年5月取消薪给报酬所得税和遗产税,房产税和地产税合并为房地产税,薪给报酬当时很低,加之我党是工农政党,没必要对自家阶级兄弟课以个税,另外遗产税在民国时期就所课无几,而且往往易引发纠纷,因为遗产评定工作实在难以操作,因此新中国税务当局有鉴于此,取消了此税.

  第三回 朝鲜战争彻底一边倒税制改革目标抑民企

1950年10月朝鲜战争爆发,中美从此全面对抗,中国发展新民主主义的观点被扭转,所谓的新民主主义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先期发展资本主义,待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程度后过渡到社会主义.

但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是以轻工业为主体的,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在朝鲜战场上血与火的考验中深深体会到重工业的重要,纺织、榨油是搞不出飞机大炮的,而搞重工业无非两个前提,一个是资本的集聚,一个是人员的减少,也就是时下流行的资金资本密集型而非劳动密集型.资本资金从哪里来?美国不会给的,只有苏联能援助,但援助必竟是有限的,资本资金必须从国内来,就是通常所说的工农产品剪刀差,就是中国维持了数十年的低工资.就是长期坚持重工业化为主,兼顾生活用品业.而人员减少怎么办,那就是将城乡二元结构格式化,城乡人员交流割断化,将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固定在农村土地上.

税收政策是财政政策的一种,必须服从服务于迅速向社会主义集中计划经济过渡的大政方针,因此税收政策开始抑制民营资本,扶植国有资本,这里有个插曲,就是一些不法资本家借朝鲜战争而大发战争财、昧心财的可恶行径,志愿军的急救包居然是黑心棉,一些资本家糖衣炮弹对我党干部的腐蚀,这些都间接促成了三反五反运动,要知道五反之一就是反偷税漏税.

为了贯彻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税收政策作了些调整,以轻税鼓励工业特别是重工业的发展;实行工轻于商的税率;对于企业利润实行四马分肥式分配,国家所得税占34.5%,企业奖励基金占15%,企业公积金占30%,股息红利占20.5%,从中可以发现归属于国家与职工的部分接近一半.

同时进行税制改革,将货物税和营业税综合为商品流通税.在这一时期曾发生过一件事情,1952年薄一波同志主管财政,推出了税制若干改革的方案,拟于1953年1月1日实施,为了宣传,人民日报登载了社论,提出了公私一律平等纳税的提法,结果引发了毛泽东的不满,尽管后来薄一波就此作了自我批评,并主动承担责任,但并没有得到毛泽东的谅解,毛泽东严厉批评道:修正税制事先没有报告中央,可是找资本家商量了(指薄一波修政税制时征求了工商联筹委会意见)把资本家看的比党中央还重,这个新税制得到资本家叫好,是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

随着国家对农产品的统一收购与工业品的销路的计划控制,民营资本已经失去了生存的渠道,在社会主义改造中城乡资本主义逐步在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三大改造中走上了公私合营的道路.

第四回 计划经济发展中国 税制简化适应形势

1958年,我国进行了建国之后第一次大规模的税制改革,主要内容是简化工商税制,试行工商统一税,甚至一度在城市国营企业试行“税利合一”,在农村人民公社试行财政包干。至此,我国的工商税制共设9个税种,即工商统一税、工商所得税、盐税、屠宰税、利息所得税(1959年停征)、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文化娱乐税(1966年停征)和牲畜交易税。1962年,开征了集市交易税,1966年以后各地基本停征。

可以发现税收作用已大幅度削弱,要知道当时中国集中计划经济已经是主流,国有企业要不要交税?既然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那么利润也是全民所有,还有必要将利润划分为税收和净利润吗?因此在这种观点主导下,税收的功能被排斥,特别是1973年已经简化的税制继续被批评为“繁琐哲学”,我国进行了建国之后的第二次大规模的税制改革,其核心仍然是简化工商税制。至此,我国工商税制共设7种税,即工商税(包括盐税)、工商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屠宰税、工商统一税和集市交易税。对国营企业只征收一道工商税,对集体企业只征收工商税和工商所得税两种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屠宰税仅对个人和极少数单位征收,工商统一税仅对外适用。

由上述税制可见,国有企业的所得税已经税利合二为一,除了工商税、工商所得税之外的其他税种只能用“芝麻税”来形容了,由于此一时期中苏全面对抗,中美关系仍未解冻,中国还处于内需自给自足的基本状况下,鲜少有外资进入,所谓的工商统一税也基本是名存实亡。此时的税务局建制已经取消,大批税务人员下放(非下岗,中国的用词艺术可谓臻于极致,明明是失业,美其名为下岗)或改行,而税务机构也基本上成为各地财政局的下设科室,成为陪太子(财政局)读书的角色。笔者的叔祖父当年即在税务局工作,据他回忆,当时管户只有几家集体企业,他定期到这几家集体企业收税,也是所收不多,当然也是公家配的自行车骑去,然后再骑回,绝没有时下什么税企公关之说。

税收沦为如此境地是和当时的经济体制密不可分的,国有企业自主权极少,从原材料购进渠道到产品销售渠道全由国家计划控制,甚至连生产什么、生产多少都有严格的规定,各个工厂成为了国家计划经济这盘棋坪上的一个个棋子,财政可以按计划调度企业的利润,企业的折旧基金也有财政来拨给,那么有什么必要还要将企业的利润分为税收和上缴利润呢?

