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发【1996】第6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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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内地税发[1996]20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属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无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中,办班者每次收入按以下方法确定:一次收取学费的,以一期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分次收取学费的,以每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国税函发【1996】第6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6〕65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7】第11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7】第11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7〕11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0】第5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或合伙吸储放贷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0】第5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或合伙吸储放贷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0】第2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专利赔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8】第4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被征用房屋补偿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国税函〔2009〕63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8】第7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发【1998】第33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发【1998】第546号关于未分配的投资者收益和个人人寿保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9】第639号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2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第2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东取得公司债权债务形式的股份分红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发【1999】第178号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5】第482号关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8】第57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有条件优惠价格协议购买商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发【1997】第1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1999】第6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发放补充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9】第7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