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回复人民网网友留言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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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共 产 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通知)厅发〔2010〕100 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回复人民网网友留言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

    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回复人民网网友留言的暂行规定》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年7月27日


 

关于回复人民网网友留言的暂行规定

    为认真做好人民网网友留言的回复工作,进一步发挥好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听民意、解民忧、纳建言、受监督的平台作用,切实使回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规定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民网网友留言的办理、回复工作,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化解矛盾冲突、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努力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以自治区党委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主任任副组长的自治区回复网友留言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成员为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府新闻办等有关单位处室负责人。协调小组负责人民网网友给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留言的回复组织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网友留言回复机制。

    三、协调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至2次工作协调会,每季度协调集中回复网友留言至少 1次。特殊情况要及时回复。

    四、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程序,及时做好网友留言的筛选、交办、承办及反馈等工作。

    (一)自治区政府新闻办负责搜集、整理、初步筛选网友留言报协调小组,并做好留言回复后网上舆情的反馈和正面声音放大工作。

    (二)协调小组负责拟定回复话题,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审定并转交当事部门办理。

    (三)承办单位必须在15天内研究提出回复意见并报协调小组;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在回复中说明情况;对于把握不准的问题,须报上级部门审定后再予回复。

    五、各市党委、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协调此项工作,坚持上级交办和主动认领相结合,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办法,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六、协调小组每季度总结上一季度网友留言回复情况。对办理认真、网友满意的,要予以通报表扬;对办理不认真、不及时,造成失误或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报党委、政府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七、本办法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试行。