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教训媒体前请先明确自己的责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9:10:48
2007-07-20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马红漫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在参加夏季产品质量专项检查时,呼吁国内外媒体:应该用事实说话,不能颠倒黑白,不能把一个不合格的食品说成是全部食品不合格,也不能把一个企业的问题说成是政府的问题。
李局长的一番表态着实令人费解:难道有媒体“不用事实说话”、故意夸大宣传,甚至让政府背负企业 “黑锅”?其实,政府官员在质疑媒体之前,应当先有一个明确的认知,那就是:在每一起有关日用商品的质量事件中,政府都应担负起不可推卸的责任。
事实上,有关商品质量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然而,当某一商品质量遭遇市场质疑时,往往是供求双方各执一词,难有结论。由于媒体和公众并非质量标准的制定者,也并不拥有质量鉴定的专业技能,因此他们很难凭借自身的力量正确判断商品质量是否达标;而作为商品的供给方,厂商往往会亮出各种标准为自己辩解。在此时刻,政府作为权威的第三方力量,应当就质量是否达标给公众一个明确的答案,以平息事端。这是政府与生俱来的责任。但是,从诸多案例来看,政府部门对于这一责任的履行不能令广大民众满意。
去年,一场关于“SK-Ⅱ”的闹剧令广大消费者至今仍然一头雾水。今年相同的闹剧又再次复制于“牙膏”身上。从上述两个案例可见,在屡屡曝光的商品质量问题事件中,当政府无法提供明确的表态时,市场将陷入混乱,消费者将陷入茫然。本应由生产企业担负的社会责任就演变成为了政府部门的问题,而并非媒体和公众混淆了两者的界限,让政府无端地为企业承担罪名。
其实,只要质检部门切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媒体便不会频频发出质疑,李局长也不必向媒体发出上述呼吁。而相关部门责任的落实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其一,当商品质量问题发生时,质检部门应及时处理,并给出明确的判断,不能以模棱两可的表述模糊民众的视听。其二,有关部门应当未雨绸缪,完善各类商品的行业质量标准,并对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以及国际标准直接的关系与差异做好研究,改变目前国家标准严重滞后的现状。在国外,一般要求技术标准在公布后三个月内要对其进行复审,三年内必须重新修订。而我国的技术标准的现状是:在目前已有的58个行业55688项标准中,最长的标龄已经达到46年,上世纪60年代的有1800多项、70年代的有10840多项、80年代的有37000多项,从2003年到今年必须修改的已有3000多项。
政府管理部门在技术标准修订管理中责任的严重缺失,在事实上为国际间产品质量争议埋下了隐患,也是造成国人对产品质量缺乏长久信心的根本原因。因此,有关部门在要求媒体“用事实说话”之前,请先清晰地告诉市场,衡量商品质量的标准到底是怎样的,自己的责任又在哪里。
(作者系经济学博士)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