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的破坏行为 吕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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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的破坏行为 吕明晓2004-4
 每年的六七月,各个学校都有许多学生毕业,许多毕业的学生(包括被尊为社会精英的大学生)都有破坏母校的行为,破坏方式多种多样,尤其以破坏学校的公共物品最为常见。笔者以前曾经用杂文的手法批评过这种行为和现象,当然这种批评只是局限于伦理道德的层次。引起我深层次思考的是一则新闻报道,该报道讲了美国白宫换届时也有破坏行为,并且这种事情多次不止一次发生,他们可是一个伟大民族的精英呵。我就怀疑人类是否有这种“天性”,再联想到国内的“59岁现象”(就是许多干部在退休前晚节不保)。于是就试图从经济学角度进行分析。

笔者曾亲眼目睹一些大学毕业生的破坏行为,他们不仅把脸盆、热水瓶等生活用品从高楼砸到地上,也把电视机、电脑显示器等较为贵重的物品砸到地上;一些人则砸坏寝室的衣柜、床铺、抽屉、凳子、玻璃等公共物品;一些人则在走廊过道上烧火,或把衣服点上火从窗口扔下来。在破坏的同时,他们还大喊大叫,低年级学生也跟着起哄,校园风景一塌糊涂。就表面看来,毕业生的破坏行为是既不道德的,又不理性的。既损坏自己或学校的物品,又给人留下坏印象。那么他们为什么会去做这样得不偿失的事情呢?

毕业生首先有破坏的欲望或者动机,这确实在他们的心里存在着。其原因是多样的,例如他们认为自己在大学里失去的太多得到的太少或者该得到的没得到;他们也许会认为他们太压抑,破坏行为是发泄的好途径;他们也许潜意识地认为他们的低年级学生会给他们造成就业压力,破坏环境可以使他们的就业能力下降一点;他们也许还认为通过破坏行为可以出风头,引起大家的关注,诸如此类的还可以列出许多。总之,分析起来他们的破坏行为都是有原因的,其具体动机是什么并不重要。

同许多行为一样,毕业生的破坏行为是一种风险行为。大多数学校对任何破坏公共物品的行为都会严厉处置,那些规章制度对学生是有约束力的,学生从自身经历出发是极为清楚的。所以非毕业生的破坏行为少得多,而且程度相当轻,毕业生之所以敢如此破坏,是因为他们认为学校的约束对他们是无效的,毕竟他们拿到了毕业证书,他们一点害怕都没有了。但是学校哪能听任他们破坏呢?虽然他们领走了证书,学校仍然可以给他们行政处分,笔者所在的学校就对两个破坏毕业生进行了处分(在这次处分中,几名低年级学生混水摸鱼,结果被抓住并处分,这倒可以为破坏行为欲望的存在作佐证),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学校可以利用档案还未发送来实现这种处分。

本文试图对毕业生的破坏行为进行成本—收益分析。毕业生在破坏行为中是付出成本的,他们的物品自然不用说,许多物品本身具有一定的价值,但是毕业生是特殊的,他们首先是年轻人,那些旧东西用过后就早想换过了(老年人对旧东西多是极为珍惜的),去工作带着几年前的东西总不太像样,可能搬运费就让他们感到不合算,这时作为手边的破坏对象却刚好。同时破坏行为会引起其他人如低年级学生的一些看法,但是他们大多数是看不到破坏者的(能看到的多是破坏者的同学,而他们一般是一起破坏的),背负坏名声的是毕业生总体即经济学上的外部性。

毕业生在破坏行为中也有收益,上面分析的破坏动机的实现是最大的收益。其实不难发现,这种行为是在风险约束下的成本—收益下的决策,当毕业生认为收益大于成本时,他就会选择破坏,反之则否。而作为约束条件的风险是由学校给出的,当学校的处置措施严厉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学生对破坏行为的后果的预期就改变了,他们就会有相应的策略博弈。当然学校也应该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破坏的物品是成本,投入的人力物力也是成本,还有其他成本如影响低年级学生的学习环境(那时低年级学生都在准备期末考试)等等,学校应该为了投入成本和被破坏的值最小而努力,因为对学生的处分似乎不会给学校带来收益。毕业生和学校会在各自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达到一个均衡。

如此我们大致可以从经济学角度给出减少毕业生破坏行为的一些建议。对学校来说,改善教学质量可以减少破坏者的数量,加大档案调动和行政处分方面的处罚力度可以减少破坏者的胆量,毕业证书晚一些发放可以让他们不敢破坏,适当增加监督的人力投入可以起到威慑效果,建立校内的废品收购站并主动让工作人员清理毕业生的弃用品,并加强对公共物品的管理可以减少破坏者的破坏物品等等,这在经济学上叫做外部性的内在化,通过这些做法达到的效果要比道德说教好得多。这对反“59岁现象”之类的腐败问题同样也是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