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涝救灾防病卫生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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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涝救灾防病卫生小常识

2007年07月23日14:40华龙网我要评论(0) 字号:T|T

水灾地区食物中毒特点:水灾后常常发生食物中毒。食物中毒的发生与灾区食物的选择、加工方法、加工人员以及食品容器设备的卫生清洁有重要的关系。不卫生的食品除了引起食物中毒外,还会传播痢疾、肝炎、霍乱、伤寒等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的传染病、寄生虫病等。食物中毒有以下特点:

1、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

2、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

3、潜伏期较短,发病急剧,病程亦较短;

4、所有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

水灾地区常见的食物中毒类型

1、霉变粮食引起的霉菌毒素食物中毒

被洪水浸泡过的粮食极易霉变,食用了霉变的大米或小麦后常常发生食物中毒。病人常在食用霉变粮食后很快发病 (数分钟~4小时),症状有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全身不适、乏力、发热等,多为水样便,无粘液、无脓血便和里急后重感,该中毒在停止食用霉变粮食后病情自动减轻,一般不会死亡。

2、细菌性食物中毒

常由动物性食品(如肉、蛋类食品)和存放时间较长的熟食引起 (如米饭、菜肴)。主要是由于食用已死亡(淹死、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和没有很好冷藏的食品。细菌性食物中毒以胃肠道症状为主,如腹泻、腹痛、恶心、呕吐,有时有发热、头痛,潜伏期一般在3~12小时,部分在13~24小时,少数在48~72小时。

3、化学性食物中毒

一般为误食有毒物质引起。由于灾区环境的变化和临时居住的条件所限,农药、亚硝酸盐及其他工业用化学物质易被误食。误食化学有毒物发病快,潜伏期在数分钟~1小时内,死亡率较高,因此要及时对症治疗,包括停止食用毒物,及时进行催吐、洗胃、灌肠,使用特效解毒药等,并应及时送医院抢救。

4、有毒动、植物性食物中毒

误食猪甲状腺、肾上腺和含毒的鱼类会引起有毒动物性食物中毒;食用未经充分加热的豆浆、四季豆或发芽土豆、毒蘑菇会引起有毒植物性食物中毒。中毒后一般采取洗胃、急救和对症治疗。

发生食物中毒后的处理

1、对病人采取紧急处理,及时做出诊断,并送医院治疗;

2、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并采取措施保留有关标本送检验(如:剩余食物及原料、饮用水样、病人呕吐物,排泄物等);

3、停止食用所有可疑食品及原料,停止使用可疑炊具,待卫生部门调查确认不是中毒食物以后才能食用;

4、对中毒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并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卫生部门调查结束后,对细菌性食物中毒,固体食品,可用煮沸消毒 15~30分钟处理;液体食品可用漂白粉消毒,消毒后废弃。餐具等可煮沸 15~30分钟,也可采用漂白粉消毒。对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可用20%石灰乳或漂白粉消毒 (一份排泄物加二份消毒液混合放置2小时),环境可采用过氧乙酸进行喷洒消毒。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性食物中毒应将引起中毒的有毒物进行深埋处理。

灾区能吃和不能吃的食品

(一)不能吃的食物

1、被水浸泡过的食物,除了密封完好的罐头类食品以外都不能食用。罐头类食品也应当用洁净水清洗外周后方可食用;

2、已死亡的畜禽、水产品;

3、被水淹过的己腐烂的蔬菜、水果;

4、来源不明的、非专用食品容器包装的、无明确食品标志的食品;

5、严重发霉(发霉率在30%以上)的大米、小麦、玉米、花生等;

6、其他己腐败变质的食物和不能辨认是否有毒的蘑菇。

(二)能吃的食物

1、新鲜的或工厂包装的未被洪水污染过的食品;

2、烧熟煮透的现场加工食品;

3、加工后常温下放置时间不超过 4小时的熟食;

4、消过毒的蔬菜、水果;

5、因洪水造成粮食、水果、蔬菜有少部分霉变或腐烂的,经过适当挑选和处理,如经过清洗、加热或去皮等处理加工后食用。

如何正确加工食品

1、粮食和食品原料要在干燥、通风处保存,避免受到虫、鼠侵害和受潮发霉,必要时进行晾晒;对于霉变粮食的处理,可采用风扇吹、清水或泥浆水飘浮等方法去除霉粒,然后反复用水搓洗;或用5%石灰水浸泡霉变粮食24小时(1份病麦3份水,浸泡12小时,换水,再泡12小时)取出。要使霉变率降至4%左右再食用;

2、食品要现吃现做,做后尽快食用;

3、所有现场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剩饭菜一定要在食用前单独重新加热,存放时间不明的食物不要直接食用;

4、避免生的食品及原料与熟食品接触或使用同一个容器;

5、避免患有痢疾、伤寒、肝炎及其带毒者和伤口化脓、皮肤感染以及不明原因的咳嗽、咳痰人员进行食品的加工制作;

6、所有用于清洁食品和食品容器的水均采用消毒过的水;

7、避免在简易住处集中做大量食物和集体供餐,避免购买和食用摊贩销售的未包装的熟肉和冷荤菜;

8、不要制作、食用酵米面,不要采食毒蘑菇。

水灾地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1、不准在市场销售切开的水果和直接食用的冷荤菜;

2、不准销售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

3、严格审批新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不得雇用未经体格检查的厨师加工食品;

4、所使用的有毒化学物应集中统一存放,作明显标志并由专人保管,避免误食;

5、集体用餐单位应优先配备清洁用水、洗涤消毒设备以及食品加热和冷藏设备;

6、禁止游动摊贩售卖非包装熟食品,尤其是散装熟肉和水产品;

7、水淹过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做好食品设备、容器、环境的清洁。消毒后,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后开业,并加强对其食品和原料的监督,防止食品污染和使用发霉变质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