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警察通缉记者”看“公安公关”任重道远--观点--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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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警察通缉记者”看“公安公关”任重道远
青颜
 
2010年07月30日11:59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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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网上一篇“记者因报道上市公司交易内幕遭全国通缉”的报道引起浙江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在浙江省公安厅的指导下,丽水市公安局经调查核实后认定,遂昌县公安局目前对《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采取刑事拘留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责令立即撤销该刑事拘留决定,并向其本人赔礼道歉。遂昌县公安局于7月29日上午10时,撤销了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
仇子明摘掉了“通缉犯”的帽子,其本人可以松口气了,可“警察通缉记者”一事还远没有结束。“记者因报道上市公司交易内幕遭全国通缉”一经曝出即引起舆论一片哗然,且不说此事在法律上的诸多荒谬之处,受波动的显然也不止一个传媒界,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经济学教授陈志武就在其微博上问了个问题:“如果连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负面新闻)都不能报道,中国还能发展什么股市?”由此政治、经济的宏观大局来看,浙江省公安厅、丽水市公安局对“警察通缉记者”事件的处理还是相当果断、迅速的,有效防止了负面效应的继续扩散,危机公关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始。至于“警察通缉记者”背后到底还隐藏着什么猫腻儿,浙江省公安厅、丽水市公安局已经介入调查此案,公众期待着能继续查个水落石出。
近年来,随着价值观的多元化和老百姓法律、维权意识的增强,公众质疑执法的不公开、甚至存在“权钱交易”的声音越来越多。老百姓对警察的信任度在降低,这有警界害群之马、滥用警力、执法随意等原因在其中,也有警方会做不会说、缺乏与公众的沟通能力的因素在里面,公安机关也逐渐意识到了这一点。随着公共关系理论在内地的逐步成熟,公共关系的理念逐渐渗入中国警务活动的各个方面。
从09年3月开始至今,来自全国各地的31位公安厅局长陆续到人民网跟网友面对面,介绍公安热点工作,解答网友提问,听民意,解民忧;就在本月中旬,北京市挂牌成立了省级公安部门首个公关小组,局长傅政华亲自挂帅;广东省公安厅及21个地级市公安局也于今年相继开通官方微博,开始“织围脖”密切警民关系。此次“警察通缉记者”事件再次证明了“公安公关”不是小题大做。尤其是在社会转型、各种矛盾对立,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频发的当下,警务部门的公共关系处理是否得当,不仅事关社会稳定、和谐,也关系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法治的实质成果。
“公安公关”是一个值得期待的课题,也是一个面临着巨大挑战的课题。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首先要求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扎实、优秀,再通过先进的公关措施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公信力,否则仅靠各种公关手段是无法得到认同的。警察必须让“为人民服务”从墙上走下来,把公关工作细化为竭诚服务的具体行动,在老百姓满意中强化职业责任感、荣誉感和自豪感。毕竟,我们都不愿意看到一次次发生“事前声称依法”、“事后被迫道歉”的闹剧,不希望看到一件件关系着政府公信力的案例演变到需要“危机公关”介入的程度。警方的公众导向、公正执法的理念建设和全员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的改善,才是“公安公关”中最重要的一环。
 
(责任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