  第五回 改革开放春风吹中国 利税划分税改又起航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经过了两年左右的徘徊时期,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经济体制从高度集中开始向适当放权过渡,农村实行分田到户责任制承包,当然这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当年的河南南街村也曾分包到户,但后来又重新改回集体经济,其经济发展被称为集体经济的奇迹,而反观安徽小岗村,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胆大者,若干年后,据笔者所阅《中国农村调查》一书所载,某领导人前往视察之前,未通自来水的小岗村紧急通水,可见不同经营模式并无绝对的正谬。

而税制改革的突破口即为利改税,通过80年代初的两步利改税,
结束了过去以利代税的征收模式,实现了税利分流。对外开放之下外资的涌入使涉外税收登上了中国税收舞台,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前中国大致有如下一些税种:

作为中央收入的关税和海关代征的产品税、增值税、工商统一税,烧油特别税,特别消费税,专项调节税,外资、合资海洋石油企业的所得税,工商统一税,中央所属企业所得税、调节税,中央部门所属的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铁路部门、各银行总行和保险总公司的营业税。

地方财政的固定收入,主要包括农牧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地产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契税、奖金税、印花税、筵席税、农业特产税、地方国营企业所得税、调节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调节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外资企业和地方部门所属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的共享收入包括:增值税、资源税和证券交易税。其中,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证券交易税中央和地方五五分享(在证券交易税未开征之前,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所缴纳的证券交易印花税也按此办理)。资源税按品种分享,其中海洋石油资源税归中央,其他资源税归地方。

对上述税种不难发现,首先是内外资税种并行之,专门针对外资的税种有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中外合作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中外合开采石油资源税。

其次是内资所得税依经济形式而款式繁多,五花八门,有国营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即使在国营企业内部,大中型国型企业实行的是55%比例税率,小型企业实行8级超额累进税率。应当讲税率都是挺高的,这也有其时代特色,必竟计划经济色彩还没有褪去,国家仍旧要掌握大部分税后利润。

第三是流转税的重复征税现象较突出,流转税有营业税、产品税、增值税、盐税,如果算上特殊的关税,就是五种了,但除了对少部分产品征收的增值税外,其它税种均存在重复征税现象,也就是上一道环节的税收无法在下一环节得到抵扣

第四农业税收依旧沿袭着:有国就有粮,有地就有税的千年传统,从公元前594年鲁国初税亩对私人土地征税以来,皇粮国税更多的体现在农业税这种实物税上,针对农业的税种有农(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农业特产税(其实是农业税的一种)、屠宰税、车船使用税等。

第五一些特殊的税种应运而生,比如筵席税,为了抑制公款消费,想出了这么一个损招,其实公款消费并不是价格来调节的,公款消费的需求对价格反应是迟钝的或者说是刚性的,不会因为吃顿饭多点税钱就不去吃了,不去喝了,当然这个税只在部分地区如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地实践过,最后终于无法阻止公款消费的狂潮而走进了历史,上世纪末的股票市场催生了证券交易税,为了促进上市公司融资(有人呼之为圈钱),在不征收股票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用证券交易印花税来体现政府对股票市场的反应,本世纪即曾有过一幕惊险的一夜之间印花税率大调的动作。

   第六回内轻外重促成分税制国地分设一家成两家

圣人云(孔子说)过犹不及,凡事做过头了和没做是一样的效果,80年代初的放权让利结果使中央收入急剧下降,地方收入逐步攀升,地方财政渐成尾大不掉之势,其实中国千百年来就一直是高度集权的国家,这个权应当理解为国防权、财政权、外交权。

西周分封诸国,诸国有了上述三权,结果造就了春秋五霸、战国七雄,周王室只能僻处洛阳,仰食于人。西汉分封诸王结果引发了七国之乱,关东差点不为所有,西晋分封诸王,结果搞出来个八王之乱,国家也亡了,司马睿远避江东,偷安一隅。

那么高度集权好不好,也有弊处,秦始皇破了周代分封制,结果陈胜起,国家破,魏文帝曹丕猜忌诸王,弄的曹老三(曹植)写七步诗才免于上了断头台,一旦司马懿政变,曹氏只能是授柄于人。

