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7】第10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个人支付不竞争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0:55:42
江苏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内资企业资产并向股东个人支付保密费用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苏地税发[2007]42号)收悉。请示中要求明确对外商投资企业在购买内资企业经营资产过程中向内资企业自然人股东支付的不竞争款项,应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经研究,现对企业向个人支付的不竞争款项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批复如下:  不竞争款项是指资产购买方企业与资产出售方企业自然人股东之间在资产购买交易中,通过签订保密和不竞争协议等方式,约定资产出售方企业自然人股东在交易完成后一定期限内,承诺不从事有市场竞争的相关业务,并负有相关技术资料的保密义务,资产购买方企业则在约定期限内,按一定方式向资产出售方企业自然人股东所支付的款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项有关规定,鉴于资产购买方企业向个人支付的不竞争款项,属于个人因偶然因素取得的一次性所得,为此,资产出售方企业自然人股东取得的所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项“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资产购买方企业在向资产出售方企业自然人股东支付不竞争款项时代扣代缴。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二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财税【2007】第10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个人支付不竞争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财税〔2007〕10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个人支付不竞争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财税【2005】第3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7】第11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7】第11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财税〔2008〕83号 国税函【2008】第57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有条件优惠价格协议购买商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0】第2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专利赔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9】第6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发放补充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第16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员工向本企业提供非专利技术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财税【2003】第10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机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7〕11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财税〔2007〕1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15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财税【2007】第9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亚洲开发银行协定》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09】第7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 国税函〔2008〕57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有条件优惠价格协议购买商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发【1996】第6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0】第5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或合伙吸储放贷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0】第5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或合伙吸储放贷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财税【2005】第10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