所以坚持中央集权,适当分权地方才是适合中国政治体制的模式,明代分封诸王,起初不对头,诸王拥兵拥财拥交,结果燕王朱棣靖难之役,弄的正式继承人朱允玟(火字边)下落不明,但后来就比较好,收了兵权,结果明末时清兵入关,各地的诸王如唐王、鲁王、桂王等纷纷举义,还能支撑点危局,如果不是碰上清代皇帝普遍较生猛,未始没有东南半壁之局。

到了90年代初期我国财政同样出现了这种下重上轻的苗头,中央财政收入几乎占比不到半成,而各地财政收入则苦乐不均,贫者愈贫,富者恒富,中央拿不出什么钱来转移支付进行地区间财政调节。

所以邓小平说过这样的话:起先内地要顾全大局,支持沿海地区加快对外开放,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这一切,如果没有中央的权威,就办不到,各顾各,相互打架,相互拆台,统一不起来。可见邓公高瞻远瞩如是!

怎么办?华山一条路,增加中央收入,怎么增加?税收体制设计上要增加中央收入,组织安排上要保障中央收入。

分税制出台了,作为中央收入的有关税、消费税和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铁路部门、各银行总行和保险总公司的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地方财政的固定收入,主要包括营业税、农牧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屠宰税、契税、印花税、筵席税、农业特产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中央与地方的共享收入包括:增值税、资源税和证券交易税。其中,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证券交易税中央和地方五五分享(备注:后来可就是中央日多,占比九成多了,地方也只有上海深圳能分杯羹)。资源税按品种分享,其中海洋石油资源税归中央,其他资源税归地方。

首先大额税种消费税、关税、中央企业所得税为中央席卷而去,其次我国第一大税增值税的征管权也上收国税部门,从国家税务总局直到县旗基层设置了国家税务局系统,脱离地方牵扯,(我就纳闷为何纪检监察系统一直不垂直领导呢?元朝中央设立都察院、御史台,地方则分设分台分院,明代沿之,窦娥地方告状告到冤死,还是中央来员才解决此案,可见吏治清明还需体制保障啊)。

从此后中央财政收入递增,地方财政收入日减,以往下轻上重的形势一举扭转。至今思容(金字边)基,税改振乾坤。

 第七回税种科学设置本人进入税局

从以往纷繁复杂雾里看花的税制到94税改,税种之科学合理足堪一夸。

首先内资企业所得税统一,以往区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归并为一种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也由比例、累进税率并存统一为比例税率33%,虽然其间银行保险仍维持了一段55%税率。带有计划调节利润的调节税也走进历史故纸堆。

其次个人所得税统一,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与个人收入调节税、个人所得税统一为新的个人所得税,虽然还保留了对外藉个人的优惠,比如费用扣除标准外人为4000元,外人的交通补贴、语言训练补贴、洗衣补贴等五花八门均可扣除,但可以理解,国民待遇在当时经济情势下还不宜统一。

第三新增值税横空出世,惊艳出彩,原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适用于外资的工商统一税(这个工商统一税终于在1994年被我收复,回归统一了,呵呵)统一为新的增值税,采用生产型扣税法,税制设计科学合理,减少了重复征税之弊,为辅以正常运行,曾让不少人走上不归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简称专票)出台。抵扣链条初建。另外为了平衡税负,对部分产品征收消费税。

第四一些新税种的初次亮相(时下叫作秀,或者SHOW,或者叫摆个POSE),为打压过度投资,固定资产方向调节税出炉,为打压房地产投资,土地增值税专税露面。

值得一提的是本人于1995年末,也走进了一生终爱的税务(不是部门,是事业),忆往昔峥嵘岁月稠啊,从高校税收专业毕业经计划分配(少去了如今公考之扰)“上山下乡”到了某县地税局某乡镇税务所。当年国地税分设,既然宗旨是强化中央收入,地税自然有种后娘养的感觉,且当时地税也不垂直,分设时趋国税者如过江之鲫,不绝于缕,留下些老弱病残留守地税。当然笔者是直接分配进地税的,记得9596时,饭店(农村只有饭店,不似城里的宾馆名字洋气,其实都一样)营业税尚委托国税代收。

第八回农村税收花絮纷纷个中甘苦说来怅怅

国地分设之后,国税收入直接划归国库,地方也无从截留,加之增值税由国税征管,地方省市县只能分享25%,导致中央财政金碧辉煌,省级财政财大气壮,市级财政勉勉强强,县乡财政哭爹喊娘.真是鲜明的写照啊!

96年在某乡税务所,97年又到某镇税务所,98\99两年提拔为某中心税务所副所长,继续在农村,对农村税收生活有个中体验,如今说来,让生活在城市中的朋友们观其一二.

地税局设立之后有其利处,即以往的一些小税种开始加以重视了,比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特别是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更是全面加强.但是农村税收也有其不利之处.

其一落后地区农村地税税源严重不足,首先是企业所得税,农村鲜有几家象模象样的企业,即使有也是规模编小,而且多为地方引来的凤凰”,碰不得摸不得的,笔者深深记得当初去这些企业收税,企业往往拿出尚方宝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